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收“道路維修基金”一涉惡團伙受審

强收“道路维修基金”一涉恶团伙受审

強收“道路維修基金”一涉惡團伙受審

强收“道路维修基金”一涉恶团伙受审

12月6日上午,佛岡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強行收取所謂“道路維修基金”的涉惡勢力案件。

强收“道路维修基金”一涉恶团伙受审

庭審中,公訴機關指控:在2011年至2013年期間,由被告人黃某全、黃某標、謝某飛組成的惡勢力團伙,以運輸桉樹車輛壓壞湯塘鎮江坳村道路為由,用江坳聯隊的名義,以每噸桉樹20元的標準,向運輸桉樹木材經過江坳村委會的運輸經營者收取“道路維修基金”。三名被告人採取語言威脅或攔截、恐嚇運輸司機的方式,強行要求運輸桉樹的經營者交納“道路維修基金”。以被告人黃某全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團伙,多次實施敲詐勒索犯罪行為,欺壓群眾,嚴重影響了當地社會治安穩定。

强收“道路维修基金”一涉恶团伙受审

據悉,2011年至2013年期間,被害人黃某成、黃某山、黃某光、黃某文等經營者,在各自承包的湯塘鎮江坳村委的林場進行砍伐時,被告人黃某全惡勢力團伙找到他們進行言語威脅,聲稱必須交納所謂的“道路維修基金”才能進行砍伐運輸,黃某全還指使謝某飛攔截、恐嚇運輸司機。在有的被害人不同意交納時,便叫來4、5名男青年壯大聲勢,圍攻恐嚇,迫使被害人紛紛由於恐懼而交錢。三名被告人按照被害人提供的過磅單進行核算後收費,違法收取共計71847元,並分別開具了收據。

庭審中,控辯雙方圍繞“道路維修基金”是否是過路的貨車車主自願上交的,被告人是否使用恐嚇、威脅等方式敲詐勒索他人財物以及是否屬於惡勢力犯罪等爭議焦點,充分開展了舉證質證和激烈辯論。為全面查清案件事實,法庭還針對一些影響案件審判的關鍵問題,對被告人進行了訊問查明,例如:“道路維修基金”收取是否有相關文件作為依據,三名被告人是否具有收取該費用的主體資格,已收取的“道路維修基金”用於何處等。

庭審從上午一直持續到下午,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法庭將擇日進行宣判。

强收“道路维修基金”一涉恶团伙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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