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中有贼而堵住门口并报警,报警期间贼从窗户跳楼导致身亡,报警人要承担责任吗?为什么?

向正义人鼓掌


要赔。我这有一真实案例供大家分析。我老家前几年发生了一起偷盗死亡案件。小偷进一家盗窃,因家主夫妻二人在外打工,孩子也带走了,家中也没什么东西。但贼不空走哇,小偷发现房主的屋檐下搭有鸽笼,里面有鸽子。小偷从房主屋内搬出梯子,搭在鸽笼上抓鸽子,不小心碰到屋檐下的电线,触电身亡。小偷家人不罢休,要房主赔尝十万元。镇司法员调解赔两万元,房主没钱赔,回都没回去。但也问了懂法的人,发现这事不大:一是小偷触电的线路是供电部门牵的公共线路;二是他家外出时关了自家的闸刀。于是不同意调解让法院判决,还是赔了五干了事:他家搭了鸽笼;小偷用了他家的梯子。


刘汉州


因家中有贼而堵住门口并报警,报警期间贼从窗户跳楼导致身亡,报警人要承担责任吗?我觉得这要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首先发现家中有贼,户主报警,等待民警来处理,这是为了维护自身财产的安全,没有毛病,此时小偷被堵在屋里,因为担心被民警抓走,选择跳楼,是小偷认为这样可以逃避民警处罚,再说跳下去也不见得能死,小偷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对危险有心理预判。

这种情况下报警人不应该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种情况的区别就是,报警人报警期间,小偷与报警人开始扭打,最后打不过而选择跳楼逃跑。那这种情况下,报警人也许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和赔偿责任。

但不管出现哪种情况,我个人觉得报警人第一时间报警,堵住小偷,继而为了维护财产安全而与小偷发生争执,都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就算是人道主义上也不应该去赔偿,因为如果赔偿,这在某种程度上是支持了他们的小偷行为,让他们觉得偷也没事,反正他们不能把我怎样,打伤打残打死了他们还要赔偿。这对维护个人财产的主人心里上会有约束,从而不敢全力以赴维护自己的权利。


诗词公寓


小偷入室盗窃摔死找被盗的主人赔钱是很奇葩,但我见过更奇葩的,小偷偷车时被大客车压断一条腿,叫警察赔钱,理由是警察没管好路面交通安全。

几年前的一天,我去一个派出所办事时,发现一群人围着一个交警,其中一个孕妇一手抓住一个警察的衣服不放,要警察拿钱赔她,交警说我又没欠你的钱,为什么要赔你。孕妇说你们没管理好路面上的交通安全,你们就是失职,现在我老公断了一条腿躺在医院没钱治疗,我不找你找谁!我向那个警察了解怎么回事,那个警察是个中队长,警察说,孕妇的老公早上在国道边菜市场里偷到一辆铃木125摩托车,得手后开着摩托车加大油门快速从菜市场冲向国道逃走,不幸的事发生了,国道上有一辆长途大客车正好行驶到此处,小偷来不及刹车撞向大客车前后轮中间,摩托车和小偷的一条腿被压在大客车的后轮下面。大客车报警后,交警将小偷送去医院抢救,医院将小偷的一条粉碎的腿锯掉。交警和保险公司处理好事故现场后,交警认为小偷应对本事故负全部责任,就把大客车放行了。所以孕妇就来找警察索赔,理由是警察失职,没管好交通安全,所以其丈夫才会被压断一条腿。该孕妇对我说,其老公偷车是不对,法律上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但是由于警察没有维护好市场出口的交通秩序,就是失职,不然她老公不会发生这起事故。我听了以后忍不住都快笑出来,对她说,你老公去菜市场偷车前有没有先给警察打招呼啊,应该对警察说,我现在要去菜市场偷车了,你们要给我维护好交通秩序,要保证我等会儿驾驶赃车安全通过哦。该孕妇听了后气的发疯地要找我拼命,我严厉地对她说,你老公这叫多行不义必自毙,活该!


我爱我家2489


大实话:如果连种事屋住都要承担责任的话,那么小偷就可以成为一种正当职业了。

最近,一个山西的网友给我发来一个事情,因为描述的比较复杂,所以我这儿就简化一下。一天,一个小偷王二狗撬开一位居民小李的家门进行入室盗窃,然后小李下班回家后发现房间的门开着,于是小李意识到可能家里来贼了。为了安全起见,并顺便把贼抓住,小李就来了个瓮中捉鳖,于是小李就把房间的门锁上了。

而小偷偷完东西,准备离开时发现自己行迹败露。为了不被待会儿来的警察抓住,小偷选择了跳楼,只是没想到运气比较差,跳下去就摔死了。然后,小偷的家属来闹事,要求小王赔偿5万元的“无过错人道主义赔偿”。

说真的,这个小偷家属看起来还是懂一点法律的,不然也不会提到什么“无过错人道主义赔偿”,毕竟,要多了可能不会给,所以就干脆少要点。不过,就这件事来说,小偷还真是拿不到任何赔偿,并且还要从小偷的遗产中对被盗者进行赔偿。

首先,就小偷偷东西这件事本身来说,几乎人人都知道入室盗窃属于比较严重的偷盗行为,就算是小偷自己也应该知道这是违法的,明知是错的,却将错就错,这指定不可原谅。然后,就小偷从窗户跳下去这件事来说,当时房间内也就小偷一个人,做什么决定完全取决于他自己,即他可以选择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然后静静地待在房间里等警察来抓,然后积极认错,主动改正,争取获得法律宽大处理,并且,他也应该这么做。但是,这个小偷选择的却是一条不归路,即他选择了逃跑。说现实一点,这就表明他当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过错,或者说他不想承担责任。

然后,从屋主人小李的角度来说,如果说这都要小李负责的话,那么我们作为一个守法公民在那种情况下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说现实一点,在当时的情况下,无非也就是两种选择,第一就是进去跟小偷搏斗,然后把小偷制止住,第二种就瓮中捉鳖。而相比之下,这种瓮中捉鳖的做法是最正确的,毕竟,要是真的进去和小偷搏斗的话,打赢了还好,打不赢可能就面临这二次伤害,肯定是不可取的。所以,屋主人的做法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完全是合理合法的正常行为。

所以,总的来说,小偷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并且,如果小偷在偷盗过程中对小李的住宅有破坏的话,还应该从小偷的遗产里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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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实话


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让报警人承担责任,难道偷钱的小偷反倒要受到保护?这不合理。


我们还原一下原来的场景:一天晚上,家住15楼的王大姐在回家时候,打开自己的门的时候,突然发现家里出现了一个陌生人,刚好面对面看到了王大姐。幸好王大姐反应快,第一时间把门关上,直接反锁了。原来家里来小偷了。这可怕王大姐吓了一身冷汗,要知道,家里的存折、卡什么的都在柜子里,估计都被小偷看到了。要是自己回家不注意,被小偷挟持住了,那自己卡里的钱肯定被逼出来了。而且自己的命保不保的住还是另一回事呢。


想到这里王大姐毫不犹豫的打电话报警了,告诉警察自己家里有小偷。警察知道情况之后,立马就出警了,这时候屋子里,小偷也听到了这个王大姐报警的电话,于是他也不敢停留,只能赶紧从窗子寻找出路,结果由于时间紧张,这个小偷在从15楼爬到旁边的时候一脚踩空了,直接摔下去,摔死了。


结果,小偷的家属得知消息之后,要找这个王大姐赔钱,这真是哭笑不得啊。本来就是违法行为,这个小偷的家属竟然还利用小偷的生命来讹钱,你说可笑不可笑。


为什么小偷偷东西还要受保护呢?我想这一点谁都不能理解吧,这小偷就是活该。


老王侦查记


您好,根据您的提问,信之源律师回答如下:小偷入室盗窃,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对于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在一定限度内采取自力救济。将贼堵在门口并采取报警的行为是合法合理的。

侵权行为的成立,要求有侵权行为、侵害结果、因果关系,部分还需要行为人有过错。其中,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是指侵害行为和侵害结果之间产生的直接的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这同时也是必须符合一般人的认知的。在堵门报警和小偷死亡之间,介入了小偷自己跳楼的异常因素,并且这种因素是很异常的,不常见的。因此小偷死亡的原因是跳楼导致的,堵门报警行为与小偷死亡直接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当然也不用承担小偷死亡的损害责任。

同时,若小偷已成年,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应当有意识,并独立承担责任,跳楼这种自陷风险的行为,并不能要求户主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疑问,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先预约信之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让律师给您专业具体的建议和意见。


信之源律师事务所


成都发生过的真事,俩小偷去小区偷被大家追,其中一小偷翻墙欲跑,结果墙那边是个别墅,关键主人不在,只有俩狼狗……于是追小偷变成了救命,大家呼叫警察,警察也进不了门啊,还有狼狗。查一下找到户主电话了,户主回来发现小偷爬上树了,然而被狼狗咬断了大动脉已经呜呼了。

然后小偷家里来要求赔偿。户主说,不该陪,但是看他爹妈养大他不易,又是贵州贫困山区,给了四万。狼狗就悲剧了,警察说吃过人血的狼狗以后会很危险,然后主人同意下狼狗被毙了。


四川大学颈腰椎病医生


需要赔偿。虽然很气愤很委屈很无辜,但确实需要赔偿。记得法制栏目好像播过一则案例:有一个小偷去别人家偷盗,由于天气下雨路滑,小偷偷完准备逃走时,陂户主发现了,户主就喊了一句站住,然后小偷因为惊慌逃跑路滑摔倒致脑出血死亡,户主是需要赔偿的。给我们的总结就是:发现小偷偷自己家东西不要声张,配合他逃走即可。


香蕉你个不娜娜呀


曾经有过真实的案例:小偷入室盗窃时被发现,慌忙出窗户抱着户外铸铁排水管往下逃,不料退到了3楼以下处,排水管是涂过黄油的,管子太滑小偷抱不住坠地死亡。……法院最终判定:涂黄油的小区保安被判刑。理由:未告知排水管不得攀爬,且涂黄油更……


用户5742195900155


你明知堵住门不让小偷走,会让小偷爬窗而逃,会发生生命危险,但是你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有危害小偷生命安全的主观故意、且已经实施这种行为。更不可取的是,你竟然还报警,更加深了小偷的恐惧感,促使他更坚定地去爬窗,加深危险程度。所以,法律上讲,你是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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