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該不該合法化?

沐子寧


我是同性戀,我不支持同性戀婚姻,我支持單獨的民事責任共同體。

1婚姻是政治文明的產物,是政權和社會穩固的重要組成部分。一夫一妻婚姻制不但能有效降低犯罪率,還能有效提升工作效率,降低傳染病發病率,能有效保護公民個人財產(相較於其他民事關係,如一夫一妻多妾制),是社會穩定的重要基石。

2將同性結合納入婚姻法,無異於給那些法律流氓一個盜竊的天堂。由於性傾向不具備顯著的生理表徵,因此一旦把同性結合納入婚姻法,就會湧現大量精通法律者,捏造性傾向,利用婚姻共同財產條款和遺產繼承法規大肆斂財,使得人們對財產安全失去信心。

3同性婚姻會讓更多人對同性戀產生誤解。本來就有很多人給同性戀套男女角色,實際上這並不準確,同性戀者喜歡的就是和自身有相同性別特徵的人,怎麼會分男女呢(異裝是同性戀中的個別現象,變性人基於自我性別否定,不能算同性戀)。

4選擇同性作為伴侶者應具有足夠的自我認識和心理準備(體現在年齡上),不能等同於異性婚姻的法定結合年齡。同性戀的自我發現需要時間,因為很多人對性瞭解不足,以至於三十歲左右才發現異性結合不是唯一選擇,他們在性覺醒前可能一直以為自己是功能障礙。因此同性結合要在保證當事人已經充分認識到自己喜歡哪類人並認識到相關責任的情況下,方可進行,比如28歲以上。

5理論上同性孕育下一代不合法(代孕在國內不合法)。所以領養更適合同性戀者

如上五條,使得不能在現有婚姻法的基礎上增設同性婚姻合法的條款,因為婚姻法中的權利義務衍生出了太多法規,所以不能照辦,只能另設。

6中國的同性戀亟待被法律承認。有很長一個階段,同性戀是艾滋病的重要傳播途徑,正是因為法律不承認同性性行為合法,因此同性戀者必須偷偷摸摸地進行性行為,而不論同性性行為還是異性性行為,偷偷摸摸才是傳播艾滋病的罪魁禍首。另外,同性戀合法化能夠讓同性戀者光明正大地活在,其父母不需要額外擔心其生命。

7同妻是一個非常悽慘的群體。同性結合不被承認,傳宗接代任務又重,因此很多中國同性戀者不能選擇不結婚,他們只好被迫和不能引發其性慾望的異性發生性行為,而這種性行為往往是臨時性的——有了孩子就再進行了。要知道女性也有性需求啊,這樣對女性豈不是莫大的折磨?

8同性戀者需要撫養兒女(心理層面和社會層面)。社會層面指養老。

9同性戀者需要對愛人有權利義務。比如危險手術的家屬簽字,作為遺囑受益人等權利,還有分擔債務、不能劈腿等義務。

因此與其對婚姻法大拆大改,不如增設一個基本法——民事責任共同體,也就是說經國家審批的任意兩個自然人,可以結合為民事責任共同體(下簡稱“共同體”),但是有兩種結合選項

一自選結合者性別,後喪失變更權利(即你承認自己是異性戀後,終身不可和同性結為共同體,反之亦然),若與已選性別外的人發生性行為,則在原有處罰基礎上疊加二次選擇的處罰(比如選異性戀的男方找女小三,只承擔劈腿的處罰,若是找男小三,則額外承擔二次選擇的處罰)。以該方式結合的共同體存在至少一個月,但每次結為共同體的另一人性別須保持一致。

二與任意性別個體結為臨時共同體,不可生育,不可繼承,無共同財產,兩人擬訂共同體合同,從而規定在當前關係中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以及獎懲措施。以該方式結合的共同體至少存在1個月。

至於為啥國外好多通過了同性戀婚姻,那都是英美法系,也就是判例法,法律說的粗不怕,法官第一次審批是啥結果,往後同案就都是啥結果。中國就不一樣了,法官不能逾越法規作判決。所以中國要修訂法律,比外國麻煩的多


盧森侃大山


撐同志,反歧視,愛與被愛是兩個人的事,只要不危害社會,我們都應該去讚美這樣的愛情



寶馬老溼


首先,我就是一個你們口中的gay

我想說的是,我們的愛,並不是你們口中的那麼無恥與骯髒,我們的愛,只是愛上了一位同性,我們相互愛慕,相互扶持,在你們的世俗眼光中苟延殘喘,變成了所謂的基佬,我討厭這個詞,但是我又不敢反駁,因為我知道,人言可畏,為什麼立法?是想安心,一紙的承諾可以讓我們這個群體的愛更為堅定,我們不再不見天日,偷偷摸摸,我們也可以像異性戀一樣,在你們的眼中,牽手,輕吻,接受你們的祝福,而不是嘲笑與白影。每個人都有不可告人的秘密,每個人,無一例外,為何不可見光,道德?法律?反常規?何為道德,法律,反常規,只不過是不同社會程度與不同目的制止行為規範,所謂的叛逆與骯髒不堪的秘密,好壞參半,好到為愛為人,壞到害人害己,否定全部的怕光秘密,你讓我的愛往哪擱放。

看到這個的陌生人,我希望得到你的支持,哪怕在微小,也是一份支持,謝謝你們


bearloveing


每一種愛都應該被世界溫柔以待!合法化是必然的趨勢,時間問題而已



紀念鮑比


我個人反對從法律層面承認同性婚姻合法。社會在進步,沒錯,但是,得有底線。我對同性戀,持中性態度,既不支持,也不反對,畢竟是個人的事情,法律也不禁止,但和中國傳統道德有衝突。


食人叢林


人倫道德,禮儀廉恥!同性戀是個人的事,立法是大眾國民的事!你可以躲在家裡和狗貓動物交配,別人無權過問,因為是你的私事,如果你在大街上就是夫妻交配法律也是不允許的!那些高喊支持立法的人無需多想就是同性戀者,那麼你和同性同床共枕一百年也沒犯法,但是你們要立法挑戰人倫和社會良序就犯法了


南書房行走


立法不行,想同自己同不要挑戰倫理,道德,傳統,大眾!什麼玩意,沒阻止就可以了還得寸進尺還特麼得給立法了都,違背大自然生存法則的東西默認就可以了還尼瑪堂而皇之要呈現出來,艹,辣雞


晨幕露雨


我不反對同志,我性取向很正常,結婚是兩個人的事情,異性結婚也好同性結婚也罷,都是兩個人的事情,沒什麼特別的,同性戀者不會因為沒有把同性結婚合法化,就找個異性隨便結婚算了,或是找個同為同性戀的異性,結婚走個形式,婚後,你過你的我過我的互不干擾,表面上是異性戀,實際上是用異性結婚掩蓋自己同性戀的行為,搞得好像地下工作者一樣。同性結婚合法化也不會起到鼓勵人們同性戀的效果,只是讓人們覺得,其實,同性戀和異性戀差不多都是因為愛慕,所以才走到一起,而同性結婚合法化,會讓他們更大膽的表示他們的愛,不用像以前那樣,談個戀愛都要偷偷摸摸的,像間諜一樣,還害怕世人的眼光,反正啊,我不是同性戀,同性結婚合法化我覺得可以有


mdzz永相隨


我是一名異性癖患者(男變女),已經做完手術。我覺得社會在前進,人們的包容心和理解心也越來越強了,同性戀合法化我覺得可以支持。畢竟這個社會不可能千篇一律,每個人都有不同的人生,自然會有不同的生活方式,有人是同性戀,有人是異性癖,有人是丁克,有人是單身等等,只要是不犯法,為什麼就不能支持呢。在不違反國家規定的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過自己想要的生活,為什麼不可以?所以我支持。


攸可馨


我只想默默的說一聲我離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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