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沅江12岁男孩持刀杀母,男孩释放后想回校读书遭其它家长反对,你怎么看?

tgj铁公鸡


最开始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第一反应是震惊。第二反应是家庭教育的失败。第三反应是教育出现了问题。男孩的妈妈已经不在了,留给了我们很多的思考。现在这个12岁的男孩被释放之后又要回原来的学校读书。遭到其他家长反对。

作为一个老师,我认为这完全是家长的正常反应。一个12岁的男孩不需要负刑事责任。让其继续在原学校读书确实不妥。

1、家长反对。没有一个家长愿意让自己的孩子和一个杀人犯在一起读书。一个连自己母亲都能杀害的学生还有什么做不出来的事情呢?自己的孩子和这样的人做同学,甚至有可能是同桌,家长将每天都会心中不安的。

2、学生也会反对。一个学生见到自己的同学这样,还能怎么样和他和平相处。学生每天见到他也会害怕,生怕自己会受到伤害,一个可以对母亲这样的人,对谁能够心软呢?

3、教师反对。没有一个教师愿意教这样的学生,这样的学生已经不能正常的学习了,他的心理是有问题的,需要看心理医生。

4、学校反对。对于这样的学生,再在原来的学校就读是不合适的。

最好的办法是,这个吴兵应该由家长陪同看医生,看是否心理有问题(可能性很大),接受心理治疗。等康复之后,应该送到其他学校就读,或者送到工读学校就读。不适合回原学校,原班级。


一师者


益阳市教育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吴兵没满14岁,不能进行拘留或进少管所,所以被警方释放,由家长接回监管。

悲剧中12岁的吴兵出现超乎常人理解之外的手段和杀人后的冷静,像是缩小版的北大吴谢宇弑母案。

①其母亲的双手被砍断,头皮被刮下,全身遍布刀伤,20多刀砍死母亲,换了衣服,将卧室门锁了,带着弟弟在家里睡了一晚。

②晚上10点多,他用母亲的手机,还佯装母亲的口气给班主任发了一条请假信息,“胡老师,吴兵明天请假行不?他感冒了。

③被抓后吴兵显得异常冷漠无情,有人问他为何会杀母亲,他镇静的回答:“我就是恨她” , 他承认自己错了,但不是什么大错,“我又没杀别人,我杀的是我妈。

这种行事做风心狠手辣像是惯犯,12岁就如此,倘若改邪归正最好不过,但万一养虎为患,谁来承担责任,自古杀人偿命,杀人乃是最大的罪孽,就因为未满14岁释放回学校读书,是在鼓励其他小孩:做坏事要趁早。更是隐藏的炸弹,吴兵哪天和同学老师闹不开心,悲剧会不会重现?


悲剧看似是从家庭教育和吴兵头部受伤出现反常开始,父母外出打工,“这孩子从小由爷爷奶奶带大,被宠坏了。”外公称,“女儿是这两年回老家生二儿子,才开始带吴兵,看到他身上有不好的习惯,会去管教他。“女儿看他抽烟、经常玩手机,不听话,会骂他,但是很少打他。反而是他经常不高兴就打他妈妈。但留守儿童千千万万个,12岁敢弑母的就没几个,所以嗜血的本性暴露无遗,最好是家属看管到14岁,14岁后进少管所进行身心辅导,真正意识到自己错误和悔改后再回归正常生活。

网友评论:

A:这个孩子是相当危险的。因为他杀了人,觉得没事,再犯他也没无所谓那心理。

B:不管怎样,他法律大于舆论,大于情,12岁是不负法律责任的。

C:一切都交由法律维护, 这孩子不能上学校了,只考虑对他不公平,就没有考虑过如果他在学校对其他学生的不公平么?


引力波菠萝蜜


我要是家长,我想我也会反对!这个孩子回到学校,周围都是12岁左右的同学,已经上初中了,对社会新闻已经有感知能力,耳濡目染也从父母亲朋口中得知该事件,其他同学跟这个孩子在一起聊什么?聊怎么杀自己的母亲?聊当时杀人的时候什么心理?聊杀人的时候害不害怕?12岁左右的孩子对一切都充满好奇的年龄,更不用谈其他同学的恐惧心理了。

这名小男孩因为不满14周岁,无法对他进行拘留和进少管所,已经被释放了,由家长带回家看管。而教育部门也建议这个小男孩转校并且要有心理专家对他进行心理疏导!其实家长们的担心也不是没有道理的,毕竟每一个母亲都希望保护好自己的孩子!没有一个家长愿意让自己的孩子和一个连母亲都能下手杀害的人在一起读书,最主要的是,他觉得杀掉自己的母亲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这样的心理状态肯定是不健康的!虽然学校和老师不能拒绝这个12岁的男孩继续读书,但是从内心肯定也是很排斥这个小男孩的,甚至心里也会存在一定的畏惧,因为小男孩连自己的母亲都能杀害,万一哪天也把老师都杀害了怎么办,谁都不愿意拿自己的生命来冒险!


刘辉律师


湖南沅江12岁男孩吴某因不满母亲教管严格,持刀将母亲杀害。因为不满14周岁,无法对他进行拘留和进少管所,已经被释放了,由家长带回家看管。但亲属想送他回学校继续上学,遭到了家长们的一致反对。我认为这个孩子暂时不宜回学校去上学,国家法律不能制裁他,但家长必须要对他进行严加管教。

一、没有必要的惩罚,这个小孩难以受到教训。虽说这个孩子不满14周岁,无法对他进行拘留和进少管所,法律不能制裁他,但他必须为此付出代价,受到一定的处罚。假如就此让他重回学校,他就感觉自己犯下的罪无关紧要,本来这孩子心理就不健康,然后又不受到相应的处罚,他将来会做出更多出格的事都有可能。哪怕家长带在身边让他干他国所能及的劳动,让他知道自己犯下了不可原谅的事,经过一段时间的教训,辅之以一定的心理辅导,等他更正常时再转学去别的学校吧。

二、回原学校上学不妥。一方面,各位同学和家长肯定反对跟这样的孩子继续一起上学,可以这么说,同学们都没有安全感,家长也不放心。其实学校和老师从内心肯定也是很排斥这个小男孩的,甚至心里也会存在一定的畏惧。大家都觉得,一个连自己的母亲都能杀害的人,万一哪天不高兴也把同学和老师都杀害了怎么办,谁不害怕。另一方面,做为同学来说,知道了他的犯的事,他们也处于似懂非懂的年纪,觉得这孩子杀了人一点事都没有,是不是自己也可以仿效。这样很容易让这些还不太明事理的孩子受到误导,对学校、家长和同学来说都不是好事。

三、如何处理这样的孩子是一个难题。一方面,孩子年龄只有12岁,杀了人国家法律也不能制裁,但任由其回学校上学明显不妥。可以这样说就算到了学校,肯定同学、老师也会对他避而远之,同学和老师也会明显不欢迎他。在这样的环境下,这个小男孩也不可能正常上学的。另一方面,如果就此让这个男孩缀学,完全由家长看管,恐怕也不一定是最佳方案。国家还是对这样的孩子有一个专门的学校,类似于工读学校,由专业的心理专家进行心理辅导,也能进行相关的学习,让这样的孩子经过一定的时期的学习与训练,回归正常的心理,才能真正回归社会。否则迟早会成为社会的渣子。

个人观点,欢迎大家留言评论。


良心老师


湖南沅江12岁男孩持刀弑母案的热度已逐渐冷静下来,但关于这位男孩的一些后续信息,媒体仍时有报道。在人们为男孩特殊的家庭环境投以同情之时,更为男孩对自己行为的悔过表现感到吃惊!

媒体相关报道:




从以上这位年仅12岁的男孩的一些言行细节看,其“临危不惧"、"思维敏捷"、"情感冷淡"之风范,着实令所有成年人惊叹和忧虑!

但由于他才12岁,未成年,根据法律,将被释放,并很可能尽快回到学校,接受未完成的义务教育。

他一旦回到学校,受到其他学生及家长的担忧,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但凡事得依法处理。学校的管理压力增大是必然的。

但愿公安、司法机关给予学校更密切的配合。学校重点加重监管,师生多给予他关爱。不让悲剧重演,才是最重要的!


三味聊教育


  

  

感谢提问。湖南沅江因不满母亲教管严格持刀将母亲杀死的12岁男孩吴某,因其不满14周岁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日前被释放,其亲属想把他送回原学校继续上学,遭到了家长们的一致反对。对此问题,如沐春风啊的看法是这样的。

一、家长们反对的是一个未承担刑事责任的“杀人犯”与自己的子女在一块上学。

  吴某被抓,是因为其以残忍的手段杀死了自己的亲生母亲,吴某被释放,是因为其年龄尚未达到我国法律规定需承担刑事责任的最小年龄(14周岁)而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因此他的被释放不是无罪释放,而是有罪释放,也就是说被释放的他依然是一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杀人犯。一个未承担刑责的罪犯比一个已承担刑责的罪犯,哪个更危险,答案不言而喻,前者的危险性要比后者不知要高出多少。道理很简单,已承担了刑责的罪犯经过若干年的监狱生活,大多已磨掉了原有的暴戾之气,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也有了深刻的认识,对触犯法律所带来的严重后果有了清晰的体会和感受。因此,这类人往往能够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对这类人,人们虽然有抵触,却也并非不可接受。而没有承担刑责的吴某,直到被释放前,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并没有也不可能深刻的认识,加之被免于追究刑责,没有受到任何的刑事处罚,因此他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和法律责任认识都不甚清楚。由于现行的法律法规对未满14周岁的”罪犯“缺乏有效的制约手段,导致未满14周岁的孩子犯罪成本太低,家长们担心,当自己家的孩子与吴某发生纠纷或矛盾时,很难保证吴某不会像当初杀死自己的亲生母亲那样照做一番。想到这里,家长不能不觉得后背发凉,为了自家孩子的安全,将这样一个随时都可能引爆的”炸弹"尽可能地推得远远的,自然也在情理之中。

二、吴某也确实不适合在普通学校继续读书。

  首先,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考虑,学校没有权利剥夺吴某受教育的权利,吴某有权利在原来学校继续读书,但如此一来,学校又不可避免地将数以百计的学生置于危险的境地之中,这对他们而言又是不公平的。再者,学校不可能要求其他学生把吴某杀死亲生母亲这件事当做根本没发生过一样,让其他孩子和吴某该玩玩、该闹闹,这样一来,吴某在原来学校也不可能不被孤立,被长期孤立的吴某,会给学校师生带来多大的风险,作为管理者的学校或上级不能不慎重考虑。再者,即使吴某转学至新的学校,也决不能把新学校的师生蒙在鼓里,他们应该被告知,也必须允许他们做选择,哪怕这种选择是说不。

  其次,就教育条件及安保条件来说,普通学校不具备接纳并教育像吴某这样的有恶性刑事犯罪行为且未被追究刑责的学生的能力。吴某在杀死其母亲前,心理状况如何,我们不得而知。单就其残忍地杀死亲生母亲而没有被追究刑责这件事来说,吴某是必须要接受专业的心理疏导的。普通学校根本不具备这样的能力,把吴某交给普通学校,对学校来说,是不负责任的。吴某最需要的是专业化的心理疏导,普通学校学校根本给不了他,因此让吴某回普通学校读书,也是不负责任的。特别是当学校教育无效,或受某种条件影响,吴某做出伤害其他同学或老师的行为时,普通学校的安保条件也很难做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因此,吴某确定不是适合在普通学校继续读书。

三、吴某应该交由少管所或工读学校进行教育和管理。

  诚然,吴某未满14周岁,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责,不应该送交少管所或工读学校。但不可否认,少管所或工读学校在管理此类儿童方面有着普通学校或机构不可比拟的优势,他们更专业、也更有经验。如果说有一个地方能够把吴某教育好的话,那个地方只可能在少管所或工读学校。把吴某送进少管所或工读学校并不是法律的惩罚,而是帮扶,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但这种帮扶并不设年限,帮扶时间的长短,视表现而定,如表现良好、稳定,当然可以申请结束帮扶,重新回到社会和家庭。

  而且,这种教育和管理,对全社会而言,也是一种教育:即使是未满14周岁的儿童,也可以承担一定的责任的,法律拿这些未成年人,并非无能为力、束手无策。

  冷眼观世象,妙语暖人心。我是如沐春风啊,欢迎点击右上角“关注”支持我的头条号,阅读更多精彩内容


如沐春风啊


如此极端的可悲事件应该推动对少年犯罪的司法进程!在此以一个教育工作者的视角说说自己的观点,不是法律从业者,可能观点有些偏颇。

从犯罪到后续案件的侦破过程来看,这是个心理极其扭曲,十分可怕的孩子。从杀死母亲的极端残忍,冷静地用母亲手机请假,到指认现场时竟然大笑,再到释放后说我杀的是母亲,又没杀别人,凭什么不让我上学来看,这样的孩子怎么能一放了之?

警方释放肯定是有法律依据的,我国未成年人满14周岁才负刑事责任,进少管所的年龄是14至18周岁,而这个孩子才12岁。但是我们要知道,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在的孩子接受信息的渠道多元化,使得现在的孩子普遍早熟,满14岁周岁才负刑事责任已知不适应时代的发展了。

现在这个孩子想回学校读书,别说其他家长,学校也不敢收啊。但问题是从法律角度,学校不收还不行,所以学校也只能说劝其转学,别的学校能收?敢收?

现在的问题就来了,如果学校收了,对这样的孩子,没有教师有这样的心理干预能力,其他孩子也肯定不敢靠近,可以想象,孤立的学校生活只能让这孩子心理更黑暗,后果是很严重的。

如果不进学校,就这样在社会流浪,那他会变成什么样,不敢想。靠家长去管教只是个笑话,家庭能管教会有如此悲剧发生?

更重要的是,如此轻易地释放了他,他肯定不会认为这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他只会认为原来杀人也没事,这才是最可怕的。


所以个人认为,不论是从挽救这个孩子本身,还是警示别人的角度,这个孩子都应送往少管所,让专业的人来管教,更让他知道犯罪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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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风教育


家长们反对的有道理!

试想,谁愿意让自己的孩子和一个杀人犯在一个学校或者一个班里读书呢?

从孩子们的角度来看,一个12岁孩子能把自己的母亲杀死,他该有多么强硬和冷酷的内心?哪个孩子还敢和他一起交朋友、或者做同学,同学之间相处,难免之间会发生一些事情,如果哪个同学不小心得罪了他,是否也会担心他会对自己下狠手呢? 家长们也必定会有这种担心。


这个孩子也真的不适合再回到原来的学校。

这个事情在学校已经人尽皆知。如果回到学校,他一定被标签化的,一定也会被很多老师和同学另眼相看,任何一个事物都是双向的。同学很可能会远离他,他也就很难交到朋友,而这个年龄是需要朋友的,况且,他已经对自己的母亲下了狠手,他必定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被标签化就是他必须承担的后果之一。而鉴于这个孩子的性格,如果长期被标签化,自己心中的情绪没有办法疏导出去,那么随后的问题自然是很令人担心的。

所以这个孩子如果回到原来的学校,对于学校的其他孩子和他自己都不是好的事情。除非他有非常强大的抗挫折的积极心态,可现实中他的心态表现的是非积极正向的。他需要非常好的心理疏导和更好的爱。

可如果孩不入学,自然就很容易混社会,这个年龄,混社会更容易出问题。

这个孩子何去何从?真的是个问题!

“如果关注现在,你就可能改善它,如果改善了现在,那么,将来也可能会变的更好。”这句话我反复读了很多遍,这个自己给自己生命贴上标签的孩子到底该何去何从?真的是个棘手的问题。

祝愿这个孩子今后的人生中能遇到一个镇服得住他的智者!


快乐庭院


弑母男孩释放后如果回到学校,于人于己都没有一点好处。

1.先是释放,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然后毫无障碍地回到学校就读,可以说,毫无惩戒,犯罪零成本,这对这个孩子的未来的发展丁点好处都没有。

先看看这个孩子的冷酷:砍断母亲双手,刮下母亲头皮,20多刀残忍杀害母亲。

再看看这个孩子的冷漠、镇静:弑母后换衣服,锁卧室门,带着弟弟睡觉。接打电话,以母亲的口吻给班主任发了请假信息。

再看看这个孩子的恶习:抽烟、经常玩手机,不听话,母亲管教他,他反而是经常不高兴就打妈妈。

再看看这个孩子弑母后的怙恶不悛:承认自己有错,但不是什么大错,“我又没杀别人,我杀的是我妈。”

这样的一个孩子,很明显,心理已经完全扭曲,本来就不知悔改,又毫无犯罪成本,毫无惩戒地回到学校,在他心理,杀人显然是无所谓的小事,将来必定会成为社会毒瘤!收容就等于纵容!

2.杀人后毫无障碍地回到学校就读,也影响对其他孩子的教育

这个孩子回到学生中,能传递的信息是什么?杀人不用负责?暴力没有成本?法律在未成年人面前就是一张白纸?谁能保证他不会带坏别的孩子?

退一万步说,老师盯得紧,他影响不了别的孩子,但是,和一个血腥弑母的人在一起,他的同学心里不恐惧吗?水谁愿意自己的孩子,天天伴着一个冷酷无情地弑母少年?

3.这个孩子回到学校,老师、同学的安全毫无保障。

注意他在杀人后的表述:“我又没杀别人,我杀的是我妈。”也就是说,只要是和他有比较近关系的人,可能杀掉都不是什么大错。万一哪天他拓展思维了:“我又没杀别人,我杀的是我老师”;“我又没杀别人,我杀的是我同学”怎么办?他目前的这种心理和对犯罪的认识,谁能保证他不再施暴?

4.不要指望这个孩子的监护人能把这个孩子教育好

一身恶习,对母亲都敢打骂,很显然,爷爷奶奶的教育,乃至于整个家庭教育都是失败的,父亲打工在外,鞭长莫及,即使回家监管,孩子杀母亲不是大错的观念一经形成,也恐怕很难改变。更何况,弑母惨剧犹在,父子之间沟通的障碍犹如沟壑,恐怕也难以逾越。

所以,为孩子 、为他人负责,做好的选择是:

1.送特殊学校,类似于那种矫正学校、工读学校,用强制管理来矫正的孩子的不健康心理和暴力行为,让他知道,即使法律不追究你,你也得付出相应的代价。

2.如果两年后,毫无改观,满十四岁了,直接送少管所。

3.最保守的方法,留在家中,让父亲全职看守。


王老师教育新视界


一个敢杀亲生母亲的少儿,决不是一个善类。谁都不愿意和他在一起。

母来将他养大,他本应该感恩母亲,遵敬母亲,孝顺母亲。但他却将母亲杀了,人性全灭,伤尽天良。对于这样的学生难道就不加惩处,让其继续上学吗?为什么不能让其上工读学校?为什么不能让其接受劳动教养?难道一个未成年人杀了人就没事吗?如果这样,今后未成年人杀的人会越来越多,青少年学生将越来越难以教育。青少年的今天就是我们国家的明天,实在是令人担忧啊!

我们希望我们国家的法律工作者对以上情况加強调查研究,提出恰如其分的建议,供全国人大参考,以便拿出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以满足全国人民的正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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