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多月时间,从事涉黄活动470余次,获利19余万元,德安一会所六人被判刑

1个多月时间,从事涉黄活动470余次,获利19余万元,德安一会所六人被判刑

足疗会所为提高营业利润,引进“高端项目”非法谋取暴利,不走正道被判刑。近日,经德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组织卖淫罪判处分别判处王某、宋某、程某有期徒刑五年、两年、一年四个月,并分别判处7万至30万元不等的罚金,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分别判处彭某、袁某、肖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九个月,并分别判处1.5万至2万元不等的罚金。

经查,王某与宋某等人合伙经营足疗会所并各有分工,还聘请了程某、袁某、肖某等人员做管理工作,后为增加营业利润引进“高端项目”(口交、手淫)等涉黄服务。2017年8月28日至同年10月9日间,该足疗会所共组织妇女以含“口交”的方式卖淫475次,非法获利19余万元。

法院根据王某、宋某、程某、彭某、袁某、肖某各自在犯罪行为中的性质、作用、退赃等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口交亦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卖淫行为”。王某等人明知口交是违法行为,却抱着侥幸心理,认为被发现了也不过是行政处罚,漠视可能承担的刑事责任,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与其想着打法律的擦边球牟取高利,不如踏踏实实做个正当的生意人,心安生意也久安。

1个多月时间,从事涉黄活动470余次,获利19余万元,德安一会所六人被判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