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做夢掐死人, 醒來發現老婆死了要負刑事責任嗎?你怎麼看?

寶媽茶會


如果行為人經法定程序進行司法精神病鑑定,確定其在實施行為時是在病理作用下喪失辨認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被評定為無刑事責任能力,那麼該行為人不承擔刑事責任,公安機關應當撤銷對該人的刑事立案。

但公安機關應依照刑事訴訟法關於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的強制醫療程序,製作《強制醫療意見書》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檢察院若審查認為,行為人實施了危害社會的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司法精神病鑑定程序合法,行為人被評定為無刑事責任能力,且存在繼續危害社會可能的,應當製作《強制醫療申請書》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最終由人民法院決定對該人強制醫療。在整個強制醫療訴訟過程中,須對行為人採取臨時保護性約束措施。


王文林律師


是要經法定程序鑑定確認是否有“夢遊症”,夢遊症(Somnambulism),在神經學上是一種睡眠障礙,症狀一般為在半醒狀態下在居所內走動,但有些患者會離開居所或作出一些危險的舉動,如翻窗、開車甚至一些暴力活動,如殺人等。如果有夢遊症,是不負法律責任的,因為它也算精神障礙的一種,屬於“混合型精神分裂症”, 他不能控制自己的意識,在殺人時,從犯罪的主觀方面來說,沒有主觀故意或過失,醒來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所以不負刑事責任。但民事責任還是應當賠償的。



寶媽茶會


如確定老婆是被掐死,而整個過程中現場只有丈夫在場的情況下,丈夫會被認定為是殺人兇手並承擔刑事責任。因為在現行醫學科學體系下,所謂的做夢殺人只會被專家認為是殺人者為了逃避懲罰而編造的謊言。事實上也是古往今來除了曹操之外似乎沒有別人在夢中殺過人,而曹操夢中殺人也被楊修破解為不是夢中殺人而是夢中被殺。說明夢中殺人是不可能存在的。


南京北京西京


這個問題聽起來象是有預謀,傻呀?有些人是幹了都不說。有些人是沒幹就嚷嚷,這是故意留下證據!有句文話就是倒持干戈,授人以柄!俗話是此地無銀三百兩!最後用英語作個總結,talk is cheap!純屬飯後玩笑,以上觀點並不代表本人!哈……!因為我是在夢中說的!


附驥之鷹


是男子說的,如是這就有謀殺嫌疑,如驗屍不屬於被外力掐死,那也得查清其它死因,也有男子用其他方法謀殺了他妻子的嫌疑,如都排除了,那就不存在負刑責的可能,只負悲哀,但如男子有遊夢嚴重的病,那也不負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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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思極恐,我咋覺得題主犯了案子


騎烏龜的仙人


誰信啊?向公安機關說明吧,我看這事兒有點蹊蹺。


台州林律師


有誰作證他是做夢掐死人,這是關鍵!


泉州智博倉儲設備製造


肯定要負刑事責任,睡夢中不可能掐死一個人的!


姜簧


如果妻子確實夢中所殺!那麼故意殺人罪不成立,誤殺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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