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家族,投之家,诈骗?


卢氏家族,投之家,诈骗?


没有人的志愿是想做一名罪犯。

哪怕现在看起来穷凶极恶的大毒枭或者恐怖分子,小时候的志愿有可能也只是想当个警察也不一定,而他们之所以走上不一样的道路,仅仅是这条路看起来是当下最好的选择。

P2P的诈骗犯,非法集资犯很多,而才落网的“卢立健,卢志健”等人,就是近期网贷圈风头最盛的“诈骗犯”。

我粗略地翻查过他们两位的起家史,发现他们的最早发家起点是源于在11年做了一个湖南衡阳的房地产项目。

潘多拉的盒子是在那个时候打开的,挣得了第一桶金的他们如果继续在房地产行业稳扎稳打,也不至于落成如今人人喊打的“诈骗犯”下场。

网上没有相关更细致的消息解释为什么卢氏集团会急转型,但我按照正常逻辑掂量。

逻辑如下:房地产行业是个高风险行业,而且从长远发展来看,他们跟其他当地的竞争对手没有更大的竞争优势,他们会认为他们挣到这桶金的运气成分大于实力成分,纯粹是发国运财。

而恰好在此时,他们在挣得第一桶金的过程中,也在当地认识了某些政府背景的高人,经高人指点,鼓噪他们在当地落实“光通信项目”,而这个项目也是国家当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而戏谑的是,他在做这个项目过程中发现之前那个“高人”是个骗子,投进去的钱先不说,支付给“高人”团伙的合作定金2000W也被卷跑了。是咬咬牙继续坚持投钱还是选择功亏一篑重头再来?特朗普说,这是个问题。

卢老板当时的决定是继续咬咬牙坚持住,而“高人”之所以会被他视为高人,在整个项目操作流程中肯定是为他组织安排了不少在当地有权有势的朋友,不然聪明如卢总的人怎么可能会这么容易上套?

最后,卢老板找到了有政府背景的担保机构往“光通信项目”注入了6000万元,不负有心人,这个项目不仅符合国家战略,也能有效地匹配市场需求,每年营收增长达200%。

“光通信项目”是12年发起的,巅峰期是啥时候,16年9月,以股票代码“ZKP”为标志,上市地在澳大利亚NSX交易所,项目名叫中科广电。

这个交易所虽说不是那么好,但并不那么坏,至少,能把企业搞上市了,名头啊,身份地位啊,都不得了咯。

当然,最重要的是,有了上市过程的感觉!这种感觉你是万不可以从书中体会到的,这也为后面的神操作埋下了伏笔。

卢老板开始把注意力放在网贷圈的年份是在2015年,最开始,他们的操作方式是找到“国资背景”的公司给P2P公司进行包装增信,同时,他们给P2P公司配资产端。

这是卢氏集团在网贷圈最开始的玩法,一开始,还只是小打小闹,谁知道,一进网贷深似海,从此节操是路人。

钱这么好融!投入产出比这么高!机灵的温州商人仿佛找到了事业的第三春!给你们感受下他们染手过的部分盘子数据。


卢氏家族,投之家,诈骗?


有朋友推测,他们实际上染指过的平台,应该远超20家,但至少没有账面证据,这种推测也没有了意义。毕竟,平台的数量也不能跟影响力成正比。

当然,我知道的某家深圳车贷平台也是他们染指过的平台,目前该平台已发生资产逾期,兑付不是那么准时。能不能自救成功,得看天意咯。

各位兄DEI,整个转型逻辑链下来你们感觉到有啥唐突之处么?没有吧,你觉得卢老板的初心是诈骗么?我觉得不是,他的初心只是想通过资本运作捞钱。

“资本运作”四个字,引无数英雄竞折腰,前有德隆唐万里,今有乐视贾跃亭,在金融圈呆过的人都知道,只有买卖公司股权是财富增值最快的方式!

当今福布斯排行榜的首富们,财富的体现形式都是他们持有XX公司高流通性的股票。

资本运作,我估计没有一个在网贷领域呆过的人不想玩的,屌丝起家现在能上岸成功的平台创始人,都是靠这个本领实现鲤鱼跃龙门的。

上岸失败的著名案例,就是我们的投之家董事长徐红伟(下面简称老徐)和投之家总经理黄诗樵了。

老徐在15年中下旬的时候,已经把他一手抚养大的网贷之家融到了B轮,领投方是赫赫有名的跟“雷士照明”撕逼夺权的赛富亚洲,基金实控人是金句“资本到最后都是要挣钱的!”所有人阎焱,跟投方则是A轮投资人创东方。

投之家啥时候上线的?14年下旬。投之家几时卖身的?17年下旬。而卖身前的投资方有众投邦领衔的众筹股东,创东方,赛富亚洲以及鼎晖投资。(唏嘘的是,众投邦上已经找不到那个投之家的众筹界面了。)

所以老徐在这种背景压力下,不可能没有套现的压力!你想象下开股东大会的时候,老徐拿着一份不怎么盈利,业绩有增长但故事讲起来不怎么动人的年报,那种被投资人蔑视的目光,多少心酸都要打碎了往肚子里吞。

挣钱挣钱挣钱!要挣钱!怎么挣?!找水鱼!没猜错的话,卢老板就是老徐眼中的水鱼,一开始,老徐只是给卢老板们介绍可收购可入股的台子,并从中抽佣。

一开始捞得还挺欢快,毕竟这算是个无本生利的好买卖呀。而那个时候,16年监管下来后,投之家的原有模式受到了巨大冲击,老徐跟老黄等创始股东们估计已经产生了平台卖身的想法。

但那时候在转型期就卖,价格就很低了啊,对不起一帮拼死拼活的兄弟不说,关键还对不起自己!套现也不能急着这一时半会...

所以投之家在那个时间节点转型成为P2P平台,他们的算盘中应该是早有准备在后面的好时机中将其出手卖掉。

老实说,我无法确证老徐跟卢老板们在啥时候认识的,所以也就无法判断投之家是早在转型之初就跟卢老板们私下协议收购或者其他。

我估计当时就算私下协议收购,老徐应该也是猜想着由卢老板牵头搭线帮他找上市公司买家,万不会考虑会跟老卢玩这么一把大的。

但合作久了,难免生情,特别是P2P的行情每况愈下,再不卖个好价钱,就没机会啦。

胆大如虎的卢老板就想出了一个办法“找A股上市公司的穷鬼找他借钱,想要借钱就必须要答应帮他代持收购投之家的条件。”

说时迟,那时快,说干就干。于是乎,今天的我们看到了《P2P投之家东窗事发珈伟股份股东上演“无间道”》、《“不可能”跑路的P2P平台跑路!百万用户傻眼,谁来认领投之家?》、《世间应再无网贷之家》、《远望独家 | 建国以来最大诈骗案件浮出水面》等文章。

老徐老黄跟卢老板没想过后果么?我事后分析,忒么地这种大事肯定想过啊,那为什么还愿意干呢?我发现这个时候可以拿这句话装逼了,来自汉娜·阿伦特的“平庸之恶”。

在当时那种网贷环境下,投资人投的不是比谁更好的平台,投资人投的是比谁更不烂的平台。

在网贷这个大环境下,你能想象到的最为阴险无道德的融资理由,想都不用想,那肯定不是最没下限的,网贷的下限融资理由永远都是比较级。

在网贷圈摸爬滚打多年的老徐怎么可能不知道其中的凶险程度?铜都贷一案都差点让网贷之家整体崩盘了,那为什么还这么做?

我们先看看平庸之恶的解释:“凭借体制来给自己的他者化的冷漠行为提供非关道德问题的辩护,从而解除个人道德上的过错。这就是现代社会中、体制化之中个人平庸的恶的基本表现。”

所以,只要老徐老黄卢老板等人把道德标准建立在网贷环境之上,默认假标自融期限错配是合理的,那么只要老徐老黄签几个字,亿万富豪不用多久就会成为自己的标签,还有什么理由要拒绝?

罗马非一日建成,不管最后投之家案最后怎么判定,卢老板们是不是成为了诈骗犯,我觉得,监管层都要借此思考一个问题,为何这一帮昨日的社会之栋梁,今日会成为国家的阶下囚?

是欲望驱动的问题还是深层体制的问题?

鲁迅说,EM,这是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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