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工傷休息、產假等期間的工資怎麼發,你知道麼?

病假、工伤休息、产假等期间的工资怎么发,你知道么?

在很多人的觀念中,上班拿工資,是天經地義的事,如果不上班自然就不能問單位拿工資了。然而,其實勞動者享有各種法定假期,不上班單位也一樣要支付工資。

《浙江省企業工資支付管理辦法》規定,工資包括計時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和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由此可見,工資可分為正常情況下(即用人單位正常運營,勞動者正常工作)的工資和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特殊情況下的工資包括勞動者因患病、工傷、享受有關假期、外派學習和依法參加社會活動等情況,企業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和國家、省相關規定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

下面小編來詳細介紹下勞動用工中常見的幾個工資概念吧。

病假工資

是指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休息期間支付的工資。顧名思義是勞動者在生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休息期間,單位需要支付的工資。根據《浙江省企業工資支付管理辦法》規定,病假工資不得低於當地人民政府確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停工留薪期工資

是指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的工資。根據工傷相關規定,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的具體標準為:按職工受傷前12個月平均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資。

年休假工資

根據帶薪年休假相關規定,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根據職工累計工作年數年休假分別為5天(滿1年不滿10年)、10天(滿10年不滿20年)、15天(滿20年)。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如單位沒有按照規定安排職工休年假,對職工應休未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括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計算方式為:月工資÷21.75天×未休年休假天數×2。該月工資是指職工在用人單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前12個月剔除加班工資後的月平均工資。在本用人單位工作時間不滿12個月的,按實際月份計算月平均工資。

產假工資

產假工資即生育津貼,是指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女職工參加生育保險的,生育津貼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用人單位不再支付產假期間工資。生育津貼計發標準高於女職工產假前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差額部分;低於女職工產假前工資標準的,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對差額部分予以補足。女職工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標準支付其產假期間的工資。

女職工產假期間,用人單位經本人同意安排女職工工作的,除生育津貼外,用人單位應另行支付正常上班的工資。

企業停工、停產、歇業期間工資

企業停工、停產、歇業,時間在1 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和國家、省相關規定支付工資。企業停工、停產、歇業時間超過1個工資支付週期,勞動者付出了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人民政府確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勞動者未付出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人民政府確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80% 支付工資。

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工資

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視同其提供了正常勞動而支付工資。社會活動包括:依法行使選舉權或被選舉權;當選代表出席鄉(鎮)、區以上政府、黨派、工會、青年團、婦女聯合會等組織召開的會議;出任人民法庭證明人;出席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大會;《工會法》規定的不脫產工會基層委員會委員因工作活動佔用的生產或工作時間;其它依法參加的社會活動。

最低工資

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每個地市有不同的最低工資標準,每1年至2年調整一次。2017年12月1日起至今紹興市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800元/月。

供稿:仲裁信訪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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