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弑母少年被释放有家难回校难归,如果学校把他收进去,同校孩子的父母放心吗?

南天白云\n


当然是一万个不放心,当然是一万个不同意!

设身处地的想一下:面对一个弑母后,仍可以逍遥法外的未成年,其他家长心中不由揣测,往后的学习生活中,自己的孩子,会不会不经意间激怒了这个杀人无需负责的未成年。

12岁,就因为母亲的管教,残忍的砍母亲20多刀,母亲的双手被砍断,头皮被刮下……这是有什么深仇大恨如此的残暴?事后他还镇定的换了衣服,锁了房间门,回复了母亲的各种信息,用母亲的口吻给老师请假……这些做法已经远远超过了一个12岁孩子应当有的心理素质和所作所为!

我们在为这个家庭惋惜围着母亲的被杀惋惜的时候,也希望这个未成年的孩子能够受到应有的惩罚,哪怕是道德上或是思想上的劳教。然而这个未成年孩子的幼稚、鲁莽、冲动、无知,做了傻事错事而不自知,当然是不幸的,也是无可原谅的,做错受到惩罚是必然的。然而,因为年龄问题,吴某不会受到任何惩罚。

法律的规定和执法部门对12岁的吴某处理结果足以让人们的气愤和谴责,然而更多的却是无奈。

这个孩子毕竟是经历过了重大的心理创伤和罪大恶极的杀人行为,还是建议他能够去那种专门针对问题少年的学校能够进行封闭式的教育,能够彻底的对其进行改造和洗礼,希望他日后能够明白“杀了母亲不是错了,而是罪大恶极”,能够唤起他内心深处的亲情感,能够唤起他的感恩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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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这个话题,我感觉让人看起来非常的沉重,但这又是面临着一个具体的问题,这个12岁的少年他把他的母亲给杀了,然后还想回到学校去,然后还要回到正常的生活的中去,你想想可能吗?

12岁的少年,他手段残忍,竟然敢于杀人,而且杀的是他的母亲,而且在杀了人以后没有什么后悔的表现,我们看到他在指认现场的时候,脸上露出了冷漠的微笑,甚至他问警察我还能够回到学校里去吗?甚至他自己想学校里能不要我吗?我们可以认为这是少年的无知,但是我们也能够感受到他内心的那种冷漠。

如果把他放在学校里,谁当他的同桌,谁当他的同学,哪一个人愿意当他的老师呢?要把她教育改造好,改造好,以后能抹去她心灵上的障碍吗?能够抹去这段血淋淋的历史,不要说那些冠冕堂皇的话,如果你觉得他好,你收养他,你乐意吗?

我们中国人讲究一个知恩图报。羊羔跪乳,乌鸦反哺。可是对于自己的亲娘,对自己的亲生母亲,这个混账畜生竟然举起了刀,生生的给杀了。谁能够原谅他,反正我不能,我永远不会原谅的。

他之所以敢于如此猖狂,就在他觉得他年纪小还不够承担刑事责任的年纪。你说他懵懂无知吗?但是他为什么知道这一点呢?所以说对待这样的人仅仅是姑息迁就是不够的。杀了人以后没事儿人一样,还想回到正常的生活,还想和其他的孩子一样,过正常人的生活。如果助长这种现象继续存在和发生,那只能是会让这样的事情再会出现。

想想就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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轼母少年回归社会,进而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真是个尖锐的社会问题,有学校接纳他,同校的学生及家长肯定反应不小。毕竟这样的孩子经历过重大的感情挫折和人生经历,心理的阴影不言而郁,如果有学校能够接纳这样的孩子,必须具强大的教育实力和社会沟通能力。首先学校必须具有完善的心理辅导机构和关心关爱组织,而且学校有良好的人文环境,能够帮助失足少年开展后续的教育活动,帮助孩子正常进入社会及适应校园生活。其次学校有较强的沟通和防范能力。及时就家长和其他学生的担心问题进行有效沟通与交流,及时有效地组织失足少年与其他学生开展正常交往,并建立正常的友情。当然学校也必须做好必要的防范措施,与警察部门及时联络,就有关问题进行汇报与交流,争取必要的外部支持。当然最重要的是警、校及社会爱心人士要紧密关注失足少年的思想感情与心理发展动态,同时使这样的少年在学业上尽快跟进,都是必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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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孩子肯定是不良少年,十二岁就抽烟,逃学,妈妈管教被杀还无罪释放,想想都可怕。

这样的人谁敢和他在一起说不上哪天不对他心思又被他杀死,在他心里是我杀我家人没事。去问问和他同龄的孩子能不能有这种想法?我觉得别说十二岁就是刚上学六七岁都不能这样想。十二岁应该小学五六年级了,别说犯不犯法这事,那么大了杀死自己妈妈那么淡定,别说现在社会,就是放到什么年代都天理难容不该放出来。这孩子不教育将来多可怕难道等他长大了再杀人才能管?这种孩子就不该放回应送管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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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把自己家的孩子放在动物园老虎的笼子里一样,怎么可能放心。我相信一旦家长们得知并确定了这样的消息,是在自己孩子学校的话肯定会激起民愤的。人多力量大这样应该就可以躲过一劫了。

感觉他没有人的情感连自己的母亲都敢杀。就像动物园里的猛兽一样,平日里那些驯兽师给他东西吃,让他练习表演节目,不太难或者心情好时没事。一旦心情不好,驯兽师的要求对他来说太过。它就会反感然后攻击你。甚至是把驯兽师咬死,踢死这样。

这样的同学放进学校是不应该被允许的,都是十来岁的孩子,有时候还不知道后果的严重性。万一不小心让他觉得自己受到了冷落,侮辱,践踏,或者玩耍时撞到了他身上,他又发作了兽性怎么办。虽然他说过“我杀的是我妈妈,又不是别人。”但是谁敢保证呢。一旦出了问题后悔就晚了。

特殊人群就得接受特殊教育。不能把他放到还没有保护自己能力的少年旁边。防患于未然好过事后在后悔。

做错了事就要为自己的错误买单,可能让他失去自由接受特殊教育更适合大家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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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12岁就可以随便杀人,就可以不为夺取母亲生命的行为受到惩戒,就可以随便杀人不用付出任何代价吗,这么残暴的杀人凶手,难道不会对学校老师的管教和其他同学的不如意再下毒手吗,未成年人保护法不应该成为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法。那些道貌岸然的伪君子和圣母婊们,那些口口声声高喊要给杀人凶手改过机会的人,可以啊,领回你家给你当干儿子,你好好感化他,把他教育成人,为社会做贡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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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不说放到学校会不会引起家长担心,放到社会上难道不会引起大家的担心吗?十几岁的孩子杀人犯罪不惩治,七八十的老人违法犯罪不惩治,罪恶不应该和年龄挂钩,既然有犯罪的能力,就应该有承担的义务,无关年龄。法是维护公平正义,而不是包庇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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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小小年纪得多可怕,不但把整个弑母环节设计好了,而且竟然还把问题的后果都预见到了。事实证明,趋势性的发展当前仍在吴某逻辑范畴之内,留给了人们太多的反思和警醒! 有诗叹曰: 束发童男挥利刃,屠亲弑母特凶狠。 只愿从此洗心面,不再下手造冤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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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上不上学的问题,就不应该放出来。而且需要纠正的一点是,这不是孩子这是犯罪嫌疑人。这一点看出我国对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太欠缺了。简直是无管理,无责任的放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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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给他洗脑,让他知道是非曲直,不然转哪个学校,都不是好事,保不齐他某天又想杀人了,你们这样会给他一个特别的暗示:杀吧杀吧,杀人不用担责,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着你。家人自己都不想接受,同校的肯定不可以,甚至周边也知道这件事了,更不用提大城市了,没教育好孩子之前万万不能上学,要让他与别人隔离开来,最好送到杨永信那里,他不是说天下没有他治不好的孩子吗?把他送过去,以毒攻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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