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大地產“無理由退房”為何讓人吃不消?

購房後不需要理由,入住前可隨時退房!近日,邯鄲市王女士拿著蓋有恆大地產開發商公章的無理由退房協議書和承諾書一籌莫展,因為家裡急需用錢,她從今年4月初申請辦理了“無理由退房”,如今已臨近年終歲末,先期交納的6萬元房款卻分文未退。

恆大地產“無理由退房”為何讓人吃不消?



無理由退房承諾書裡表示:為踐行民生地產的經營理念,體現恆大誠信和恆大住宅品質,保障住房者的權益,我司向您鄭重承諾:您所購買的恆大屬下公司開發的恆大龍庭樓盤9幢1單元1401房,若您已履行《樓宇認購書》、《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各項義務,並且無任何違規行為,則自您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及《無理由退房協議書》之日起至辦理入住手續前的任何時間,均可無理由退房。落款是恆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

據王女士介紹,今年1月份,她看到了邯鄲市叢臺區恆大龍庭樓盤推出的“無理由退房”活動後,她與銷售人員經過協商,採用分批支付的方式,首期付款6萬元預定了一套住房,並簽訂“無理由退房協議書”。

當時,邯鄲恆大龍庭的銷售人員稱不定時分批支付房款同樣支持無理由退房,但必須在支付第二筆購房款之前申請辦理。

4月初,王女士來到恆大龍庭售樓部要求退房,相關手續很快辦理完成。可時間悄然過去了數個月,開發商始終沒有退還房款,她和家人多次前去詢問,得到的答覆總是“報告已經上交,正在辦理中”。

對此,王女士懷疑開發商套路太深,有意編造各種理由拖延退房時間。由於雙方簽訂的“無理由退房協議書”中沒有標註退款時間和違約責任,人們即便識破謊言,也是無可奈何。

12月4日,恆大地產的一名工作人員向記者解釋說,王女士的退房申請已經進入審批流程,由於程序比較繁瑣、複雜,需要耐心等待一定的時間,預計12月底將退還房款。

針對王女士的遭遇,邯鄲市一位法律人士表示,雖然協議中沒有約定具體的退房期限,只要開發商長期拖延時間就可視為違約,當事人既可以向房管部門投訴,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訴,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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