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事物:理财子公司

新事物:理财子公司

截至2018年12月,已有包括五大行在内的18家银行董事会通过了理财子公司设立议案。银行理财子公司拥有全新的金融牌照,将与公募基金的部分业务展开直接竞争,但定位的差异决定了二者在短期内不会趋同;与理财事业部相比,理财子公司实现了表内外资产的进一步隔离,子公司专业化经营运作有利于实现理财规模扩张及银行投资能力的加强,对银行股估值有长期提振作用。

具有理财子公司设立资格的上市银行:共19

新事物:理财子公司

理财子公司的意义:专业化的里程碑,拥抱直接融资时代

理财子公司的成立对于商业银行意义重大。首先,理财子公司是银行理财专业化转型的里程碑。银行理财业务自2004年诞生以来快速发展,目前规模达到20万亿元以上,为实体经济提供了大量资金支持。但募短投长的资金池运作、提供隐性保本承诺、多层嵌套加杠杆等行为也使得近几年理财沦为存款的替代品、表外放贷的工具,距离资管业务“代客理财”的本质渐行渐远。在理财子公司这一专业化法人主体的管理框架下,银行理财有望实现专业化转型。

行理财子公司和理财事业部的监管对比:理财子公司具有多项优势

新事物:理财子公司

其次,银行理财将借助子公司转为主动管理,推进资产的标准化,顺应直接融资大趋势。银行作为间接融资的主角,资管业务也长期具有间接融资的特性,资产标准化程度较低,主动管理能力不足。目前我国间接融资占比过高,2018年11月末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中直接融资(=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存款类金融机构资产支持证券)为18%。据证监会统计,G20国家直接融资占比(存量法)大多在60%以上,大幅高于我国。直接融资作为时代大趋势,已得到国家的重视。2017-2018年多份重要文件均对直接融资表示重视。理财子公司则是银行参与直接融资市场的重要入场券。

理财子公司VS公募基金:有优势有劣势,二者差异化竞争。

募资端:产品与公募基金标准统一,挤占部分基金代销渠道

理财产品销售基本实现了与公募基金的同一标准,银行渠道为理财子公司产品销售优势奠定了基础。公募基金最低申购金额较灵活,且可在互联网、银行、券商等多种渠道销售;而理财新规实施前,一般个人类理财产品的销售起点金额为5万元,且只能在银行业金融机构销售。而理财子公司时代,银行理财同样不设置销售起点金额、销售渠道扩大、首次购买无需面签,在产品销售方面与公募基金基本站在同一起跑线,银行理财有望实现对公募基金部分客户的抢夺。

公募基金与银行理财的销售对比:银行公募理财与公募基金销售基本实现同一标准

新事物:理财子公司

投资端:理财子公司投资范围更大,流动性约束更小

理财子公司可发行公募、私募两种产品,与基金公司+基金子公司的产品体系一致。《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根据募集方式的不同,银行理财产品可分为公募理财产品和私募理财产品,理财子公司可按规定发行两种产品。公募基金公司除直接发行公募基金产品外,还可通过基金子公司发行私募资管产品,因此理财子公司可近似等同于公募基金+基金子公司两块牌照。

公募理财产品将主要影响货币基金、债券基金,对股票基金的影响有限。货币基金和债券基金是最重要的两类公募基金产品,截至2018年Q3,二者资产规模分别占基金行业的61.81%、14.28%,合计超过75%。而银行长期是大额存单、短期债券逆回购、利率债投资的参与者,具有丰富的投资经验。理财子公司发行的现金类产品、固定收益类产品与公募基金存在同质性,有望抢占公募基金同类产品的市场份额。在权益类产品领域,由于银行客户风险偏好较低,理财子公司的股票投研能力暂时不足,理财子公司发行权益类产品将会相对谨慎,因此股票基金将受冲击较小。

公募基金与银行理财的投资范围对比:理财子公司可投非标

新事物:理财子公司

现在引流理财资金入市时机是否成熟?

首先,零售市场投资者风险偏好改变需要一定的时间,过去银行理财投向股市主要以私募理财产品为主,面对的是部分能够接受较高产品风险的客户。而公募理财的特征是不特定群体,受众广,理财客户能否接受股票投资带来的净值波动是主要问题。其次,我国投资者教育相对滞后,资管新规推进资管行业回归代理人本质,投资者既要“风险自担”,也要“收益自享”,然而目前我国理财产品投资者中,个人客户占比高达67%,公募理财投资者是否仍然存在刚兑预期?是否能够清楚认知股票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我国投资者教育程度仍然有待持续改善。此外,银行资金体量大,如果不加限制进入股票市场,在市场转暖时,是否有可能进一步加剧股票市场波动?助涨助跌,影响股票市场稳定性,是后续需持续关注的问题。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