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怎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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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



关于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实际上现在不好回答,因为《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还没有出台,具体的扣除标准还没有正式公布。现在就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相关条款,给予简单回答吧。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于2018年8月31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令颁布的。实施日期是2019年1月1日。

个人所得税法自1980年9月10日颁布实施以来,先后经历7次修订,新的个人所得税法更加严谨、科学,更加符合我国现在国情。

新法中有关费用扣除按纳税人的不同,分别对应这不同的扣除标准,这里只介绍与我们个人直接相关的两类具体规定如下: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

简单说就是有中国公民身份证的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4项就是个人综合所得)。

费用扣除包括3类:

1、固定数额的费用扣除。年扣除6万元,也就是每月5000元;

2、专项扣除。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3、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专项附加扣除国家还没有出台具体的规定和扣除标准。

举例:小张2019年5月取得工资薪金收入:20000元,稿酬收入:2000元,劳务收入:8000元,共计取得综合收入:30000元。缴纳基本养老保险:500元,基本医疗保险:200元,失业保险:50元,住房公积金:850元,共计专项支出:1600元。专项附加支出扣除:8000元。(专项附加支出由于没有具体政策标准,无法计算,本例虚列)

小张5月份的应纳税所得额:20000-5000-1600-8000=54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5400*3%=162元。

个人所得税一般有用单位直接代扣代缴,综合所得中的稿酬、劳务、特许权使用费的收入,个人应主动向自己工作单位主动报告,由代扣代缴单位汇总后一起申报纳税;专项扣除一般工作单位会直接在扣除。

这里特别要说明的是专项附加扣除:发生子女教育、继续教育的费用,必须向收费单位索要正式发票(收据不行);发生大病医疗费用,必须保留相关医疗机构的费用收据;发生住房贷款利息费用:必须保留贷款银行利息收据;发生住房租金费用:必须向出租方索要正式发票;赡养老人:需要提供需要相关证明。并按规定时间报送税务机关或代扣代缴单位审核,如果相关票据和证明不合格,将不能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简单说就是没有中国公民身份的人员,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直接扣除每月5000元的费用后直接缴纳个人所得税,没有专项和专项附加扣除等。

以上介绍的两种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包含了大家所关心的个人部分的费用扣除。除此之外,还有经营所得是指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经营者的;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财产买卖;利息、股息、红利是指个人存款、投资、入股分红所得。等国家出台具体实施细则后再具体介绍吧!


秋实金蛋


我在沈阳,我们这里个人所得税分两种,一种是工资收入类的个人所得税,一种是非工资类的。

工资收入类的就是5000的免征额,具体细节在网上都能看到。

非工资类的其实就是说不是在职职工,没有按月领取工资的人,免征额每月800元,超出的部分按照20%征收。例如你出租一套住房,每月房租一千元,其中800免税,剩余200要缴纳40元所得税。或者你打零工,每月3000元,那就要缴税(3000-800)×20%=480元。而且没有任何可抵扣项,比如你自己缴纳社保也不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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