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现在的一些未成年容易犯罪呢?

用户9732345223927


为什么现在的一些未成年容易犯罪呢?个人感觉三点:

一、法律的“纵容”

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是世界各国通例,只是这种保护的程度不同。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负刑事责任。”也即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人只对自己实施的这八种严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必须严格遵守罪刑法定原则,不得突破这一界限。其他犯罪,对于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的处罚轻重程度也不同。其他如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也有不少对未成年人起“纵容”作用的条款。不少孩子很小就有“我还小,杀人也不坐牢”的思想,他们并不知道除了不坐牢,犯罪经历会影响他终身。

我无意否定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积极意义,但是确实有必要重新审视它的实际社会效果,并加以完善。

二、“约束性”手段单一

无论大人小孩,其素质都是三六九等的,个性修养参差不齐。不得不说,我们的导向对于孩子的成长过于理想化,手段过于单一化。神化思想教育功能,似乎孩子真地就是一张白纸,家长、老师写什么就是什么?似乎孩子都是好教育的,世上没有教育不好的孩子。孩子都可以培养成祖国未来的有用人才。事实上,无论什么时候,人总是有好中差之分的,不可能整齐划一全是优秀。所以无论好坏,现在全部放在一个教育环境中。好孩子,在普通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差孩子也同样。表现再差,即便违法犯罪也不能开除或责令退学,也不能体罚(本人不主张过度体罚),这就使得孩子和家长没有任何“后顾之忧”。由于教育手段过于单一,造成了学生和家长缺乏对教育主体的敬畏感,老师的主要精力用在管理上,而不是教学上。有的孩子不仅不把老师放眼里,遇到警察也敢无端怒怼一番。可能这也是校园暴力、“校闹”事件时有发生的原因之一。改变现状,个人觉得有必要开辟多样化、多层次的教育格局,恢复工读学校、少年管教所之类的机构。分类施教,更有利于提高未成年人的整体素质,有利于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增强学生家长对教育主体的敬畏感。

三、家庭环境造成了孩子易冲动的性格

六十七年代,一个家庭几个孩子,父母是白天“抓生产”,晚上“促革命”,经常要参加各种学习,“最高指示”传达不过夜。孩子渴了喝冷水,饿了拔个萝卜或扒个地瓜衣袖擦擦就啃起来,睏了随便找个草垛窝就打呼……这种现状培养了孩子对艰苦生活的忍耐力,独立的生存能力。而现在的孩子,多为独生子女,几个大人关注一个孩子,冻不着,饿不着,稍有不当就可能使孩子养成任性、自私,经不得一点委屈的习惯,从而形成爱冲动的个性。与此同时也有“留守儿童”,隔代教育,与社会脱节等的问题。

总之,解决一些未成年人容易犯罪的问题,既有法律问题,也有教育手段和家庭教育方法问题,需要综合研究,加以改革。

本人观点,欢迎文明评论,否则拉黑


断牙虎110


我们先看几个真实案例。

案例一:女孩喜欢吃喜欢打扮。妈妈总是不给零花钱,可爸爸转身100、100地给女孩。妈妈很焦虑,因为发现女孩喜欢结交的朋友是镇上游手好闲的小青年,有男有女。妈妈甚至冲到学校来找老师。为了切断她跟外面社会青年的联系,老师甚至放学之后让她在办公室做作业,等妈妈下班之后过来接。可妈妈要上夜班。女孩等妈妈上班,就求爸爸让她出去玩。爸爸总是放行,还振振有词,小孩子总要玩的,外面那些孩子能坏到哪儿去?

案例二:妈妈从小对男孩很严苛,动不动就打,甚至抓着他的脑袋往墙上撞。男孩每次遇到同学跟他有摩擦就很冲动。初中入学军训,排队操练,他目露凶光,抓着沙土往四周撒。他对老师说,之前感觉好像有同学撒他沙子了。他一直觉得别人看他的眼光异样,对他不友好。初二,他跟着一个所谓的兄弟,拿水果刀在自己的胳膊上浅浅地划了40多刀,还对老师说,不疼。

我们不能预言这两个孩子的将来到底会怎么样,可能他们以后还是守法公民。但事实上,女孩初中一毕业,就迫不及待地搬出家,跟所谓的小姐妹去夜总会上班。男孩初三的时候反抗他妈妈,把他妈妈推搡到地上。

孩子的转变大半原因来自家庭。家长无节制的宠溺纵容,或者父母教育方式的不一致甚至相反,或者家长对于孩子上网没有正确引导和有效控制,导致孩子看到暴力、色情电影并且模仿。

初中时代正是孩子身体心理大转折时期,家长对他们失控的话,以后的人生会更加失败。他们与青少年犯罪只是一线之隔。





绿衣黄裳99


未成年犯罪是一个痛心的话题。

我们时常看到关于未成年犯罪的报道。痛心疾首!祖国的花朵,中国的未来,这么的年轻,就这么早的误入歧途。

什么原因引起未成年容易犯罪?为什么现在的未成年犯罪越来越多?越来越年轻?这是社会和家庭都必须思考,必须面对的一个严峻问题!

未成年犯罪,我觉得无乎于以下几个问题。

网络时代,各种信息层出不穷,管理不到位。青少年接触面,接触渠道非常之广,非常之多。暴力、色情、游戏充斥网络,加上信息良隽不齐,青少年心智未完全发育,辩别能力还不是强,加上现在的青少年模仿能力强,有时为了寻求刺激,稍一不慎,就走向犯罪。

家庭教育的缺失。现在的小孩,含着金匙长大,打不得,骂不得,俨然是小皇帝,小公主。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家长不管,学校老师不敢管,观念里是老子天下第一,想干嘛就干嘛。甚至有的,几个家庭围着一个小孩转。受不得丁点的委屈,实实在在的养成了一个废物。你说,长此以往,这样的孩子能有什么用,不犯罪才怪!

生活的压力,迫使更多的青壮年外出打工。留守儿童是越来越多。家有老人的,只管小孩的吃住,只管小孩的冷暖。加上时代的不同,跟不上形势,教育方面是空白一片。家里没有老人的,小孩如同脱缰的野马,纵横四野,拉帮结派。你说,这样的未成年不容易犯罪吗?

《未成年保护法》的不完善。不像以前的时代,现在生活条件好,青少年吃喝的也好,身体发育的快,十几岁就有了成年人的体智。娇轻过纵,但对于未成年人,中国的处罚又过太轻,至使有些未成年尝到了甜头,更加的忘乎所以。

未成年犯罪,形势越来越严峻。未成年犯罪,关乎于祖国的未来。

未成年犯罪,不能不引起全社会的关注!未成年犯罪,不能不引起社会和家庭的反思!!!


大风斗


我今天又看到那条新闻:“我又没杀别人,我杀的是我妈”】12月2日晚,湖南沅江市泗湖山镇12岁男孩吴兵杀死了他34岁的母亲陈欣。吴兵父母是较早一批外出打工的人,一年回家一两次是常态,父母将吴兵交给爷爷奶奶带,大部分时间和儿子是通过电话连接情感。七岁那年,吴兵放学回家被面包车撞伤面部,流血不止。吴兵爷爷吴建德给吴兵父母打电话,得知儿子伤情不严重,他们没有回来。面对亲属的痛苦和疑惑,吴兵显得若无其事,他承认自己错了,但不是什么大错,“我又没杀别人,我杀的是我妈。” (这段是我复制的)我看完就“我勒个去神逻辑啊!”阐述几点我的观点,第一,留守儿童缺乏关爱,人情世故不知为何。第二现在隔代亲太多,爷爷奶奶无法灌输正确思想。第三,有错就罚这种事现在很多孩子体会不到,因为现在口头禅是:ta就是个孩子懂什么?无法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孩子觉得要不有人兜着,要不打心眼里觉得无所谓没有正确的是非价值观


菇凉生活多娇


当下未成年犯罪的的事情已经屡见不鲜!原因也是林林总总!我也发表一下个人的一些看法!

1、客观原因:信息时代,信息通讯过于发达!在当下社会,太多的各种各样的信息已经出现在当下未成年的生活之中!导致过早的了解本不该当下年龄了解的一些东西:暴力、消费、游戏等等!而我们的年代对于生活之外的信息几乎一无所知!十一二岁还和尿泥玩小游戏!根本不会接触更多不好的东西!

2、主观原因:教育问题!都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什么样,孩子就会有样学样!在新闻当中太多的父母纵容自己的孩子做一些不好的事情,反而不去阻止的!例如:熊孩子推孕妇!导致了孩子没有一点承担与责任之心!还有一些是因为父母比较忙,疏于对孩子的管教和教育,孩子缺少他应得的亲情,以至于在青春期产生相对很大的叛逆心理!所以在教育方面,一定要多陪孩子,做好榜样!为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才不会让孩子走上歪路!


再见有时后会无期


现今未成年犯罪与现行教育有不可分割的关系。

由于西方狗七狗八的人权自由等歪理邪说的影响,国内少年儿童保护法的约束,助长了少儿的恶习。

学校不敢对学生体罚,也不能重言重语,教师只有教的义务,没有管的权力。老师只要对学生严励点,家长就到学校闹事。

少儿在家更是无法无天,父母不在身边,爷爷奶奶更是把孙子看作心肝宝贝,有求必应,孙子做得再出格也认为有趣,无所谓,父母回家宠得更厉害,无形中更加助长了少儿恶习的漫延。

这样的教育方式少儿不犯罪就稀奇了,反而犯罪才是情理之中的事。


笑弥勒33


对于这个问题,我的看法是这样的。

第一,计划生育时期,造成家庭独生子女普遍化,加上经济的发展,生活条件不断提高,孩子形成了三重娇惯。首先是孩子父母,这是必然现象。其次是更重要的,就是孩子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他们也是一个孩子,可以说还没有稀罕够,孩子就长大了,而他们自己年龄也才刚到中年,所以拿孙子辈的当成了自己的孩子,过度娇惯,甚至于孩子父母也做不了他们的主。最后,就是孩子自己了,因为大人长辈的娇惯,孩子自己也习惯了我是家里的宝,自己也娇惯自己。过度的娇惯,势必造成教育的缺失,孩子就形成了唯我独尊的自私性格,而且在他们的思维中,会觉得天大的事情,家长都能帮他摆平,无所顾忌,毫无畏惧。

第二,就是身体的早熟,其实现在的孩子已经不能称之为早熟了。因为如果是个别孩子过早成熟,那是早熟,可是大部分孩子都成熟了,就不能叫早熟了。而是儿童成熟年龄整体提前了,我们还把他们当做孩子,其实他们已经不再是孩子,这样就会造成教育和年龄不匹配,也使得孩子的行为没有相关的法律和规范限制。

第三,就是心理精神成熟,身体的成熟必然也使心理同步成熟,加上现在是信息化时代,很多法律法规以及生活常识信息,孩子甚至比大人知道的还多,很多犯罪的未成年人,在犯罪前就知道自己不用承担法律责任,这一点是非常可怕的。因为他们已经不是无意识无目的的过失性犯罪,而是有犯罪动机的。

以上种种原因,使得青少年犯罪已经不是偶然现象,如果社会不能针对此现象,完善相关法律,进行警戒制约,今后可能还会更严重。


黑白世界33972750


下面我来说一说我的观点:

一是从生理上讲,现在的物质生活水平大大提高,很多未成年人出现早熟的现象,出现生理与心理不相适应的情况,容易误入歧途。

二是未成年人,特别是在青春期阶段,独立意识发展,而对自己的认识由不充分,不善于控制自己的情况,容易冲动。

三是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思想的腐蚀,容易追求物质生活,爱慕虚荣,容易产生侵害财产类型的犯罪。

四是精神文化领域不良思想的影响,网上黄赌毒、色情暴力的传播,由于未成年人好奇心强烈,容易因好奇而误入歧途。

五是家庭的不良影响:

1.溺爱型家庭,使孩子从小自私任性、经不起挫折,一旦自己的需求得不到满足,容易产生犯罪。

2.暴力型家庭,对孩子经常性打骂,极易造成孩子心理的畸形发展,同时这种暴力行为也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给孩子起到了表率作用,使孩子也崇尚用暴力解决问题。

3.离异家庭,父母草率离婚,使未成年人感受不到家庭的温暖,到外界去寻求安慰和温暖,易被坏人利用。

4.留守型家庭,父母常年在外面打工,缺乏与孩子沟通。

六是学校教育的偏失。首先是唯成绩论,造成老师的差生关注度不高,容易使他们的自尊心受到伤害,一起失学,过早步入社会,有没有一技之长,在社会上游荡,存在不安定因素。

七是社会对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缺乏,使他们法制意识淡薄。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发动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与此项工作。

二是完善教育体制,拓展职业教育,使青年人能够学到一技之长,以便于在社会上立足。

三是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心理辅导,建立心理辅导岗位,在思想上进行诱导,情绪上进行疏导,学习上进行辅导,行为上进行督导,有力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四是引导家庭做好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工作,使他们体会到家庭的温暖,降低犯罪率。

五是净化有害环境,特别是坚决清除网络上的不良内容。

六是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使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和价值观。

七是建立失足未成年人帮扶机制,避免二次犯罪的发生。

这是我的观点,如果大家还有什么好的建议,欢迎留言,我们可以一同探讨。


天—辽—地—宁


我看到这个标题,想起1978年的一件事,当时学生打架斗殴事件经常发生,轻者伤残,重者死亡。上级要求初中、高中参加一次枪毙罪犯的现场,当时枪毙的是一名高一年级学生。从那以后相当长时间,再也没有发生打架斗殴事件,这已经有了问题的答案。现在家长娇惯自己的孩子,学校老师没有了惩戒权利,再加法律的宽容,孩子们得寸进尺,出现问题在所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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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工作做的太好了,现在幼儿园小朋友都知道:想犯法,要趁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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