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
【大战100天】敦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两起无证驾驶四轮拖拉机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收到很多网友留言
大家的疑惑点很多
那么
交警蜀黎为大家整理了
2018年敦煌市辖区四轮拖拉机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案例
案例一
2018年3月7日21时20分许,当事人任X持“C1”型驾驶证驾驶甘FQ***8号“众泰”牌小型普通客车,沿敦煌市孟七路由北向南行驶至2KM+950M处时,与由南向北行驶的当事人李XX持“H”型驾驶证驾驶的甘06-3***1号“博马-1004”牌大中型拖拉机(后牵引)由石X无证驾驶的故障车辆甘06-3***2号“博马-1004”牌大中型拖拉机的平地机相撞,造成甘FQ***8号“众泰”牌小型普通客车及平地机部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任X弃车逃逸。
![2018年敦煌市辖区四轮拖拉机发生交通事故案例](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2018年敦煌市辖区四轮拖拉机发生交通事故案例](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案例二
2018年7月22日23时25分许,当事人杨X持“A2”型驾驶证驾驶新L1***1号“陕汽”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的新L3**3号“麟强”牌重型半挂车,沿国道215线由南向北行驶至121KM+450M处,与同方向行驶的当事人殷XX驾驶的无号牌“兰驼”牌四轮拖拉机发生碰撞,造成拖拉机当事人殷XX当场死亡,双方车辆部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案例三
2018年8月29日21时01分许,在国道215线国境线14KM+970M处道路,当事人赵XX持“B2”型驾驶证驾驶甘F1***5号“陕汽”牌重型自卸货车由东向西行驶时,与前方同向行驶的当事人杨XX持“G2”型驾驶证驾驶的甘06-2***0(事故发生时未悬挂)号“泰鸿”牌四轮拖拉机相撞,造成当事人杨XX受伤,双方车辆部分受损,该处金属围栏及部分葡萄长廊架部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案例四
2018年09月02日20时30分许,当事人许XX驾驶“上海永久”牌电动三轮车沿国道215线由北向南行驶至116KM+200M处时,与当事人临时停靠在路边的无号牌“石家庄”牌拖拉机相撞,造成当事人许XX受伤,双方车辆部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案例五
2018年11月27日21时30分许,当事人陈X持“C1”型驾驶证驾驶甘F7***5号“长城”牌小型普通客车(乘坐当事人王XX、陈XX、张XX)沿国道215线由西向东行驶至145KM+900M处时,与前方同向行驶的当事人李XX持“K,H”型驾驶证驾驶的甘06-32217号“五征404”牌大中型拖拉机(事故发生时未悬挂)后牵引无号牌改装挂车相撞,造成当事人王XX死亡,陈X、陈XX、张XX、李XX受伤,双方车辆部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以上案例都是真实发生在我们的身边的
不仅仅是无证驾驶农用四轮拖拉机
存在重大隐患
因为农用四轮拖拉机安全设施不全,
没有反光标识,
尤其在夜间,如果上道路行驶,
特别容易引起追尾事故
有网友说
拖拉机是农民的好帮手,
那么拖拉机就应该在农田中发挥作用
而不是作为“运输载体”上路行驶
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安全隐患!
敦煌公安交警温馨提示: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与《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及甘肃省农机安全监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实行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投入使用前,必须到县级农机安全监理部门
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领取农业机械号牌、行驶证。农业机械号牌应当安装在指定位置,并保持清晰。农业机械行驶证应当随机携带。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农业机械牌证。农业机械驾驶人员必须持有农机安全监理部门核发的农业机械驾驶证,方可驾驶农业机械,并按照囯家规定定期接受审验。农机驾驶人员需驾驶准驾机型以外农业机械的,应到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办理增驾手续。农业机械驾驶人员申领驾驶证,应当向县级农机安全监理部门提交申请表、身份证明、体检证明等。只有符合法定条件并经考试合格的,才由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发给农业机械驾驶证。否则,无证驾驶或者驾驶无牌、无证农业机械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细则农机监管条例进行处罚。
拖拉机办理牌证是为了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农民群众出行安全,请广大网民朋友从生命高于一切的角度来分析、理解拖拉机、农业机械实施牌证管理的必要性!
閱讀更多 敦煌公安交警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