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宋树红主持召开县政府十七届第四十八次常务会议

12月12日,庄浪县委副书记、县长宋树红主持召开县政府十七届第四十八次常务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运军,县政府副县长杜宏生、田庆银、王荣乐参加会议。

会议研究讨论了《关于庄浪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报告》《关于庄浪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实施方案的报告》《关于庄浪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报告》《关于扶持全县贫困村果蔬保鲜库发展的意见》《关于扶持全县贫困地区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庄浪县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实施方案的报告》《关于庄浪县贯彻落实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的报告》和《关于庄浪县宏昌节能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000万块煤矸石页岩空心砌块和空心砖项目的报告》等议题。会上,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指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是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载体,是三大攻坚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统筹城乡融合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的重要举措。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按照“试点先行、重点培育、示范带动、有序推进”的思路,探索可借鉴、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经验模式。要加强舆论宣传,积极推广,提高农村居民生态文明健康意识,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投身参与到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中来。要积极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新风尚,使优美的生活环境、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农民群众内在自觉要求,努力营造人居环境整治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氛围。

会议指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揽,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任务,以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为导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探索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繁荣,为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供了重要支撑和保障。会议要求,各乡镇和相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结合县情实际,准确把握工作要求,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务实创新的作风,积极作为,更好地保障农民的各项权利,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会议强调,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观点新论述和视察甘肃作出的“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县林业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协调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形成支持集体林业发展的合力,确保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取得实效。要加强宣传引导,做好生态保护补偿政策解读,营造珍惜环境、保护生态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加快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推进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促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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