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上課玩手機,老師一怒摔碎,家長拿來發票,老師該不該賠?

溫永徵


只憑一個標題證明不了什麼,但是我們可以想象一下:我個人認為老師怒摔學生手機感覺老師對這學生已經是忍無可忍的狀態而且還警告了不止一兩次不然一個正常成年人比誰都清楚摔手機的後果更何況是教書育人著!

我看到有評論說:老師之前不止摔過一部手機,除了現在這部前面還有三部!有前車之鑑為啥學生屢教不改?難道家長不知道玩手機對學習有影響還是校方本就管理寬鬆以至於學生上課還敢帶去教室

摔都摔了怎麼也得賠,損壞個人物品從那個角度都是要賠的,不然對當事人不公平!

當然我覺得這種事情應該要從根本上解決,這種事情校方還是得從源頭抓起,今天罵一下明天摔個手機治標不治本,做到明文規定,言出必行我想每個家長都不會反對

俗話說:護長莫護短,家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我敢說這種事情家長管理不嚴這種孩子不管轉那個學校被摔手機不會是最後一次


菠蘿賽囖


我兒子初三時,老師正在講課,忽然響起了豬八戒背媳婦的音樂聲,所有的學生幾秒鐘的驚詫之後,都鬨笑起來,以至於任課老師在接下來的時間無法再穩定學生情緒,嚴重地影響了課堂秩序。當時的任課老師也是憤怒至極,把這位同學的手機收了去,順手放在口袋裡,就老師在黑板上寫字的時侯,這位同學竟然跑到講臺上,用手反扣住老師的手,把手機搶了回來!老師的憤怒可想而知,堅持不讓這個同學在他班裡,轉到其他班,其他班老師也不願意收,最後沒辦法,該同學轉學了!


我認為老師沒有錯,家長既然把孩子交給學校,老師就有義務監管學生,摔個手機你心疼了,可是作為家長你想過沒有,如果班裡五六十同學都帶個手機在課堂上,那老師還能上課,學生們還能認真聽課嗎?那你還讓孩子去上學做啥,在家玩手機算了,省得影響他人!


淺淺61705


事件簡要回顧

該事件發生在武漢為明高級中學,老師為管理手機,對學生進行搜查。據消息稱,該教師總共摔壞了4部手機。其中一部是蘋果6,當即就有學生表示:這是我的私有財產,老師沒理由處置。

後該校校長表示,學校會賠償學生損失,並對摔手機的老師進行嚴肅處理。

我們的觀點

我們認為老師的做法是極端的。師者父母心,每個老師不管處於什麼角度都想教好書、教好學生。手機在某種程度上的確會影響學習,但是有很多種處理辦法,不知老師為何要選擇摔壞呢?

比如,可以暫為保管,或者交給家長,摔壞未必極端了。

就如同,我們抵制日貨打砸國人私有汽車一樣。物件屬於個人私有財產,他人無權處置。這是法律問題。

但是,如今師生矛盾的現象常見網絡,希望師生能夠相互尊重,給予互相的理解。該教師的做法可以說在某些程度也是為學生好,但方法過激。

壹點說:用良知檢討社會,用態度關注生活。更多觀點請關注我們吧。

壹點說


我現在是一名大一的學生,終於擺脫了高中時期的折磨,我就說說我自己的看法吧!

學校規定學生上課不準玩手機,但不可否認的是依然有很多學生上課玩手機,我也玩,我們都知道上課玩手機不好,但就是忍不住,相比於高中時期每天枯燥的學習,我更願意選擇玩手機。

對於我來說,如果我上課玩手機被老師發現並收走,我不會有什麼怨言,因為這是我自己倒黴,自作自受,但是如果老師直接把我的手機摔碎,那就是另外一回事兒了,手機是我的私人物品,老師可以收走,但無權毀壞,我認為沒有經過我的同意而摔我的手機,我認為應該賠。

記得上學期的時候,我們市有一所學校當眾摧毀學生被沒收的手機,用水泡,用錘子砸,還拍了視頻上傳的網上,稱經過家長認同,但很多學生家長表示並不知曉這件事,而這件事一經報道,迅速引起的廣泛關注,網友分為兩個陣容,反對者居多,很多人說學校無權損害學生的私人物品……

我同意上課玩手機不好,因為真的很刺激,班主任真的是神出鬼沒,不知道什麼時候就會出現在你身後……




發呆的瘋子


學生上課玩手機,屬於違紀,老師摔壞學生的手機,可能涉嫌違法。但是,現實中,老師摔壞學生物品的有,學校公然砸壞沒收手機的也有,真正賠償的卻不多。

根據相關法律,故意且價值超過5000元應當構成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屬於違法犯罪行為,否則,不犯罪,但是需要進行相應的民事賠償。現在的智能手機,5000元以上的也不少見,所以,這位老師一不小心,都有可能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儘管這件事可能不違法,但是家長既然拿來了發票,賠償是肯定的了。

現實中,老師摔壞了孩子的手機,家長很少有讓老師賠償的,原因就是家長不敢也不願意為了一部手機,而和老師產生矛盾,所以只能打掉門牙和血往肚裡吞。但是,這並不代表著老師可以隨意處理學生的私人物品。學生違紀,老師可以批評教育,可以按照相關校規進行處理,但是不能因此侵害學生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當今社會,人們的維權意識越來越強,網絡越來越發達,這也對老師提出了新的要求,老師不斷加強法治觀念,依法治理班級,教育學生,切不可採取簡單粗暴的方式,否則後悔莫及。


贏在高三


這個問題問的好,我用自己親身經歷來回答這個問題。

我家鄉所在的小鎮上有所中學,高中是職高,初中也很普通,考上重點高中的機會不大。後來換了校長,這個校長上任第一件事就是解聘學校門衛,保安,換上了退伍軍人,修好圍牆,然後強力驅逐了整天圍在校門口的社會青年,開除了高中一批凌虐同學的學生,並報警抓走了其中為首的三個男生一個女生。貼出學生著裝規範,勒令所有學生必須按照著裝規範整理服裝髮型,到校必須穿著校服,嚴禁染髮,劉海,首飾和化妝,三次警告後直接開除。抓住抽菸,上網者,大耳光加罰款,就是站在校門口排成一排,從頭開始扇耳光,稍有不服,再扇一遍。

召開全校師生家長大會,在會上校長強調,學生在校必須嚴格遵循老師教導,不服就揍,揍不過直接找校長揍。嚴禁曠課,遲到,早退,所有離校行為必須有班任家長雙方簽字的請假條,否則不得離校。校長問下面1000多名家長:誰對學校這些管理方式有意見?如果有意見,請立刻站起來申請轉學,學校全力以赴的配合,否則按照家長同意計算。所有家長沒有一個站起來反對的,於是你走到學校跟前就會發現,學校周圍乾淨清爽,沒有外校或社會青年逗留,學校女生全部短馬尾,大校服,男生全部短髮,不看臉根本無法分辨哪個是自己的孩子。後來學校召開家長會,通報了學校運行情況,並拿出了一份很亮眼的成績單,然後告訴家長,把所有孩子的上網手機留在家裡,如需必要,可以買超小型黑白功能機給孩子,公佈之日起,學校將沒收學生手裡的智能機,集中銷燬。再一次家長會,校長讓老師抬出2蛇皮袋手機,按照手機上的標記讓學生家長上前確認,然後當著所有家長學生的面用大錘砸碎手機扔進水盆。

三年後,這個中學初中考入重點高中的升學率全縣第一,高中由職高變成全日制普通高中。期間沒有發生一個家長找老師索賠的現象,沒有一個家長因為孩子被揍去找學校。

學生違反學校規定,課堂紀律被摔碎手機還敢讓老師賠償,用那校長的話說:誰慣的你臭毛病,願意上學就上,不願意就滾,學校還真不稀罕你這樣的學生和家長。


隔壁老王A0A


學生上課玩手機,老師一怒摔碎,家長拿來發票,老師該不該賠?

我就是老師,我經常發現學生帶手機到學校。雖然學校三令五申要求學生,上學時間不要帶手機進校園,但還是有的學生偷偷摸摸帶手機到學校。尤其是像我們這樣有住校生的學校,晚上老師查寢過後,有的學生乘熄燈之後偷偷摸摸在寢室裡玩。午休時間,在宿舍背後玩,有時入迷了,居然沒有聽到上課的鈴聲。



特別典型是上一屆有個學生,從初一進校的時候就迷戀手機,初二初三成績大幅度下降。而老師還時常發現他上正課、自習課耍手機。同寢室的同學說他晚上玩手機玩到兩三點鐘,經常白天都是一副無精打采的樣子。

雖然學校都說過,一旦發現直接沒收摔碎,我沒收過學生的手機,但從來沒有摔過學生的手機。我告訴學生,要麼等下次考試好了來領手機,要麼讓他家長親自來領手機。


有一期的期末,這個學生領了九個手機回去(因為我沒收的手機都寫上學生名字)。

這樣屢教不改的學生,真的,我覺得我沒有摔他的手機,其實是縱容了他。有時候老師肯定是覺得學生屢教不改,因而非常生氣才摔了學生的手機的。在這種情況下,家長可能是有點心痛,因為那款那個手機比較貴,或者就是不貴,覺得自己都是用錢買來的。

但是我覺得如果家長換個角度想一想。孩子成天這樣玩手機真的會有多大作為?你就是損失了一個手機,可能會換來你明天孩子美好的前程,有啥不值得呢?還值得那樣大驚小怪的拿個發票來要求老師給你賠錢嗎?

是的,老師不該摔學生的手機,損壞東西照價賠償,老師應該賠。但是如果就像我那樣對學生的一直的那麼寬容,學生依然不改,你怎麼樣?家長會不斷的給他提供手機,他會從家裡不斷的搜手機來玩,導致的結果是考高中有望的,最後連高中都沒考上。真的是痛心疾首啊。

雖然這個老師不應該摔碎學生手機,但是家長真的應該從老師這極其生氣的舉動,想一想自己的孩子究竟在學校是什麼樣的表現?不要因為一點錢,讓孩子以後在學校更加囂張、肆無忌憚的違規違紀,更加與老師作對,這樣被害的可是你的孩子啊!

各位讀者如果有不同意見,請在評論區留言,謝謝你的參與互動。

我是睿心媽媽,中學語文高級教師,有豐富的班主任工作經驗,今日頭條育兒問答達人,今日頭條原創作者期待你的關注、閱讀、收藏、分享、轉發、評論、點贊。


睿心媽媽


學生上課玩手機被老師摔碎,家長拿發票來索賠。

1、如果這是學校統一規定,老師完全可以沒收,摔碎雖然可看出老師恨鐵不成鋼的苦心,可對一些認識和觀念都嚴重滯後的家長來說,不可能理解老師的初衷,反而會認為是虐待他的孩子。道不同而不足與謀,估計最後老師還要屈辱地賠部分錢。

2、表面上看,這個家長和學生似乎佔了上風和便宜,但這種對孩子陋習的姑息和縱容只能使孩子越來越滑向失敗的深淵!

3、這位老師可以被逼給學生的手機埋單,但給孩子失敗的學業和前途埋單的必定是這個近視的家長!



情感溫度百態人生


我覺得這件事不應該讓老師陪,應當讓教育部。教育部有明文規定,電子產品不準進課堂,而老師只是遵守了教育部的規定,所以說千人吃肉一人買單,那麼教育部來買單是最合適不過的。

並且這位老師和遵守了教育部的明文規定,帶頭起到了示範作用,應當在全國進行表揚,甚至我們可以認為把他評為道德模範更合適。

這裡面家長拿來的發票這個問題,我覺得家長找錯了人,他應當拿著發票去北京去坐車去坐飛機去教育部,然後拿出發票讓相關領導簽字,然後報銷。

還有另外一個問題,這本身就是一個教學環節的事情,而家長卻參與到教學管理中來,充分說明了這位家長干涉了學校的教育教學秩序,違反了學校的教育教學規定,同時衝擊了國家教育機構,我覺得他犯法了。

所以說社會治安部門應當把這位家長繩之以法,不能讓它擾亂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因為這個秩序如果被破壞的話,受影響的是更多的孩子,受影響的是更多的家庭。

想一想如果老師管理孩子,遵守了國家教育部相關的法律法規規定結果,還需要承擔自己遵守法律法規而帶來的正當的權利,所產生的嚴重的責任,那麼長此以往,誰還管你學生,誰還敢用心的管理學生。這個影響是極其惡劣的,所以說此風不可長。

讓全國的輿論,全國的老師都支持這位老師的做法,都抵制這位家長的做法。

學校教育方面應當是有法可依,我們不能讓遵守法律的人最後掉了眼淚,傷了心。


杜宜城老師


我是一名學校的老師,我們學校有小學初中和高中這樣的情況,我們在辦學初期也遇到過。直到今天,類似的情況也會時不時的發生,我來談談我的體會吧。

首先說,該賠。因為即便孩子做錯了,不應該玩手機,你頂多沒收,讓家長過來拿就可以了,為什麼要破壞人家的財物呢?孩子不能破壞公共財物,我們也不可以破壞孩子的財物,我覺得賠償手機是合理的。

其次,我覺得這個老師的教育方法存在問題,他的行為有些過激,如果遇到孩子玩手機或者玩其他的玩具,批評教育就可以了,把他玩的手機之類的東西拿過來先保管一段時間,等家長過來的時候交給家長跟家長耐心的溝通一下,我想問題是可以得到解決的,如果還是得不到解決,我建議只會校領導,聽聽領導的意見。如果讓校長出面跟家長談一談,批評一下學生,效果往往都非常好。

我的體會就是,如果老師的言語和行為不能夠做到為人師表的話,那麼在管理班級,管理學生的時候,就一定不能得心應手。還是那句話,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吧,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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