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有哪些夫妻合夥犯罪的案例,你怎麼看?

過山小豬


說一個毛骨悚然的案子。

1985年5月16日,陝西省商縣劉灣鄉葉廟村40多歲的杜長英,一大早就起來了,和哥哥一起進城給豬買豆餅去了。在城裡兩人分手後,杜長英就再也沒有回家,家裡人四處尋找都不見蹤影。

5月27日黃昏,杜長英的哥哥再次進城尋找,路過縣造紙廠的時候,他找到了在裡面做出納員的表弟,說了說杜長英失蹤的事情。

結果表弟愣了一會兒,趕緊說:兩天前,有人拿著一張一塊八毛五的賣麥草的條子來領錢,條子上的名字是杜長英。問那個人怎麼回事,他說是杜長英欠他錢一直不還,他要來了條子抵債。

第二天,表弟辨認出了,來領錢的人正是44歲的龍治民。

於是,杜長英的家人立刻抓住龍治民,要扭送他去派出所。正在僵持不下的時候,又來了一個人,也是找龍治民的。

原來,這個人的弟弟姜某某,在車站遇到龍治民,被僱去幹活,也失蹤了。

這下事情大了,他們趕緊把龍治民送到了縣公安局。

審訊當中,龍治民說,杜長英的麥草條子是他拿的,因為杜長英欠了他20塊錢。至於姜某某,在他家幹完活就走了。兩人的下落,他不知道。


一個普通農民,能翻起多大的浪?辦案人員心裡有疑惑,決定先把龍治民關起來,第二天到龍治民家裡看看再說。

(據說這是當年的現場)

1985年5月29日早晨,兩名公安人員來到了楊峪河鄉王墹村龍治民家。這裡髒亂不堪,各種雜物堆得到處都是,氣味也是非常難聞。

龍治民的妻子閆淑霞下肢癱瘓,行為古怪,也問不出什麼所以然來。

公安人員搜查之後,立刻回到局裡彙報。當天下午,公安局又派出警力,來到龍治民家搜查。

雖然龍治民家裡氣味很難聞,骯髒不堪。經驗豐富的刑警隊長還是察覺到一絲異樣,臭味中包含著腐屍的味道。

於是,辦案人員細緻搜查,在一個蘿蔔窖旁邊,一堆散亂的麥草下面,發現了兩具男性裸屍。

辦案人員立刻封鎖現場,統治看守所把龍治民銬起來,加了腳鐐。

發現的兩具屍體,一個是杜長英,另一個卻不是姜某某,而是一個十多歲的男性。進一步搜查之後,又發現了一個滿滿的化肥袋子,裡面裝著一具50歲左右的女屍。

根據村民提供的線索,辦案人員又挖開了一塊菜地,清理出了一個長3米、寬2米的場地,裡面都是死屍。這是屍體頭腳交錯擺放,像碼柴火一樣整齊而緊湊……而且,僅僅是上面一層就有八九具屍體。


現場公安人員立刻決定:暫停勘察,立即上報省廳!

到5月31日上午11點,這個“3號坑”清理完畢,整整33具屍體。據一位當時參加清理的法醫說,當時大家的心理承受力已經到了極限。

但是很快,“2號坑”又被發現了。這個坑位於東側豬圈裡,長2米、寬1米、深1.5米,在這坑裡,挖出了8具屍骨。這裡掩埋的屍體,遇害事件比“3號坑”要早一些。

6月5日,在龍治民家廁所東牆下,又發現了“1號坑”,這裡發現了更早的4具屍骨。

三個屍坑,加上3具沒來得及掩埋的屍體,一共是48條人命。

後來經審訊調查得知,龍治民夫婦從這48人身上,僅僅得到了人民幣573元,手錶6只,還有就是受害人的衣服。

龍治民夫妻到底是怎麼殺人的呢?

原來,從1983年開始,龍治民就到商縣汽車站、廣場等人流量大的地方,以幫人找工作的藉口,把一些外出打工人員和痴呆殘疾者誘騙到家裡。

之後先讓他們幫自己幹活,等到晚上睡覺後,由妻子照明,龍治民殺人。殺人後扒光受害者衣服,頭髮剪掉藏起來,屍體等到深夜的時候在埋到土坑裡。

其中有一次,龍治民還誘使羅某某、王某某、杜某某三人,先後與妻子閆淑霞發生關係,之後才殺害了他們。


經過鑑定,龍治民沒有精神疾病。

在審訊當中,龍治民還振振有詞的說:“我一不殺科技人員,二不殺國家幹部,三不殺職工、工人。我只殺殘廢人,只殺愚昧無知憨憨傻傻。” “ 我殺人也不只是圖錢財,我是為國家除害哩!”

得知自己判了死刑,龍治民說:“人家黃巢殺人800萬,都沒判死刑,為啥給我判死刑呢?”

……

龍治民出生在一個普通的農民家庭,因為是男孩,所以從小嬌生慣養。但是從小個子矮,身體弱,所以經常會被別的小孩欺負。

長大後,龍治民的生活非常貧困,只娶到了一個殘疾女子。吃大鍋飯的時候還好,1982年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之後,龍治民似乎被逼到了絕路。


1985年9月20日,商洛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判處二人極刑。二人提出上訴,陝西省高院來人提審後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1985年9月27日,龍治民夫婦被處決。

因為公開的資料並不多,關於龍治民的很多情況並不全面。總之,我們無法想象,他有著怎樣的心態,能和親自殺死的48人住在一起……


七追風


秦檜和王氏,青山有幸……白鐵無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