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衛艦遇到海盜,為什麼不消滅而是驅離?

第一軍情


記得以前回答過一個類似的問題,再簡單說說。護衛艦船遇到海盜時,並非都是驅離,也有擊斃、抓獲的情況發生,而且不在少數,但各國仍以驅離為主。只有當海盜發動攻擊,或者是解救被其劫持的商船等情況時,才會將海盜消滅或者說俘獲。2012年3月20日,青海湖號綜合補給艦在參與護航期間就曾遇到過海盜,我艦上官兵只是發射了幾發爆震彈,海盜舉手投降。



這種情況下,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會直接將其擊斃,美、德、法、印、俄、韓等國的軍艦都遇到過海盜,多是以驅離為主,擊斃、抓獲的案例也不少。比如:2006年3月,美國海軍的CG-71巡洋艦、DDG-66驅逐艦,也曾遭遇海盜,結果是擊斃1名海盜、抓獲12名。不管是直接將海盜擊斃,還是將其俘虜,或者說是驅離,主要視當時的情況而定。舉個例子來說:2012年,荷蘭鹿特丹船塢登陸艦遭遇海盜襲擊,這些海盜不僅未逃,反而是奮勇衝鋒,結果被荷蘭海軍官兵擊斃24人、抓了3人。俄羅斯、韓國都曾有過遇到海盜就直接消滅的情況,這也不奇怪。


各國海軍大多隻是將其驅離,儒道之主認為,原因有以下這麼幾方面:

第一,缺少法理依據。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任何一個國家的法律、國際法規有相關的規定,直接擊斃於法不合。這是最重要的原因,海盜並不都該死,大多數的海盜是為生活所迫,只是為了搶財物,並未曾殺過人,其罪不致死。對於少數窮兇極惡者,只要被各國海軍發現都不會放過,近幾年這種窮兇極惡的海盜越來越少了。多數海盜罪不致死,想要定罪?需經法律審判。沒有法理依據,各國海軍自然不會輕易將其消滅,驅離是最好的解決辦法。


第二,驅離的大多數情況下指的都是“疑似海盜船隻”,表面上看與漁船沒什麼區別。如何辯別未發動攻擊的海盜?從經濟、人力、物力、耗費時間等方面來說,挨艘船去查證那是根本無法完成的任務。對於靠近軍艦的快艇,不能都當成海盜。印度就曾錯殺,只不過是到現在都死不承認——需承受國際輿論、道德壓力,有損本國的國際形象。

第三,有了海盜,各國才可名正言順派兵,既可彰顯本國的軍事存在,又能錘鍊海軍戰力、檢驗新裝。比如說索馬里海盜問題,這是西方國家干預它國內政而導致的結果,想要解決海盜問題不是將他們消滅,而是讓他們能夠有一個和平的生存環境,需從根上入手。


第四,各國海軍為的是保護本國或它國公民生命、財產安全,不是充當劊子手,見著海盜就殺。多數情況下這些軍艦遇到的都是“疑似海盜”,驅離是最好的措施。即便是遇到了真正的海盜,也不能全部擊斃,舉手投降者就成了各國海軍的俘虜。


儒道之主


由於現在在海上的航行的貨輪,性能先進一般情況下根本不懼狂風海浪的襲擊,要說害怕什麼,那就是神出鬼沒的海盜了。海盜相當於陸地上土匪的存在,他們大部分都是一些亡命之徒,依靠打劫海上的商船和輪船維持生計。隨著當今世界各國和平穩定的發展,陸地上的土匪基本都被消滅乾淨了,但是在充滿風險的大海上,到處充斥著海盜的存在身影,他們好像打不死的小強一樣非常煩人。

2008年9月,俄羅斯派遣“無畏”號導彈護衛艦到索馬里海域打擊海盜,遇到了一隻被劫持的丹麥貨輪,接收到求救信息後,該護衛艦派出一架武裝直升機在海盜的頭頂上盤旋了幾下,就將海盜直接嚇跑了。2008年11月份,索馬里海盜在非洲東海岸超過450英里的海域擊敗了一艘護衛軍艦,從而劫持了沙特貨物高達1億美元的超級油輪--天狼星號,這是世界上最大的油輪之一,這讓世界各地的商人對海盜是深惡痛絕。可讓人奇怪的是無論是俄羅斯還是美國又或者是大多數國家的先進護衛艦在對待海盜的問題上,幾乎是驚人的一致,不是消滅而是驅離,這到底是什麼原因呢?

第一,各國不想和海盜結下死仇,因為海盜都是一些亡命之徒,把自己的生命安全早就拋到腦後了,如果對他們實行強力的打擊,就會激發他們的強烈反抗。由於海盜一般本著求財不傷人的原則,如果惹急了他們也會殺害人質,那麼對各國的商船來說絕對影響很大,會引發國際輿論和各種指責。

第二,給海盜們留下一線生機,雖然海盜多是一些不要命的人,但是還有一些是被生活所迫,其中也有不少的善良之輩。在人道主義的原則下,各國只是驅離海盜,好讓他們知難而退,放棄海盜這個沒有前途的職業,轉為良民。

第三,沒有統一的國際協議,護衛艦的主要任務是護航而不是剿滅海盜。而且海盜乘坐的都是小型快艇,要比軍艦和商船靈活的多,善於逃跑。雖然導彈護衛艦隻需要一枚導彈就能報銷他們,但這樣做會招來非議,畢竟有些海盜罪不至死。再加上目前世界上對於打擊海盜還沒有形成一個統一的國際協議,各國在打擊海盜方面基本上都是各弄各的,沒有一個統一有效的指揮。正是這些諸多因素,導致海盜猖獗,最關鍵的還是非洲窮人太多,難以從根源上清除。(歡迎關注第一軍情,若有其他問題,請軍迷朋友們在評論區留言。)


第一軍情


就拿亞丁灣舉例,各個國家對於海盜的態度是不同的。俄羅斯英國都曾經直接擊斃過海盜,西方以抓捕為主,高危情況也有擊殺。但中國的26批護航編隊,沒有擊斃的情況發生。



原因大概有下列幾個:

1.海盜大多數為亡命之徒,大多數只想求財,並沒有傷人,如果惹急了他們,直接痛下殺手,對各國商船都不是個好消息,只要索馬里的內亂不停,海盜滋生的土壤就一直存在,永遠不缺鋌而走險的貧民和RPG/AK。殺幾船海盜並不能解決問題,除非封鎖索馬里海岸,但這在成本上是不可能實現的。這應該是主要原因。


2.中國的傳統思想,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索馬里海盜多為求財,很少害命,他們把打劫更多的是作為一種生意來做,要想從此過,留下買路財。如果中國出手太狠無非兩個結果。要麼海盜怕了以後不敢惹中國船,那當然是萬事大吉,但是如果海盜殺中國船報復呢,索馬里海域中國的貨船和漁船都很多,萬一有保護不周的呢,而且保護成本從何而來?

3.驅離和擊斃性質完全是不一樣的,帶來的後果也完全不一樣,法律層面,不是在中國。國際上並沒有通用的國際法和慣例支持見到海盜就擊斃,在法理上行不通。再者如何判斷是海盜?海上有船靠近就一定是海盜嗎?直接擊斃會不會引起人道主義糾紛?會不會引起外交事件?中國以後還需要在索馬里海域通過。所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夠驅離海盜保護自己就行了,沒有必要痛下殺手。

4.面對幾千噸的軍艦,海盜開著小魚船又不是傻子,最多隻敢來試探試探,他不開火中國怎麼還擊,這些海盜大多數平日裡都是漁民,我們主動開火,被某些別有用心的國家知道,又是一堆麻煩事,我們的目的只是保護商船,維護我們自己的利益,開著軍艦把他嚇跑他轉頭就走,我們也沒啥損失,目的也達到了。何必要多事呢?

綜上,所以中國多是選擇驅離而不是擊斃。


大大大大大大學生


自索馬里內戰爆發以來,亞丁灣那一帶的海盜活動便愈加頻繁起來,一度令各國過往商船談之色變。眼看這“索馬里海盜”的名號越來越響,暴力劫持事件層出不窮,各國為何不對碰到的海盜趕盡殺絕呢?其實各國對海盜採取的策略也不盡相同,有像俄羅斯、韓國、印度等直接擊斃的,但大多數還是以驅離或抓捕為主,原因主要有以下三點:

1. 斬草也除不了根

亞丁灣一代海盜猖獗並不是沒有原因的,很多人也是在飽受戰火之苦的背景下被“逼上梁山”。可以說,戰火一日不息,索馬里內亂一日不停,貧窮一日不改,該地區的海盜就殺之不盡。部分海盜也是被逼無奈的平民,看到各國軍艦在亞丁灣護航之後更不敢隨便亂來,在這種情況下實在沒必要趕盡殺絕,做的太狠了還容易埋下隱患,以後海盜抓住機會或會瘋狂報復。

2.殺雞焉用牛刀

海盜作亂確實會給各國造成困擾,但擊斃海盜同樣不是一件輕鬆的事情。常年進行海上活動的海盜就像一條條滑溜的魚兒,跑得快又靈活,你想追還未必追得上它。再退一步說,護航的軍艦本身就肩負著任務,燃油有限,沒時間和精力去圍追堵截一群海盜。逼急了來一發導彈確實能迅速擊斃海盜,但划算嗎?

3.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說白了,各國亞丁灣護航名義上是為了打擊海盜、維護和平,但實則既能借此達到軍艦區域外巡航的目的,又能對外展示自己良好的國際形象。海盜是人人喊打的存在,可他們淪為草寇也是一種大環境下的被動選擇,斬盡殺絕可能會引起各種報復,所以還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軍機圖


圖注:海盜多數情況下是圖財,而且手中的武器也很單薄,看到軍艦來了,只會躲遠,而不會與之對著幹

所謂海盜,他們在海上打劫往來的商船,主要是圖個財,一般情況下也不會輕易使用武器對被劫持商船上的人員實施加害行為,就這一點來說,他們的危害還不足以達到一旦發現就直接擊斃的地步,所以,護衛艦即便發現海盜船在火力範圍之內,所能採取的措施是很有節制的,可以喊話驅離,也可以採用小口徑火炮對空射擊的辦法,以此震懾海盜,使其退卻潰逃。

假如說護衛艦發現海盜並直接擊斃了事,很有可能會遇到繁瑣的外交方面的交涉和糾紛,陷入一連串被動境地,本來是大老遠護航來的,結果卻攤上外交糾紛,得不償失嘛。

如果一定要把海盜怎麼樣,比較合理的做法也是首先把他們逮捕起來,交給當事人所在國當局,經過後者審判程序才能作出是否服刑或處以極刑的結論。如果護衛艦見了海盜,直接格殺勿論的話,這和現代社會的法理精神是違背的。

其實,護衛艦見到海盜,就算想將其消滅,也可能是沒有這樣的機會的。想想看,海盜是一群沒有正規訓練和戰術素養的散兵遊勇,駕駛小型的汽艇,來得快,去得也快,他們手上頂多有幾把手槍、衝鋒槍,或火箭筒什麼的,見到堅船利炮的護衛艦來了,他們會以卵擊石,挑戰護衛艦的強大火力嗎?肯定早就是能躲多遠就有多遠了,哪裡有讓護衛艦的長槍短炮瞄準自己,讓自己當炮灰的道理。


兵工科技


我倒想說這個問題的答案很簡單,盜亦有盜,毛賊非常善於偽裝,看著像吧?好不容易靠上去,捉住了,一檢查,他們手裡麼都沒有,槍呀之類全扔到水裡,沒有構成犯罪實事,你能怎麼辦?所以折騰一夥,沒有用,再遇見此類目標,總是驅離了事。印度軍艦2008在索馬里反海盜,擊沉了泰國捕魚船,造成十多人失蹤,引發國際糾紛。人命關天,不好查證不清就冒然開火。

一、不能因小失大。護衛艦反海盜,首在確保護航艦隻的安全,不能像李逵背娘上山似的愚魯,只忙著自家殺虎一時痛快,把娘擱在一邊不管了,這個就叫因小失大。只要被護航的商船安全,就是完成了任務。所謂投鼠忌器,要知取捨,懂進退,不圖一時痛快,這個叫戰術,以完成任務為目標,爭不在一時,我國海軍自懂得,不會為毛賊動毛動怒,不似印度那般冒失,所以從來沒有發生過糾紛。

二、要守規矩。海洋雖大,但海盜作案,以小搏大,越來越變得非常狡猾,配備的裝備如快艇和導航儀等有稱先進。他們總選擇在公海與領海之間下手,有機會就撈一把,被軍艦發現則加速逃進領海,客觀上給抓捕海盜帶來不少困難。軍艦要恪守國際海洋法規,不是那裡都能去。中國作為負責任的大國,積累榮譽幾十年,成為遵守國際法典範,不會為抓不勝抓的小毛賊而壞了規矩。戰術選擇上,明知消滅困難,只能驅離了事,也是明智之舉。

三、絕不沽名釣譽。為了博取所謂名譽,不加查證就開火,中國是不為的,幹不出這樣的事,從來也沒幹過。執法犯法,野蠻粗魯,不是中國行事風格,看似威猛,動輒開火,打了再說,一者有違國際法,二是容易惹火上身。有所為,把真正能幹的事做好;有所不為,絕不做執法犯法的蠢事。因此中國海軍所過之處,從來紀律嚴明,是文明之師,也是威武之師,很好地代表了國家形象,嚴格執法,正是中國向國際社會的鄭重承諾,說得出,做得到。


魂舞大漠


因為現代的‘’海盜‘’已經不能算是傳統的那種完全以劫掠商船為生的海盜,現代的“海盜”,諸如索馬里海盜,絕大部分都是由於國內戰亂連連,迫於生計被迫當的“海盜”,而這些“海盜”也僅是為了求財,很少進行殺戮行為。


出於人道主義的考慮,大部分國家對於這種“難民式的海盜”都只是採取驅逐行動,很少動用武力。因為動用武力消滅這些“海盜”並不能徹底的杜絕這些行為,只有讓他們的國家真正實現和平穩定發展,讓那些“海盜”能換種方式生活下去,他們才會放棄去當海盜。所以軍艦的護航行動只是使大多數人打消作“海盜”的念頭,阻止海盜行為的過於猖獗。

一旦選擇強勢的方式來對待那些“海盜”,必然也會招致他們的報復行為,而任何一個國家都不可能保證對每一艘商船進行護航。除了增加護航的負擔和商船的損失,對國家和海盜都沒有任何益處。無法從根本上杜絕海盜。



還有一個原因便是對於海盜的攻擊行動只能侷限在公海上,不得隨意進入他國的領海進行追擊,否則視為對該國的入侵。而海盜們正是利用這一漏洞,經常選擇在公海的交界處活動,一旦發現危險便立刻離開公海躲避軍艦的追擊,所以軍艦很難快速有效的抓捕到海盜。出於執行繼續對商船的保護任務,他們往往會選擇驅逐這些海盜,不進行一味的追擊。


小小狼王


海盜是專門在海上從事搶奪過往船隻的一群人。和土匪性質一樣,只不過作案地點不同。搶奪過往船隻,扣留人質,索要贖金是其主要目的。

海盜伴隨航運發展而興起,由於海洋麵積大,航線的不確定性,海盜往往結伴而行,很少獨立搶劫,那樣成功的幾率太小。


海盜和土匪一樣,比如國家動亂吃不上飯的,有犯罪史擺脫制裁的,窮兇極惡之人,窮困潦倒想發財的等等,各懷鬼胎走到一起,幹一筆什麼就都有了。

世界上目前海盜猖獗的地方主要有索馬里海域,馬六甲海域,也門和尼日利亞海域。我國從2008年底開始執行索馬里護航,從那時開始索馬里海盜為大家所熟知。


海盜多數為財而來,只要滿足其要求一般會人身安全,但也有窮兇極惡的海盜,拿了錢財還殺害人質的。對於世界上多數國家而言,海上貿易要維持,多數海盜也是僅僅為了錢財而搶奪,只要加以驅趕,解除武裝或交由當地警察即可達到目的。對護航海軍而言,武器裝備雖可以完全壓制海盜,但成本太大,不划算。加上海盜也是有組織的,海上出現的不確定性,機動性強等,如果強行消滅,弊大於利,恐遭致海盜報復。

隨著各國海軍的發展,現代化武器的裝備,海盜已經失去往日的威風,逐步走向衰落。如果海盜出沒海域國家政治穩定,犯罪率得到有效控制,加強過往船隻的自我防護,海盜會逐步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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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川賦


因為現在的國際法體系下,不經審判直接消滅容易惹麻煩。

先說說處置的方式,不外消滅,抓了和驅離。其中最麻煩的是抓了。

海盜是一個國際罪行,各國都可以有管轄權,但是按照現在通行的國際法原則,這個管轄不光是可以去抓,還得審判然後關起來。這無異於自己找了一個大包袱揹著。想想看,沒事幹從國外弄來一票人給他吃喝住,這花的都是我們納稅人的錢啊。再說了,從亞丁灣費勁吧啦的把他們押送回來,這個不是尋煩惱麼?確實也可以送給沿岸國家管轄,可是誰會沒事幹要一個大包袱?索馬里國家現在仍然沒有恢復秩序,你送去都沒有人要,其他國家更要明哲保身才不會要這種麻煩。

真的審判起來,難度也很大,很不容易找到什麼證據。這些海盜個頂個都不是傻瓜,真的被軍艦逼住了,他們第一件事就是把武器都扔進海里去了,然後高舉雙手。你要問他是幹啥來了,千篇一律的答曰:漁民啊。為啥沒有網?剛才掉海里去了。你剛才拿著武器幹啥?沒有啊,你看錯了,不信你去撈出來看看肯定不是武器。大洋深處上千米的海底去打撈幾支槍?相信我,難度比找失蹤的飛機還大……

好吧,抓不得,免得成了燙手的地瓜。那麼消滅怎麼樣子?也不容易啊!人家現在手無寸鐵啦,戰場上還繳槍不殺呢,現在能殺麼?真的這麼幹了國際上多如野狗的人權組織能跑來拿著刨了他家祖墳的架勢跟你算賬。

再說了,怎麼知道他們究竟是漁民還是海盜,還是要先查證,人家把槍往大洋深處一扔……

當然了,他們要是真的登上了商船,這個抓到了肯定是鐵打的證據。可是你能放心讓他們登上商船再抓麼?真的那樣子非但不好抓了,還不定讓他們幹出來點啥,船籍國和船員國知道你故意袖手旁觀讓海盜登船了,你麻煩大了……

所以,算了吧。驅離最簡單,不需要證據,沒有複雜的人權問題,甚至免了查證問題,看見小艇靠近商船,直接就可以以危及航行安全為名警告驅離,這個成本最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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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巖


護衛艦遇到海盜,為什麼不消滅而是選擇驅離,我覺得有以下幾個方面原因:

一、護衛艦遇見海盜不消滅應該是人道主義的考慮,現在的社會不是連死刑也在開始慢慢減少嗎,除非一些罪大惡極情節惡劣的罪犯被執行死刑以外,其他的罪犯都很少選用死刑而是選用無期徒刑,而海盜和和罪犯情況相似,雖然海盜一旦得手會有大量損失而且船員都有生命危險,但是畢竟在沒有得手的情況下放人一馬,這也是在一定程度上體現出一個大國海軍的風範。



二、海盜船隻一般都比較小,而護衛艦都是大型艦艇,用一個大型艦艇的先進武器去打海盜船隻,有點大材小用,何況打海盜的使用彈藥造價不菲,根本不划算。

三、對海盜船不實行消滅應該是告誡那些海盜船隻一個道理,讓那些沒有被消滅的海盜回家做好宣傳作用,生命來之不易,愛財要走正道,給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在說做海盜也是迫不得已,生活所逼而已,沒有人會願意做海盜。


四、對海盜不實行消滅我想還應該是為我國在外塑造良好形象,我們是大國海軍,消滅一個小小海盜簡直易如反掌,但是我們的海軍,肩負著祖國的重託,保家衛國,弘揚我國對外形象,所以當然不會跟一個小小的海盜過不去。

以上就是護衛艦遇見海盜船隻只驅離,不消滅的原因,從屬於個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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