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超過規定面積的部分,是確權還是被拆除?

用戶59184634751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這個根據每個城市政策不同而變化;

第一;您問的應該是小地區的農村,這種地方管的並不嚴,一般都是確權,不需要拆除。(我老家的房子就是找村裡開個證明,然後再那個啥,直接辦了個房產證)


第二;如果是歷史遺留問題(違建部分不多)也不用拆除,法不外乎人情(除非你家可能面臨拆遷),就不會給你確權了,其中原因你懂得。

第三;建議你先找村長問問,正常會幫你的。


全日投


2018年是農村土地確權的收官之年。多數農民的宅基地都已完成確權,拿到了確權證書。部分農民因種種原因,還沒有完成確權。很多農民都在關心一個問題,在宅基地確權過程中,對宅基地的佔地面積有要求,那麼實際面積偏大的,多出來的部分,到底是確權,還是除呢?這個問題需要分兩種情況來回答。

第一,超佔的面積在合理範圍內的,不予拆除。

之前農村宅基地的管理相對寬鬆,很多農民在建房的過程中,會有超佔多佔的情況。按照農村土地確權的規定是要進行拆除或者不予確權的。但是這種情況在農村普遍存在,本著維護農民住房利益的出發點,不會出現大規模的拆除。國家會給予一個明確的範圍,超出的面積在這個範圍內的,是可以確權,暫時不予拆除,但是會在確權證書上註明。以後涉及到房屋規劃,會予以拆除。涉及到徵地拆遷時,只能以未登記的土地進行處理,無法享受徵地拆遷補償。

第二,超佔的面積超過合理範圍的,予以拆除。

一些農民的房屋嚴重大面積超標,因此而影響農村的整體規劃的阻礙其他農民進行房屋建設的;嚴重損害了村集體的利益的,這種情況下不能確權,必須予以拆除。


對於這個問題,是怎樣看待的呢?歡迎暢所欲言。還有哪些問題?請關注土妞話三農,歡迎積極提問。


土妞話三農


從現行法律法規上來講,超出宅基地規定面積的建築是不能確權的,也是要依法拆除的。但是在實際生活中我們可以看出,農村超出宅基地規定面積的建築,只要不是超出太多或者佔用道路等公共設施的,一般不做拆除處理。但是確權要按照規定面積來算。

這是因為在農村以前沒有法制觀念,以前的法規對於宅基地面積這塊可能也不太明確。所以造成很多農民朋友的宅基地可能都超出了規定面積,如果要依法拆除工作量大不說,也不符合實際情況。但是現在法律明文規定了宅基地最大面積,所以確權也只能按照規定的面積算,也就是說超出的部分農民依然可以正常使用但不會被確權。

有人可能就會說了,既然可以正常使用那確不確權又有什麼區別呢?不還是自己的嗎?這裡要著重說一下,確權與不確權的區別。如果確權了當涉及徵地,重建等情況時會按確權面積算,也就是說你的房子現在如果重建,超出的部分是不能再建的,只能按規定面積建築。徵地也一樣,賠償的時候只能按規定確權面積算。這麼說大家明白了嗎?

這就是我的回答,希望看到的朋友點個關注!謝謝!







小楊話三農


一般不是特別嚴重的,都不會叫你拆除的。

雖然一般規定宅基地不超過一定平米數,但是在農村有幾家不超出的?要是動真格的挨家挨戶量,你看吧,大多數是超出的,難道還都拆了?肯定不現實,但是能不能確權就得分情況了。

簡單來說就是特老的宅子就可以直接確權,剩下的就是必須符合建房當時的法律,在當時允許範圍內的都可以確權,否則一律不確權,或者按照建房時法律批准的實際面積確權。

這個時限是82年和87年。

《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第四十五條規定:“一九八二年二月國務院發佈《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之前農村居民建房佔用的宅基地,超過當地政府規定的面積,在《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施行後未經拆遷、改建、翻建的,可以暫按現有實際使用面積確定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
《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第四十六條規定:“一九八二年二月《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發佈時起至一九八七年一月《土地管理法》開始施行時止,農村居民建房佔用的宅基地,其面積超過當地政府規定標準的,超過部分按一九八六年三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土地管理、制止亂佔耕地的通知》及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處理後,按處理後實際使用面積確定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

不同時期,建房的標準不同,所以你家宅基地能不能確權,還得看宅子是啥時候建的,是否符合當時的法規,當時不符合後來處理過符合了也行,要是都不符合……那就不好辦了,不過還是那句話,只要不過分,即使不確權也能住著,就是一旦涉及徵地或者貸款的話面積肯定按批准的算,就是少得點兒唄。


神州土地


1、1982年之前建房,一直未擴建的,雖然面積超過了,但是可以確權。
答:這種基本上不可能,誰家82年的房子還沒拆啊。
2、1982年到1987年之間建房,超過當時規定的宅基地的使用面積,但是已經經過處理了的,可以確權登記。
如果當時超過了,但是有關部門沒有處理的,還是不能確權登記。
3、1987年之建房後,建房佔用的宅基地超過當地規定的面積標準的,這個就要按照建房時候實際批准的面積進行確權登記。那麼這超過的部分要不要拆除呢?其實是不需要的。

遇到上面第3種情況的時候,宅基地確權的時候就超過的部分是不能確權的,並且在土地登記簿和宅基地使用權證書上的記事欄內註明超過部分的面積,等以後分戶建房或現有房屋拆遷、改建、翻建、重新規劃重新建設時,對超過部分作出處理,並按照各地規定的面積標準重新進行確權登記。

惠益農


可以肯定的說,如果你的房子和宅基地沒有權屬爭議,沒有違規建設,只是面積超標的話,被拆除的可能性非常小。

一般情況下,82年以前的建房,無論面積大小,一般都是可以確權的,但是你想想,你家現在還有82年的房子依然在住人的麼,有的話,估計也快成了景區了。

依照現在土地確權的相關規定,未來農村宅基地確權之後,會按照一定的標準規定使用面積,超出的面積,如果建築合法,宅基地沒有爭議,有可能會按照超出部分有償使用的方式來進行宅基地和房屋的使用。

總體來說,宅基地確權主要是為了確定宅基地的所屬以及明確使用相關,如果不是特殊情況,不會發生拆除這樣的事情。


新農微視野


農村宅基地超過土地使用證上的面積,被拆除的可能性很小,土地管理法規定宅基地面積不能超過200平方米,



現在農村的宅基地大部分都超過使用證上的面積,土地登記確權是按照現在建築面積登記的,只要不是違法建築,有土地使用證超過的面積不大可能被拆除。



小毛驢3434


超出規定面積部分,不會被拆除,但鄰居宅基地在規定面積內不缺少的情況下,是沒有問題的,不然會被拆除的,超出面積可向縣市國土部門提出申請,補交不足部分,前提是無爭議情況下。

以前有個朋友,發生過這樣的問題,朋友為了少拿一部分錢,辦理宅基地面積時少報了點兒面積,幾年後,普查宅基地面積,朋友家多佔了點兒宅基地,可鄰居家按規定面積不足,兩家走法律程序,朋友敗訴,法院判朋友拆除地上建築,最後託中間人說和,達成和解,朋友花了些錢才算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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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補給艦


這裡面的確有許多具體的實際情況,你比如說分配房基地時,有的人是先蓋的,有的人是後蓋的,但是有先蓋的村民不自覺的就多吃多佔把之後建房村民的土地佔用去了許多。

礙於情面之後蓋房的人員,雖然虧了面積但也不可能讓他把房屋扒倒,時間一久,好像他所佔用的地方就名正言順了,其實不然。

在白雪姐姐看來,雖然當初你是多吃多佔了,雖然你白用了許多年,但這次確權依然不能把它變成你的面積,因為事實上他也不是你的面積,之後一旦遇到拆遷時應該把這地方的面積還要主動還給對方才是。

也就是說,地方雖然你白用了,但是拆遷多餘的平米還款錢,還是應該歸還給原土地使用人才是,才略顯公平。


白雪姐姐


應該查書計村長帳上來一夥燒一次帳為什麼不查不能光說不查村裡的山地都怎麼包出去的叫老百姓明白山是當書計村長為了下次當給出去的帶有黑社會性質的人別人想要你是幹啥的以經是定了的了你一查就作假到山上看看去好好看看不能嗐說當官的用不了多少錢官向管給好處刻查不查一查到歌廳玩一天多好不白查老百姓是什麼也不懂書計村長是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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