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貼、補助、減租、減稅……瓊海出臺措施助力中小企業度過難關

補貼、補助、減租、減稅……瓊海出臺措施助力中小企業度過難關

2月7日,國際旅遊島商報記者從瓊海市政府獲悉,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支持中小企業積極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實現平穩健康發展,瓊海市發文《瓊海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平穩健康發展措施》,以發放補貼、補助、減租、減稅等形式助力中小企業度過難關。

一、降低運營成本

(一)對冬季瓜果菜運銷進行應急補貼。從2020年2月6日至2020年2月29日,按照貧困戶及帶貧合作社優先原則,對收購瓊海市種植冬季瓜果菜銷往目的地距離1000公里以內的運銷商予以0.18元/公里·噸的運費補貼,銷往目的地距離1000-2000公里的運銷商予以0.2元/公里·噸的運費補貼,銷往目的地距離2000公里以上的運銷商予以0.22元/公里·噸的運費補貼。對運銷總量達到一定數量的運銷商給予一次性資金獎勵,其中:運銷量在0.5-0.8萬噸(含0.8萬噸)的,一次性獎勵20萬元;運銷量在0.8-1萬噸(含1萬噸)的,一次性獎勵30萬元;運銷量在1萬噸以上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中央、省出臺相應支持措施,不重複享受補貼和獎勵,從優執行。

(二)對帶動貧困戶發展產業的企業、合作社進行獎勵補貼。帶動貧困戶產業發展30-50人(含50人)的,一次性獎勵2萬元;帶動貧困戶產業發展51-100人(含100人)的,一次性獎勵4萬元;帶動貧困戶產業發展101-150人(含150人)的,一次性獎勵6萬元;帶動貧困戶產業發展151人以上的,一次性獎勵8萬元。

(三)減免中小企業房租。對承租行政事業單位用房的中小企業,可免收自2020年2月份起3個月的租金;已提前收取的,可在之後月度進行抵扣。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

(四)對物業管理公司予以補助。對在市住建部門備案的物業管理公司按實際入住戶數以10元/戶·月的標準發放自2020年2月份起3個月的物業管理補貼。

(五)對賓館酒店、景區運營予以補助。對瓊海市賓館酒店發放一次性營業補助,客房50-100間(含50)的補助6000元,客房100-200間(含100)的補助12000元,客房200以上(含200)的補助20000元。對旅遊景區發放一次性運營補助,按旅遊景區評級標準分4A、3A、2A、鄉旅合作社4個等級,4A級補助9萬元、3A級補助6萬元、2A級補助3萬元、鄉旅合作社補助2萬元。

(六)延緩繳交水電費和減免城鎮汙水處理費。受疫情影響嚴重而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的中小企業,可申請緩繳水電費3個月,緩繳期不超過2020年6月30日;減免2-4月城鎮汙水處理費。免除企業因延緩繳交費用而產生的滯納金或違約金。

(七)延長合同履行期限。已與國有企業、市行政事業單位簽訂合同的中小企業,因疫情影響,無法按時履行合同義務的,可以適當延長合同履行期限,具體延長期限由雙方協商後重新確定。國有企業、市行政事業單位要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和省關於清理拖欠中小企業民營企業賬款工作要求,按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相關款項,不得形成新增逾期拖欠。

二、減輕稅費負擔

(八)減免相關稅費。因疫情影響遭受重大損失,納稅人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確有困難的且符合法定規定的,經稅務機關核准,減徵或者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對受疫情影響且符合條件的相關行業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加快增值稅留抵退稅辦理。

(九)延期繳納稅款。因疫情影響導致企業發生重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確有特殊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且符合稅法規定條件的中小企業,由企業申請,經稅務機關批准,可以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

(十)暫緩繳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2020年一季度新開工建設項目在辦理規劃及施工許可前,可緩繳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6個月,逾期繳納按每日1‰收取滯納金。

三、加大穩崗力度

(十一)緩繳社會保險費。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確實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中小企業,按規定經批准後,可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緩繳期最長至疫情結束後三個月。疫情結束後三個月內,企業足額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疫情結束後三個月內仍未辦理的,按照《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從欠費之日起徵收滯納金。

(十二)實施穩崗獎勵政策。對不裁員且2020年繼續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參保中小企業,可按照單位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給予企業獎勵。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的參保企業,獎勵標準可按6個月的全省上年度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政策執行期限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十三)實施企業職工培訓費補貼政策。企業開展培訓或培訓機構開展項目制培訓的,可先行撥付不高於50%的培訓補貼資金。鼓勵有條件的培訓機構(企業)對返鄉人員開展線上職業技能培訓。

四、強化金融支持

(十四)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對受疫情影響、授信到期還款有困難的中小微企業,銀行機構要對到期貸款予以適當降低利率、減免逾期利息、調整還款期限和方式幫助企業渡過難關,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責任單位:海南銀保監局瓊海監管組、人民銀行瓊海市支行、市財政局)

(十五)降低信貸融資成本。銀行機構通過實行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內部資金轉移定價優惠、減免手續費等方式,壓降成本費率,確保小微企業融資成本同比下降,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綜合融資成本低於去年同期0.5個百分點。

(十六)實施貸款財政貼息。對我市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作用突出的衛生防疫、醫藥產品、醫用器材的重點企業2020年新增貸款,市級財政按照貸款合同簽訂日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10%給予貼息,貸款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對已發放的個人和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個人和貸款企業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可向貸款銀行申請展期還款,展期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市級財政繼續給予貼息支持。

五、提升服務保障

(十七)穩定企業勞動關係。企業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與職工集體協商,採取協商薪酬、調整工時、輪崗輪休、在崗培訓等措施,保留勞動關係。

(十八)優化服務方式。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的中小企業,可按照特事特辦、容缺辦理、先辦後補等原則優先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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