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國興
可以判決離婚。
離婚有兩種形式:協議離婚;法院判決或者調解離婚。
協議離婚,需要夫妻雙方自願到民政局,對於財產和子女問題有適當的處理。當然,以後有不配合執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
法院判決或調解離婚。不一定對於財產問題、子女問題協商協商一致。法院判決離婚的根據是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判決離婚。至於財產、子女問題,如果不能一次性解決,可以另行起訴。
夫妻雙方到離婚時,應該涉及的只有財產和撫養子女問題,不涉及贍養父母問題,既然離婚,當然各自父母歸各自子女贍養,任何一方是沒有義務贍養對方父母的。
法律知識知多少
夫妻感情破裂,確實過不了日子,走不到頭,有兩種離婚的方式;第一步,是雙方協商離婚。協商不成,意見不統一。第二步,才是起訴到法院依法判決離婚的。
現在分清楚什麼叫贍養關係,什麼叫撫養關係,以及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贍養關係和撫養關係是相輔相成的,缺一方而不能成立。也就是說,夫妻有共同的責任和義務,將未成年的孩子撫養長大成人。孩子長大以後,父母年老了,需要贍養的時候。依據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孩子對父母就有幫扶的責任和贍養的義務。孩子和父母之間存在著撫養關係和贍養關係。所以,夫妻離婚協商對孩子的撫養問題是成立的。
贍養問題是未來孩子對父母的事,不是離婚雙方誰該贍養誰,也不是誰該贍養對方父母的問題,離婚後各回各家,各養各爹媽。所以,是不需要協商的。
夫妻的共同財產是指,在婚姻期間內用共同的收入,添置的動產和不動產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對於共同財產,雙方都有平等的處置權,使用權,贈予權,在離婚的時候應該各佔一半。
正因為雙方協商不成,才是上訴到人民法院走法律程序離婚。在法官認定雙方感情確實已經破裂的情況下,才會依法公正的判決對共同財產的分割,以及劃分對未成年孩子的撫養責任,而且是離婚雙方不可推卸必須履行的義務。法院是會判決離婚的。
老蔣閒言
網友,你提的問題我現在就答覆你。離婚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協議離婚。第二種,有人民法院判決離婚。乙方撫養孩子的。甲方拿撫養費。贍養費是各自贍養自己的父母。與另一方沒有關係。
山東農村那些事
法律沒有這樣的規定,繼父養子女子成人,結婚,參加工作,後因矛盾不來往i母親不在回家,就不會判。
眾國興
答案是不能!
清晨78660565
財產有爭議也可以判決離婚,離婚後雙方再另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