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股份競購穗甬控股30%股權遭二次問詢

千龍網北京12月12日訊 所謂的公開競拍,實際參拍人僅 2 名,而出讓方資產集中高危行業,此次杉杉股份公開競拍穗甬控股股權招致了上交所的二次問詢。

12 月 4 日,杉杉股份發佈公告稱,以參與公開競拍方式拍得穗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穗甬控股)30%股權,成交價為 9.36 億元,佔公司淨資產比重為 8.97%,交易對方為杉杉股份控股股東杉杉控股有限公司。

杉杉股份在公告中稱,本次公司擬收購不良資產管理業務,是為公司配置優質的金融資產。

杉杉股份解釋稱,在當前中國經濟處於“三期疊加”的背景下,金融企業和實體企業均面臨較大的不良壓力,不良資產規模呈上升趨勢。金融機構累計的不良風險亟待化解,推動了不良資產處置的需求不斷增長,近年來,不良資產管理行業發展快速,行業前景可期。

12月6日,上交所下發第一封監管問詢函,要求杉杉股份核實是否存在利用公開拍賣規避關聯交易審議、標的資產業績及資產等問題,並視情況對公司前期豁免行為予以事後監管。

12 月 11 日,杉杉股份通過直通車提交併披露了函件回覆公告。根據回函,本次拍賣公示媒體為《上海金融報》,受眾有限,實際參拍人僅 2 名,客觀上可能存在競價不充分的情況, 拍賣程序無法對交易價格的公允性和公開性提供必要的保障,關聯交易可能存在的利益傾斜風險並未因採取拍賣形式而得到消除。

鑑於上述情況,同時考慮到本次交易金額較大,為充分保障上市公司全體股東利益, 上交所要求杉杉股份以關聯交易方式對本次交易進行審議和披露。

同時,上交所要求杉杉股份核實本次參拍的另外一方,是否與杉杉股份、杉杉股份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杉杉股份其他關聯方,及上述公司涉及的董監高之間,是否存在關聯關係、利益安排、關係密切或者其他應當披露關係。

根據回函顯示,標的資產穗甬控股對於不良資產項目採用公允價值方式予以計量, 並在財務報告期末根據相關處置協議的簽署、轉讓等情況對不良資產予以重估,並將重估值與賬面金額的差異計入公允變動損益。

上交所認為,上述財務處理直接影響穗甬控股資產、損益的確認,並直接影響本次交易作價的合理性。杉杉股份應當對標的資產歷史財務信息予以充分的盡職調查,對標的資產的資產真實性和會計計量的準確性予以必要的關注,對本次關聯交易是否會對上市公司整體利益產生不當影響或潛在風險做出明確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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