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開店兩人各出50%,但店面由我一人經營管理,該如何分紅?

yunyaling1987


親兄弟,明算賬。

雖然說,我很不支持這種五五開的股權比例,但現實生活中,這種搭夥開公司的情況其實相當的多,五五開的股權結構其實是一開始的時候就沒設計好。當然了,既成事實了,不展開討論。

兩個出資各佔一半,但對方只是純股東,而你身兼股東和實際管理人兩個角色。所以,公司的收益,應該按三部分處理,也就是:工資、獎金、分紅。

可以看到,題目說的是一人經營管理,另外一個是甩手掌櫃。所以,你作為管理者,應該拿一份工資。這個工資具體數額有你們倆協商決定,對方差不多滿意就行,保證你不能因為公司在不盈利的期間餓肚子(雖然說不盈利的話還得兩個人往公司裡添錢,但這一碼歸一碼)。

另外,如果由於你經營有方,你同樣應該額外拿一份獎金。這個性質大約是提成獎勵之類的,按收入流水或者毛利或者純利的一個比例來計算。這個同樣應該和合夥人商量,畢竟對方不做具體事情,雙方協商決定。

剩下的盈利(如果有的話),那分紅只能嚴格按照股權比例,一比一分配。當然,一般不會把淨利潤分光,公司賬面肯定要預留一部分流動資金,但可分配利潤,則是一家一半。

當然了,上面說的是對方完全只出資,不幹任何其他事情的情況下。如果事實情況是,對方出人脈,負責溝通、協調、交際等,你負責具體運營管理,那對方同樣有權利要求工資獎金等形式,或者說誰都不要這些,費用部分各自報銷,年底分配利潤時按照約定比例分配。

(晴溪)


孫建波


嚴格來說,這裡說的“分紅”應該是“分錢”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分紅”;我經常處理這樣的案例,總結出的5步分錢法,分享如下:

第一步:月度分工資,按照市場水平;如果平時沒有發工資,年底有收益時,要先補發工資

第二步:季度分獎金;獎金由雙方根據目標達成情況來約定

第三步:年度分超額獎;超額獎金根據雙方制定的年度目標來約定

第四步:提留;提留主要是用來防範風險和再發展,由雙方確定

第五步:分紅;分紅根據以上錢分完以後剩餘的可分配利潤,再按照雙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總的來說,分錢要有清晰的邏輯和順序。有些錢是根據貢獻來分的(比如工資和獎金),有些錢是根據投資來分的(分紅);只有分清楚了,合理了,大家都感覺公平,業務才能持續。


劉陽合夥人


合夥生意,如何分紅重要,但個人認為誠信比分紅更重要。

一、兩人合夥開店,信任是基礎和前提

你們兩個合夥人開這個店,說明你倆彼此信任,認可開店這個事情,同時對這個店的未來有良好的期待。

正是在彼此信任的基礎上,雙方共同投入相同資金,各自持股50%,你進行管理,你的合夥人成了甩手股東。

二、用協議約定相關權利義務,協議是信任的保證

約定兩個人權利義務的協議,建議參考合夥企業法中有關合夥人權利義務等內容。協議建議載明以下相關事項:

(一)明確約定,誰來管理這個店,擁有的權限範圍是多少,超權限、超範圍的如何處理;

(二)明確約定,管理這個店的合夥人,其日常的報酬、費用、業務提成或獎金;

(三)明確約定,這個店的分紅怎麼分配,虧損怎麼承擔;

(四)

如果退出,怎麼退出,如果中途有人加入,怎麼加入。

(五)明確約定,定期公開賬務。

上述相關內容約定後,按協議執行相關事務,清晰明瞭,不易產生糾紛,雙方信任更深。協議是信任的保證,而不只是靠道德。

三、賬目清,讓信任更牢固

賬目清,好弟兄。賬目清晰,發生的成本和費用合理,不徇私,管理人的經營行為一切以店的最大利益為出發點,雙方的合作與信任才能持久。

人都是自利的,做到不徇私,除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外,還有協議來約束和保證。

四、個人的建議

有了信任,以信任為基礎,一切都可以談。個人的建議是:

(一)管理者應取得其勞動報酬

管理者應有其日常的工資,這個可以參考同類店店長的工資;管理者資源獲得的業務,具體每單業務的提成,這個也可以業內參考;公司業績的獎勵,根據盈利的額度進行不同的獎勵。

(二)投資者的分紅

在上述之外,雙方可以約定分紅的比例。因管理者已領取了其相關報酬,此時建議按投資的比例進行分紅。

只要雙方彼此的信任基礎在,雙方都可以談,分紅的比例的確定,只是雙方信任的表現形式之一而已。


東嶺財經


問這種話題的人其實就不應該合夥做生意,明顯是覺得自己付出多了,應該得到更多回報。可是你不想想,做生意之出你肯定覺得風險大,所以才找了合夥人,合夥人出資給你分擔了風險,所以不要輕易過河拆橋!呵呵!所謂的只能共苦,不能同甘!你心思用在店上分明是你指著這店生活呢,而合夥人不是,人家有其他的活法,對這個店可能是純財務投資。你可以溢價回收股份,免得傷了和氣。


北京物語891


表述不準確,應當說該如何分取利潤?這個其實很簡單。生意產生的利潤,其實只有三層分配,打工的掙工資,管理的掙工資和利潤提成,股東賺取分紅回報。

現在題主就按照角色劃分來分錢,而且應該在利潤分紅錢要說清楚,親兄弟還是要明算賬。



1.合夥開店,題主擔當的是管理和股東兩個角色,合夥人僅擔當股東角色。那麼就按照角色不同事先定下一個比例。

2.管理者應該每月開一份工資的,即使作為創辦人前期沒有拿工資,但在生意盈利之後,還是需要補發。所以股東一致要決定給管理者定什麼樣的月度薪酬標準?

同時管理者還需要對利潤進行一定的提成,作為管理激勵。那麼這個提成比例是淨利潤的多少?也可以由股東提前約定好。

3.那麼剩餘部分就是股東之間的分成。這時候合夥人之間要按照出資比例,要有平等的分紅。各出一半,那就每人50%的剩餘部分分紅。

4.一般來說,工資部分隨行就市,按照市場上同類店鋪店長基本工資計算。管理提成部分一般是毛利潤的5%~10%。股東分紅部分一般是半年一結或者一年一結。

這個問題其實很普遍,可以參看電視劇《大宅門》,不論是國內還是國外,基本上所有生意都是按照這三種角色進行分別劃分,分別拿到各自的報酬或者分紅。

股東承擔的是投資的風險,勞動者拿到的是勞動的報酬。前面不說清楚,後面就很容易起爭議。建議合夥人之間在做生意之前或者開始,就要定好分配原則,之後再隨著生意的發展和變化進行一些具體數額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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勻楓財技大兜底


這個太簡單了,股是股,工資是工資,要分清。你幹活,就有市場價的工資,每個月的毛利減房租減你的工資剩下的就你們二個平分。合夥一定要說好,不要半路退股,人家要同進同退。要有假設生意一般,生意虧本,生意保本等情況,怎麼解決。未來能發生的問題都儘量想到,解決方案,大家同意才去幹。


耐心創業


合夥創業是先小人 後君子,我們的文化一般都是兄弟文化,這個就是水滸文化,但是水滸的結局並不好,一開始就是以兄弟義氣做起來的,最早的梁山之主就被後上山的林沖給火併了,然後晁蓋當了梁山之主,但是宋江上山之後晁蓋就逐漸被架空,宋江的威信超過了晁蓋,晁蓋臨死都不想把梁山之主的位置傳給宋江。

中國的文化往往渲染兄弟義氣,但是往往兄弟反目,其實根本原因就在於一開始沒有分好利益,分好責任和權利,當最後出現問題的時候就把問題歸結為格局,眼界,人品,其實在合理科學的制度下,所有人都是君子,都是有格局的,在不合理的制度下,君子也會變成小人。

股權分不好,兄弟會反目,夫妻也會反目!

你有兩種方式來解決,第一是按照市場價給自己發工資,第二是給自己更多的股份。

1、給自己發市場的工資

這種情況就相當於你們兩個人都是出資的股東,然後請了一個職業經理人來負責公司的具體事物,只不過這個職業經理人恰巧是你吧了,那麼自然是要給你按照市場價格發放工資的,如果不給你發工資,或者是沒有按照市場價格發放工資,那麼就是你的朋友在佔你的便宜,你久而久之肯定會心裡不平衡的。

所以,第一個解決的方案就是給自己按照市場價格發放工資,還有相應的獎金,當然了,你是按照職業經理人來給工資的,那麼自然就要有考核了。沒有任何一個股東不會不給自己的職業經理人考核的吧。

2、給自己更多的股份

我們通常認為只有貨幣資金才能算作股份,其實這是不對的,在現在其實人力資源也是可以算作資本投入的,那麼我們的股份就可以有來自貨幣資金投入的,也有人力資源投入的。你們給自己的項目進行一個比重的劃分,比如貨幣出資佔80%,而人力資源佔20%,那麼根據你在貨幣和人力資源方面的投入再計算自己的投入比例,最終加權平均就得到了你們相應的股份比例。

股東的持股比例=貨幣出資佔項目的比重*股東出資比例+人力資源出資佔項目的比重*股東的人力資源比重;

題主的問題我們再具體一點,你和朋友各出資50萬元,那麼總共出資是100萬元。

那麼你朋友的股權比例是這樣的:40%=80%*50%+20%*0

你的股權比例就是這樣的:60%=80%*50%+20%*100%

那麼這樣的話,你的股權比例就是60%,這樣就更加合理了。

最後你還是要給自己發一些基本的工資的,到公司正常盈利後再按照市場價格給自己發工資。

最後,這個比例不是不變的,而是動態的,你們可以約定一個業績,當達到這個業績的時候,你可以要求更多的分紅,當然,如果你沒有達到這個業績的時候,那麼你就只能按照60%進行分紅。

第二種股權分配方式的優點在於,更加動態和合理化,而且防止了公司一開始還沒有賺錢就把資金用於發工資了,比如你的項目投入了100萬,但是按照行情,這樣的公司的總經理的年薪是30萬,那麼幹了一年後,你就拿走30萬現金了,公司能否發展起來還不知道的。


壹號股權


引 語: 對於這個問題呢,是比較棘手的問題,因為本身合夥的生意就不好乾,你即出工出力又出錢,最後還要給別人分錢,這容易嗎? 這的確是一個人生的大問題,這是人生中最容易遇到的障礙,再聰明的人也不好解決一些問題, 剛才談到了分紅的問題,那如何分紅呢?

我給你幾點建議

一是,兩者都進行了投資,你呢?付出了一切,我感覺分紅6.5:3.5比較合理,你要知道做生意都是有風險的,假如開飯館,無論你經營的好壞,那你都要給別人去分紅,所以6.5:3.5是最合適的。



二是,做生意肯定有虧有盈,如果沒有做好足夠的功課, 想掙錢的確不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懂餐飲,開飯館的話必須要入對行、對口去做,對口開店,這樣才不至於虧錢,假如虧錢入不敷出,那你怎麼去給別人分紅?


三是,做生意本身水深,會出現不平衡一隻腳踏進來那就必須堅持走下去,假如飯館你真的每月收入很高,你的朋友知道生意很好,那你給他分錢的時候,分紅的時候,難道他沒有想法嗎?肯定會有想法的。


四是,合夥的生意不好做,這涉及到經濟問題,涉及到錢的問題,都會打自己的算盤,算自己的小九九,你想你的生意還會好做嗎?光處理相互的關係都讓你無法應對,好朋友最終也會變成仇人,這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所以說還是必須要考慮全面!

五是,既然是合夥開店開飯館的話,那就該有的合同該必須要健全, 只要有憑有據。最後有了問題也有一句,不至於最後兩敗俱傷。將厲害的關係降到最低點,防止最後扯皮說不清楚,鬧的不可開交。

結 語: 剛才我闡述了個人的觀點和想法,合夥開店各出50%,切記生意不好做,搞不好最後的好朋友也變成最壞的仇人。,所以必須搞清楚它的利害關係, 對所經營的一切東西必須做到日清月結、月底必須盤庫,這樣才做到一口清,才可以知道自己是虧是盈,問題搞清楚了,最後的分紅問題也就解決了。


餐餐美味


看你的描述本質上你是缺資金開店需要找人融資

方案一,舉例開店100萬,需要50萬融資,預計一年利潤是300萬,那麼店鋪的估值300萬,融資50萬佔股16.6 %,上班工資另算。

方案二,資金佔股加經營管理股一般5%到15%

方案三,必須約定好誰說了算誰佔51%另外一個佔49%,上班工資另算

生意歸生意,朋友歸朋友,親兄弟明算賬,朋友親戚的賬目一定更要清楚,千萬不要說是合夥做生意,一人一半的店情願不要開,不然日後朋友沒得做,店歸你管生意好掙錢都會有各種矛盾,生意差虧本都是你的責任,當然如果朋友有錢無所謂是隻想幫你一把那就另當別論了,這種情況可以選擇借錢,掙錢了再好好感謝!


深圳天使投資人007


幾年以前,和幾位朋友討論過開火鍋店的事,當時初步的構想是,出資是出資,日常經營是日常經營。只出資不打理的,只有分紅,和關鍵決策,日常經營的人,按月發公司,算到公司的日常運營成本里,至於工資多少,當時大概是分了下崗位。


當然,我們的火鍋店計劃,最後沒有成行,所以創業失敗。我覺得這應該是比較常見的方式,樓主您也可以參考下。出資的約定了出資比例以後,再約定下未來的分紅規則。負責經營管理的你,直接按照貢獻算一份工資,這樣還能算作店的成本。


不過,類似的事情,一定要提前有所約定。即便是親兄弟也要明算賬,或者說先小人後君子。 而且出資額50% 其實也是比較有爭議的一種出資方式,一旦未來有不能達成共識的時候,就可能不知道聽誰的。

總之合夥還是比較負責的事情,若是開店的風險不是很大,其實倒還可以把出資變成借款,約定利息,這樣你負責經營,所有的收益和風險也都是你來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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