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早前“全員惡人”的現象,相信有很多人都表示不理解,但也無礙眾多吃瓜群眾參與其中,無論是身體力行去買相關產品,還是傳播段子和表情包,大家都樂此不疲。
其實印有“全員惡人“的單品在早幾年已經在淘寶出現,只是沒有像今年那般引起熱議而已。但論霸街界扛把子,這個出現在“惡人裝備清單”中的名字你肯定不會忘記,那就是縱橫服裝界近百年的Champion 。
說起 Champion ,由於其性價比和百搭簡約的基本款,基本上都會被一些一直在潮流邊緣試探,卻對主張個性張揚的街頭品牌不太感冒的人所選擇。因為簡約的設計讓潮流小白更易於接受,穿著在街上大家也會知道這是某個知名的服裝品牌,同時滿足這部分人的心理需求。
而近年來與各種大牌的聯名轟炸,更是讓 Champion 在國內的知名度大大提高,無論是時尚大咖還是路人都頻繁著用。可能有人會說,你拿一個快餐文化現象的產物跟正統的服飾品牌來比,那有什麼可比性。
的確,除了話題程度其它也沒有什麼可以比較的了,但我想表達的是,兩者最大的區別不是誰更具話題性,而是熱度過後誰還能繼續成為大家的刷街首選。
可能很多人都被所謂的潮流矇蔽了雙眼,沒有清晰地瞭解到 Champion 的真實身份。其實它流著的是運動品牌的血液,而並非部分人所誤認為的街頭品牌。
早期的運動服並不是像現在這般常見,而且算是單價較高的服飾單品。而於1916年在紐約橫空出世的 Champion 則以其高性價比的運動服迅速打開了與高校合作的渠道,這也讓它初步奠定了在運動休閒領域的地位。
其後隨著廣泛的市場覆蓋,一舉獲得了NBA官方的贊助權,像92年夢之隊的球星們在合照中就穿上了 Champion 贊助的球衣,也共同見證了 Champion 的輝煌年代。
其火熱程度從 Champion 的全球品牌大使、MLB 傳奇外野手 Manny Martinez 描述中就可窺見一二,“你根本不用把衣服擺上貨架,人們會直接從裝有 Champion 的到貨箱子裡邊搶走去付賬”。
有趣的是,代表 Athleisure 的它又確實與當下的街頭文化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因為00年代 Champion 就憑藉鮮明的 LOGO 印花和簡潔耐看的設計被追求“FRESH & CLEAN”的 OLD SCHOOL 愛好者所追捧,在一眾像 50 CENT 等 Rapper 的加持下迅速掀起了 Champion 的風潮。
而打破千禧年後的品牌沉寂,Champion 是以“XX潮牌的底板”身份才再次進入到潮流領域。作為現今炙手可熱的 OFF-WHITE 前身, 當時的 PYREX VISION 憑藉在 Champion 底板上印製的單品火速躥紅,即使是現在同樣由 Virgil Abloh 創辦的 OFF-WHITE 也依舊和 Champion 保持著良好的合作關係。
起初 Leo 接觸到 Champion 的時候也基本上只知道 Basic 款,就是袖口有刺繡小 logo 和 Champion 手寫字體的單品。畢竟價格適中,舒適度都比較好。
是直到後來才知道 Champion 原來是 “世界上第一件連帽衛衣” 的品牌,早在 1934 年就首創了能夠讓純棉質地衣物更耐穿、耐洗的 Reverse Weave(橫紋編織技術),而應用這個技術製作出帶有帽子的衛衣也就是我們現在著用第一件真正意義上的連帽衛衣。
其 Reverse Weave 同名系列固然是 Champion 的看家產品,不過卻是有別於大家平時所認識的“便宜貨”,因為它是產品線中價格最高的千元系列。橫向的編織技術能夠減輕垂直方向上的縮水問題,讓單品保持良好廓形,螺紋的銜縫設計也能防止運動後熱量的散失。
另一支線 ACTION STYLE 也是街頭愛好者的寵兒之一 ,其吸睛的大 Logo 完全滿足了個性張揚的穿搭風格。
發展到現在連一直與運動品牌“勢不兩立”的時裝品牌也它進行聯名合作,無可否認其中肯定有潮流的功勞,但也要自身“底子好”才能夠經久不衰。
與 Champion 長期合作最為人熟知的潮流品牌莫過於 Supreme 、 A BATHING APE 這些街牌大鱷,在 LOGO、印花等流行元素充斥的大趨勢下,就算是面對人氣極高的聯名對象極具辨識度的“C”字 LOGO 也能讓這個百年老牌穩住陣腳。別的聯名系列我不敢說,但與 Champion 的聯乘每逢推出都絕對是迅速售罄。
另一邊廂,之前與時裝品牌的合作中最具話題性的莫過於 Champion X Vetements,明星icon齊帶貨就不在話下,其後串標運動服的回潮也需記它一功。而就連當時 Leo 身邊很多平時沒有關注時尚潮流的朋友都蹭了一波熱度(只想說平時都不知道你們原來這麼富,塑料友誼散了散了)。
即使眼下 Champion 為了打入年輕市場與各種街頭、時尚品牌進行聯名企劃,構建與年輕消費者的對話,那一貫簡約的款式和良好的廓形成為了時尚潮流界的“畫板”。
但現在很多人卻因為其極高的曝光率把它列為爆款,甚至是對其嗤之耳鼻,寧可不穿。Leo 也不止一次聽到像“在外國爛大街的品牌,到我們國內卻成了大家都追捧的潮牌”之類的聲音。
但是仔細想一下,憑藉著高性價比和良好的品質成為大家的常用單品算是可恥的事情嗎?如果放棄選擇一個品牌或者一件單品僅僅是因為怕被人覺得是跟風,那何嘗不是另一種意義上的盲從?
試想一下,如果 Champion 的產品真的是這麼不堪,你覺得美國的民眾會標榜其作為美國的國貨,在服裝界屹立近百年不倒嗎?大家往往對“爛大街”的定義下只看到跟風的一面來以偏概全,卻忽略了一個品牌可能以品質、設計或者細節把控等層面才備受追捧的沉澱。
如果是真心喜歡 Champion ,熱愛原始的美式休閒風格,何必僅因懼怕別人對你的眼光而遺棄了它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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