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土地權益增大,農村宅基地這3點你知道嗎?

隨著城市房地產改革的不斷深入,以及近年來經濟高速發展、房價高速上漲,城市房屋可以自由買賣,這使得城裡人財產性收入不斷提高,有些市民坐擁百萬家產,但農村房產買賣交易一直受到較大的限制,這就使得很多農民不再淡定了。


農民土地權益增大,農村宅基地這3點你知道嗎?



一些農民提到,農村房產限制交易造成了農民房屋“不值錢”,農民與城市居民相比,就少了房產這一項重要的財產性收入。另一方面,由於近年來農民進城不斷增多,再加上很多農民另選他地建設新房,造成很多“空心房”問題,農村房屋和宅基地限制買賣,也使得這一問題不斷積壓。

一些城裡人對農村房產買賣交易問題也有自己的看法,有些人提出農村自然環境好、空氣清新,想在農村安家置業,也有的想在城郊農村解決住房問題,但苦於農村房產交易沒有保障,使得這個想法遲遲沒有實現。

農村房產和宅基地到底能不能買賣?農村宅基地“三權分置”提高了農民土地權益,能給農民帶來哪些實惠?農民對自家宅基地到底擁有哪些“資格權”,以下這3點你必須知道,農民的土地權益還是不斷增加了。


農民土地權益增大,農村宅基地這3點你知道嗎?



1、農村宅基地是集體公有,農戶擁有的是使用權

我國實行的是土地公有制,農村土地的所有權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無論土地制度改革如何推進,這一點都是不能改變的,這也農村宅基地不能對外買賣的一個主要原因,因為城裡土地為國家所有,使用權可以在所有人員之間轉讓、買賣,而集體所有就限制了農村宅基地轉讓的範圍。

2、宅基地可以在集體經濟組織內部轉讓

宅基地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轉讓,是國家積極鼓勵和支持的,因為這就能夠較好地解決“空心房”和部分農民分不到宅基地的問題。但宅基地轉讓也有著嚴格的限制,其中受讓者必須是本村村民且符合取得宅基地的條件,也就是已經分戶且沒有宅基地。

3、“三權分置”改革給予了農民更多的土地權益

為了更好地維護農民土地權益,國家提出了農村宅基地“三權分置”的改革新理念,主旨是落實宅基地集體“所有權”,保障宅基地農戶“資格權”,適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權。

總之,土地制度是農村的根本制度,土地關係是農村最基礎的生產關係,土地權益是農民的重大權益。推進包括宅基地制度改革在內的土地制度改革,關係重大,牽一髮而動全身,既要積極穩妥,還要規範有序,審慎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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