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說法:遭遇徵地拆遷問題,諮詢律師時你要說清這3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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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楊在明 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

導讀:隨著現在被徵收人的法律意識、權利意識越來越強,很多被徵收人,尤其是看過我們節目的朋友們,在遭遇徵收補償矛盾的時候,開始主動尋求專業徵收維權律師的幫助。一些被徵收人更是千里迢迢趕到北京找律師。初次諮詢律師時,被徵收人要做哪些準備呢?《在明說法》第70期,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楊在明根據多年的辦案經驗,來為您理清在諮詢律師時要說清的3件事,以讓律師對你的案件作出一個相對準確的判斷。

在明說法:遭遇徵地拆遷問題,諮詢律師時你要說清這3件事!

第一,說清被徵收房屋、土地的基本情況尤其是權屬狀況。

徵收項目一開始,房屋徵收部門就要對徵收範圍內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情況進行調查。這些能夠影響甚至是決定最終補償結果的關鍵信息,都是徵收維權律師需要第一時間掌握的。涉案房屋的所有權人或公房承租人究竟是誰,它的準確地點位置在哪裡,是住宅、廠房還是商鋪,建築面積是多少,其中多少面積是證載的、一開始就有的合法部分,多少是無證、加蓋的部分……被徵收人首先要說明這些關鍵信息,律師才能對案情作出準確的初步判斷。而這其中對當事人權益影響最為重大的無疑是權屬,因為徵收行為只針對與被徵收人,也就是房屋、土地的所有人,只有證明自己對房屋有合法的權利可以主張,後面的維權才能有的放矢。

第二,說清徵收項目的情況尤其是各類公告的內容。

根據590號令的規定,一個合法的房屋徵收項目要有“房屋徵收範圍公告(也就是老百姓常說的暫停公告)”“房屋徵收決定公告”等多種公開的文件,許多項目還會散發印製精美的補償安置方案手冊。這些能夠介紹徵收項目情況的資料,被徵收人要有意識地收集好,律師看了這些材料才能快速瞭解項目情況,判斷是否存在違法點。如果房屋徵收部門已經出具了調查登記、房屋面積認定等材料,或是已經申請了部分信息公開,這些材料也要一起整理好,帶給律師查看。什麼都不帶就空著手去見律師,往往是很難說清自己遭遇的問題的。

第三,說清自己的補償安置利益訴求。

有些被徵收人在諮詢律師時,對自己究竟希望獲得多少補償沒個準數,甚至讓律師給說個數字。然而對於專業的拆遷律師來說,不能對代理結果作出承諾,這是基本的職業道德。況且,初次諮詢時,律師對被拆遷人當地的情況並不清楚,輕易做出承諾更是對被徵收人的不負責任。被徵收人在諮詢前,可以根據房屋周邊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土地所在地公佈的區片綜合地價,結合自身的實際需要,來確定自己的訴求。

簡單地說,就是兩個要點,帶齊材料、明確訴求,讓律師能夠在有限的時間內掌握相對準確的案件信息,才能為被拆遷人提供準確、有效的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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