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安市的李春燕,法院催促你还钱啦(78)

为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李春燕不履行法律义务信息。欢迎社会公众举报失信被执行人行踪及财产线索。

四川省广安市的李春燕,法院催促你还钱啦(78)

被执行人姓名:李春燕

性别:

住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恒升镇保卫村

执行法院: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号:(2018)琼9005执403号

执行依据:(2017)琼9005民初163号民事调解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80000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请上述失信被执行人尽快到文昌市人民法院履行法定义务,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将可能被司法拘留、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群众如发现上述失信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的,可向文昌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提供执行线索,本院将根据个案情况给予物质奖励,本院也郑重承诺,对提供线索群众的身份信息严格保密。

财产线索申报、举报热线:张法官0898-63330881。

转载需知:如需转载,请联系执行法院,自行转载需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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