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案件时隔一年仍未开庭,这合理吗?

水木清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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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题主所说的情况,可能是从采取强制措施时起,时隔一年仍未开庭审判,则需要从诉讼程序的时间规定上看看是否合理。

传唤、拘传: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拘留逮捕,最长不超24小时;

刑事拘留:最长时间为37天;

逮捕后侦查羁押的期限:不超2个月;可延长,最长可达7个月;

检察院审查起诉:1个月内做出决定;可延长半个月;若是有补充侦查的影响,最长可能达到6.5个月;

法院审理公诉案件:2个月内宣判,至迟不超3个月;可延长三个月;如果有补充侦查的影响,最长甚至可达20个月;若是有特殊情形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时间就更长了。

由此可知,一般的刑事案件,从立案之日起到开庭,若是没有延长一般期限或者退回补充侦查,按照程序通常一年内可开庭审理;但是若是遇上重大复杂的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延长羁押期限一年以上是有可能的。

非法拘禁案件仅依罪名难以确定案情是否复杂,具体案情也并不清楚,建议委托专业律师跟进,有问题可随时反映解决,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解答对您有所帮助!


广东兴功律所


依我之见:这也合理丶合法。

为什么说过了十二个月仍合理丶合法呢?

因为如果本案例非法拘禁在公丶检丶法各阶段均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就会出现过了十二个月还未审理的情形,本人试从刑事诉讼法的办案实务作如下简要分析:

A,非法拘禁案是刑事公诉案件,如果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作出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在采取时限一年的最后一个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B,而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收到公安机关全案材料后,会对公安机关采取的取保候审措施再次审查,符合条件的,检察机关会依法‘’重新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其时限在检察阶段又依法是十二个月;C,而同样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提起公诉案件移送法院后,法院也依法必须审查提起公诉之前的取保候审是否合法丶合适并再次决定是否逮捕被告人,还是重新决定并再次决定取保候审被告人,决定重新决定取保候审的,在法院审判环节其时限仍然是十二个月。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如案例中所述‘’非法拘禁案件‘’检察院提起公诉前己经取保候审过了一年,而案件在在公安丶检察丶审判各环节均可有‘’各自十二个月‘’的取保候审办案时限,那么,总的来看提问者所述情形如果总的取保候审己满十二个月还未审判的话,也属合法丶合理。


唐先明75443043


非法拘禁罪由公安机关侦查,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检察院审查后移送法院审判。因此,案件从侦查到审查起诉直至法院会有一段时间,都有具体的法律规定。若是法院受理案件一年还未审判,很可能是出现了检察机关以需要补充侦查为由,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计期限的,是要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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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扫黑除恶的案子?

有些复杂的案件时间长一点,正常。

刑事诉讼法对期限是有规定的,我记得如果每项都达最上限的,可达一千多天,也就是三年多,这还不包括不讲真实姓名住址等特殊的情况。法院方面还有发回重审的事呢。

我相信执法单位会依法办案的。

但如果是扫黑的案件,询问者望你放在正义的立场,多为老百姓想想。


煤城飞t将


相对于刑事案件的程序走向,用“合理不合理”去认定显然是不正确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审理判决的各个程序规定虽然有点杂乱,可却是都有明确规定的。

对于案情不复杂却一年未开庭的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已被限制人身自由,办案机关肯定有违法。如果犯罪嫌人没有被限制人身自由,这样的案件可能是在大事拖小。


不糊涂时涂糊不


你查一下案件受理时效和受理程序。


大哥范(赏心)


非法拘禁案件时隔一年仍未开庭。不合理。但具体到每个案件都有说法。原因尚不明确。


人正不怕影斜


目前在哪个阶段?是公安还是检察院或者法院?


每日学法一点点


主要是有错不纠,正明司法,审判,检察院法律监督黑还是不黑,三者同台喝戏!戏还在演,就是监督,监控不到位。主因他们素质鱼人之利。


獨孤一剑


如果退补侦查了是有可能羁押一年的,具体要看案件材料,再分析程序是否存在违法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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