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錢,給補助……與就業有關,一系列重磅舉措來了

好消息

好消息

奔走相告的好消息來啦

您家有離校

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麼

您家有16-24歲的失業青年麼

如果您家有

您可得留意看

國務院日前印發《關於做好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的若干意見》,意見明確: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從明年1月1日起,實施三年百萬青年見習計劃,將就業見習補貼範圍由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擴展至16—24歲失業青年。

《意見》提出了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促進就業的重點舉措。

返錢,給補助……與就業有關,一系列重磅舉措來了


一、支持企業穩定發展

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標準可按6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或按6個月的企業及其職工應繳納社會保險費50%的標準確定。上述資金由失業保險基金列支。

充分發揮國家融資擔保基金作用,鼓勵各地優先為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提供低費率的擔保支持,提高小微企業貸款可獲得性。

二、鼓勵支持就業創業

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支持力度,符合條件的個人和小微企業,可分別申請最高不超過15萬元和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

鼓勵各地加快建設重點群體創業孵化載體,支持就業壓力較大地區為失業人員自主創業免費提供經營場地。

擴大就業見習補貼範圍。從2019年1月1日起,實施三年百萬青年見習計劃;將就業見習補貼範圍由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擴展至16—24歲失業青年;組織失業青年參加3—12個月的就業見習,按規定給予就業見習補貼,並適當提高補貼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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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積極實施培訓

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困難企業可組織開展職工在崗培訓,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不足部分,經所在地人社部門審核評估合格後,由就業補助資金予以適當支持。

對下崗失業人員普遍開展有政府補貼的培訓,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其中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成員在培訓期間再給予生活費補貼;將技術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由企業在職職工參加失業保險3年以上調整至參保1年以上。

四、及時開展下崗失業人員幫扶

失業人員可在常住地辦理失業登記,申請享受當地就業創業服務、就業扶持政策、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下崗失業人員,及時落實失業保險待遇,並納入最低生活保障和臨時救助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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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強調,要進一步落實地方政府促進就業工作的主體責任。明確部門組織協調責任,開展促進就業專項活動。要切實抓好政策服務,及時向社會公佈政策清單、申辦流程等,建立實名制管理服務信息系統。同時,要指導企業等各方履行社會責任,共同做好促進就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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