為什麼有些人抨擊彩禮時認為要彩禮就是賣女兒卻不提及女方會給嫁妝?

周小亂920


因為他們是男人!我們這邊的彩禮八到十萬,我嫁女兒時隨便男方給,結果男方父母告訴媒人說等等,等到我女兒懷孕了就一分也用給,婚禮也不用辦了!但是他不知他永遠也等不到那一天。後來我知道了很生氣就要了三萬塊錢的彩禮,賠嫁五萬的嫁妝過去。結果女婿也說我賣女兒,一吵架就拿彩禮說事,結婚才三四個月他生病了,他家人不管他,我又拿兩萬給他看病。後來還是動不動說我要彩禮了!遇到不懂事的人怎樣都不好!我姐兒子結婚,我姐夫主動給了十萬,結果孃家嫌少又要了三萬,還要買房,家裡前年才建的房子,有三十萬左右的車,兒子長得高大帥氣!我姐姐姐夫說,人家養大閨女不容易,給就給吧!都是自己孩子,結果陪嫁沒有,我姐一家人從來都沒有說過什麼,對媳婦很好!所以說,都是看人的!


小貓咪


可能處的地域不同,對彩禮的金額敏感度不同,可能在我看來十萬八萬的彩禮是正常值,在你眼裡是天價,有個人說過6萬彩禮是賣女兒,還有人說三萬彩禮賣女兒,那隻能說他們家孩子就值那麼多錢,因為他家吃狗屎,以為全國人民的口糧都是狗屎!有的家庭娶媳婦認為16.6萬,18.8萬都正常,有得家庭認為媳婦娶到家不僅不要彩禮,要賠嫁十萬八萬,要還外債,生孩子,伺候公婆才正常。三觀不同不能硬融,彩禮不該女方開口要,我且問頭條上的田園男犬,你的女朋友不開口說彩禮你會不會主動提你給多少?我結婚在九年前,我老公問我你們那邊彩禮啥標準,我說3萬左右吧,他說那咱不比別人少給你3萬,我媽說不行,66大順,6千6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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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簡單,因為女方家的出的嫁妝錢相比於男方家出的彩禮錢,真的是少的可憐。


社會發展到今天,結婚演變得越來越像是一場交易。男方帶著他們的錢(彩禮),女方帶著他們的貨(女兒),兩家坐在一起,我看你的貨是上等,你看我的價錢合理,那這樁買賣就算是談成了。如果要是你嫌我價錢不到位,我也嫌你貨不行,那咱們就沒什麼好談的,一拍兩散,就此拜拜。

彩禮在越來越多的地方都已經變了實質,房子不能少於120平還得在市區,車子不能少於20萬還得是拿得出手的牌子,至於彩禮更是高的離譜,有的甚至要到了一百萬以上。


我說一下自己的經歷吧。今年國慶節,我姐姐結婚。接親的時候男方家帶了十萬的彩禮,我們家回了六萬,這十六萬也都給了我姐他們小兩口。我覺得這樣就很和諧。

現在越來越多原本相愛的兩個人,最後都因為彩禮的問題而鬧得不歡而散。女方父母只看重彩禮是不是給夠了,而男方卻對這高額的禮錢望而卻步。

我在說一個身邊的事吧。去年我舅舅給我弟弟娶媳婦,女方家張口就是二十萬,房子還必須是二層小樓,車子不少於十五萬。我舅舅為了給我弟把這個媳婦娶回來,到處借錢。最後錢湊齊了,媳婦也娶回來了,彩禮錢都被女方父母要走了,包括婚禮上的磕頭錢。苦的是誰?

最後我想說的是,彩禮已經成了阻礙現在很多年輕人幸福的攔路虎,希望以後能有所改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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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是彩禮越要越高,越要越離譜。以前彩禮都是象徵性的給一切,女方陪嫁的東西和男方的彩禮又帶回婆家,由小兩口支配。現在有的地方是獅子大開口,要有車有房,還要有鉅額彩禮。陪嫁的東西又少的可憐,讓人不得不聯想到結婚好象做買賣,只想佔便宜不想吃虧,實際上就是想把女兒賣給家庭條件好的,有個好價錢。還美其名曰:為了你好!現實中那裡有哪麼多家庭條件好,小夥子又聰明又帥又勤勞的,電視劇看多了吧!大多數家庭都是普通家庭,因為一場婚姻搞的婆家傾家蕩產,背一屁股債不值得。結婚的目的是讓兩個年輕人在今後的日子裡能幸福美滿是最大的追求。因為過分的彩禮讓小兩口還沒有在一起就已經產生不應有的矛盾,將來的日子還長的很,又怎麼能很好的走下去。為了年輕人的幸福也不應該要過多的彩禮來滿足自己的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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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人們只抨擊彩禮而不提嫁妝?

首先,一般抨擊的都是因為彩禮的價值要遠遠大於嫁妝的價值,並且超出了很多家庭的承受能力,本來孩子結婚,父母準備婚房,酒席什麼的已經花費了很多資金,再加上彩禮,雪上加霜;

其次,彩禮是女方硬性要求的,因為彩禮小兩口鬧翻,甚至分手的屢見不鮮,而嫁妝一般是孃家決定的,並沒有硬性的要求;

最後,現在很多地方彩禮越來越高,攀比心態嚴重,以至於好像彩禮要低了沒面子,女兒嫁過去沒地位等等思想,以至於給男方娶媳婦增加了更多壓力!因此會看到很多人上網吐槽彩禮的情況!



綠豆粥與茶葉蛋


就近些年,許多地方彩禮基本無陪嫁,成了女人的私房錢。拜金女越來越多,才會逼迫男方要高額彩禮的,如果像早些年只要彩禮,沒有陪嫁也就算了,有誰會說彩禮的事?現在是在要商品房,要小轎車的基礎上面目猙獰地索要高額彩禮,性質己經完全改變了。彩禮只佔了房子車子的百分之幾?彩禮成了結婚成本的零頭,哪戶普通人家不是被這三要掏空家底,哪個農戶人家與下崗職工家庭不是靠房貸與東拼西湊結的婚?那麼這個零頭的彩禮就很重要了,它就是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所以只要有點人性與羞恥心的女人,都不會如此逼要的。有彩禮無陪嫁你讓人如何提及陪嫁?小小的彩禮,也反映了俞敏洪講的大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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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認為女方要彩禮就是不對,而我認為女方不要彩禮反到不好,因為女方要彩禮是女方對父母和家人養育之恩的一種報達方式,還一種是男方對女方家的一種勞力幫忙,以及生活費補給等,要彩禮多少都要看雙方的家庭情況而定,又因為成了親就是最親的親親,不倫那方有困難互相幫助解決,還有女方條件好的也不要彩禮,但是報恩有好多種方式,也不能以結婚為女方要更多的彩禮成為婚後的矛盾和家庭的經濟負擔,要互相體諒,彩禮應在3至5萬左右,而我們的祖先留下的女方要彩禮是有一定的道理,是女方對父母的養育之恩報達,但是,任何事都有它的範圍,我認為女方如果家庭經濟困難,而女友不要彩禮孝順父母,而這樣的女子也溥情,也良心不好,總之,任何事是由條件和情況而進。


張雖珍


抨擊的並不是給彩禮,彩禮在婚禮中並不佔大頭,如果只有彩禮,就算是二十萬我想很多人也能湊出來。有部分女方要求男方出房出車,然後還有彩禮,實際上對於普通家庭來說新房已經是半輩子積蓄了,加上彩禮婚禮等等,可能都需要借錢了。而有部分女方認為一輩子只能要這一次,以後就沒機會了所以獅子大開口,而且陪嫁也很少。甚至有些人嫁女兒獅子大開口是為了給兒子結婚。對於現代社會尤其城鎮,並不需要或者父母也壓根不想和兒女住一起。也不存在必須每天做飯洗衣伺候公婆,現在很多男性也會做家務而不是甩手掌櫃啥也不幹。所以彩禮應該是雙方理智商討根據實際情況定的,而不是某些人斂財的手段。


甜逗醬


為什麼有些人抨擊彩禮時,認為要彩禮就是賣女兒,卻不提及女方會給嫁妝?

這個問題當然是好回答了,因為要彩禮是要的,是女方提出的條件,開出的價格,少了多少錢不幹。那明顯就是一種買賣,本身就是賣東西的節奏。

這彩禮是女方提的條件,開出的價格,就算一分也是在賣。如果是男方主動給的,那是給媳婦上轎時穿戴打扮的花費。一萬十萬百萬都不多。因為那是男方根據自己的家境出錢買的臉面,是讓媳婦來給撐門面的。如今女方一要,而且坐地起價。少一分不幹,又是女方的家長出頭,那明擺就是在賣女兒。

而且現在要的彩禮,一天比一天高,根本不是男方家能承受的起的。砸鍋賣鐵也湊不齊全,只好打躬作揖說好話,希望能夠把價格降一降,使得整個過程真成了買和賣雙方要價侃價的情形。

至於女方給的嫁妝,那是自家女兒出嫁時的陪嫁,也有叫陪送。那本身就是送給自己女兒手使的東西。只是怕自己女兒剛成家之時東西不夠用而添補的。最初是女兒在孃家做閨女時所用的東西。裝到一箱子裡帶到婆家去,這些東西的多少顯示的是閨女在孃家受重視的程度,也表現著媳婦孃家的財力雄厚程度。為了不讓女兒婆家的人看輕自己的閨女和自己的家境。女方的父母哥嫂就往女兒的嫁妝箱子裡添加一些值錢的東西,名曰添箱。說白了,嫁妝是自己用來買臉面的。那是女方家心甘情願相送的。而且帶過去的東西,所有權支配權都在自己閨女手裡。不挨別人什麼事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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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簡單!彩禮在古代與嫁妝並存,明媒正娶的標誌,小了說就是大婦的象徵,大了說那可就厲害了,帝妃能否變成皇太后得有標誌。

大家都知道舊時代兒女婚姻都是父母訂下的,只要訂下來就會有婚書,未來不管對方是貧窮還是富貴,這個婚都必須要結,沒得選擇。那麼若男方家族落魄,提親時無彩禮怎麼辦呢?ok!隨便給,哪怕你就是拿兩包子,那特麼也算彩禮,女方父母不可能有異議,而嫁妝也會隨便給,富裕的女方也許會陪嫁很多東西及錢財,不富裕的自然送兩床被子照樣行。舊時代規矩其實並不在乎彩禮多少,在乎的只有那場婚禮,這是關於自家女兒嫁過去的地位問題。所以你看現在農村人結婚,那場婚禮比特麼結婚證還重要,你可以沒有結婚證,但必須要有這場非常正式的婚禮。

而現在為什麼說要彩禮就是賣女兒呢?舊時代遺留習俗就得按舊時代規矩辦事,彩禮不是女方能開口的,因為那時候還存在另一種婚姻“納妾”,這種婚姻才是女方開口要的玩意。比如女方家裡比較貧窮,於是就讓女兒嫁給有錢人,這個有錢人可是沒有婚書存在的哦!對方要多少錢無所謂,只要他能給夠,那麼這家女兒就等於賣給他了,也就是所謂的納妾小老婆。

妾室與正妻區別可是天差地別,舉個栗子,妾室之子沒有繼承權,地位低下,俗稱庶出。而正妻之子擁有絕對的繼承權,地位之高堪稱未來家主,俗稱嫡系。

庶出與嫡系雖為親兄弟,可地位相差太大,再舉個栗子!帝后之子叫做太子爺,嬪妃之子叫做公子,當然還有個貴妃,這貴妃相當於平妻,地位比嬪妃要高,生的孩子叫做皇子。要明白,不管是皇子還是公子,只要太子不死,這皇位跟他們永遠都沒有關係!懂?就因為他們母親的地位問題。

現在結婚基本都是女方要彩禮,而且還是漫天要價,可陪嫁東西卻比彩禮少之十萬八千里,比如女方要二十萬彩禮,可陪嫁的卻只有一兩萬塊錢,根據舊時代規矩說事,那麼這就是賣女兒。要是在古代的話,哪怕全家只有她一個女主人,她照樣只算妾室,明媒正娶一紙婚書的大婦,就算比她後進門,在人家面前她也只算個丫鬟,讓她跪著,她絕不敢站著,這就是舊時代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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