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有老人倒地好心扶起送到医院,但是不交押金直接走了,医院没有救治老人死了我有责任吗?

靖HJ


你不但没有责任,还应该受到表扬。

现在倒地讹人的老人太多了。你和老人非亲非故,还能好心地将他扶起,并送到医院,难能可贵,精神可嘉。

从法律层面说,任何人都没有将摔倒老人扶起的义务,也没有将老人送往医院的义务,更没有垫付医疗费的责任。但从道德层面说,对倒地的老人视而不见可能会让别人诟病,但仅此而已。毕竟现在扶老人被讹的事件太多了,人们都怕了,所以不扶成了常态,扶人成了新闻。你能扶老人并送入医院,尤如雷锋精神重新回归般让人耳目一新。

因此,如果事情属实,你可以受颁见义勇为奖,至少也能得一个好人好事新风尚奖。

如果一定要说责任,可能医院会有点责任。如果老人的亲属来一个“医闹”的话,那么医院很有可能出于“人道主义”给予一定的补偿。但要说医院有多大的责任好像又说不过去,毕竟医院不是免费的,先交钱后看病是医院的制度。但这仅仅是针对一般情况下的普通病人而言,如果是危重病人,我想医院还是会先行抢救的。

除非法律规定,对于危重病人必须先治疗再付费,那么医院百分百摊上了。不过我想这样的硬性规定哪里都不存在,否则医院不用开下去了。医院之所以会立即救治,我想还是本着“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这一原则。正是基于这一原则,当年汶川大地震很多伤员被送进了附近各个医疗机构,得到了及时救治。但据说这种情况很多医院都是被免费的,事后也没有任何补偿。因为这是一个“政治”任务,不得不救,不敢不救。

因此,从这件事情来看,你没有任何责任,医院也没有责任。老人的死,一是缘于自己摔伤,二是缘于无钱医治。你送到医院后选择离开无可非议,医院没收到钱拒绝收治也可以理解。要怪只能怪讹人现象太多了,而敲诈勒索罪又对这些讹人者网开一面,因此这种悲剧的发生也是必然现象。

这样的回答不知能否使你满意,欢迎留言,欢迎评论。


海哥观世事


你没有责任。你没有责任,说到到底你没有责任。你做到了一个有良心的人应该做的也做到了,应该点赞。如果非要追查责任的话,医院应该有责任。

下面就有一个我自己经历的真实事情。那天在小区门口,看到一个中年男人有过几次照面,走路和正常人不一样,右胳膊抬不起来,说话不清楚,嘴巴也发现歪了。看到不行,这是中风了。我就忙说你觉的怎么样啊?他的老家离这居住的地方很远。有个妹妹住在同一城市。他告诉了我电话,我就给他妹妹打了一个电话妹妹说赶过来。然后我果断打120。120就来了。120的人就叫我陪这个病人一起去。到了医院120就叫我交费。140块钱,我也交了。后我就把这个病人送到抢救室。看到这个病人情况越来越严重。去找医生给他先抢救一下,医生说你先交钱吧。我说又不是他的家人,也不是他的亲戚,我只是一个熟人。在交涉的时候,他的妹妹赶到了。妹妹赶往去交钱,然后我就和他们一起把他送到检查室。最后忙到安顿好住院我才走了。她妹也跟了我100元钱的120费,后来这个病人抢救过来还能够走路咯。住院期间我去看过两次。出院以后他也打电话感谢我。

恩,能够帮一下就帮一下,但是医院为什么要先交钱呢?


劉金子


无论是法律上还是道义上,都不应该也不会追究你的责任。

路上遇到老人摔倒,你义务反顾,好心扶起并送到医院,从道义上讲,你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做了一个好人该做的事情,无可非议,如果再交了钱,并照顾老人治病,直至家属出现,那就是一个高尚的人。

从法律层面讲,你对路遇老人摔倒没有任何法律义务必须负责,法律是规矩,自然是没有责任。

医院抢救病人有急救绿色通道,不应该也不会因为无钱而拒绝抢救。如果非常遗憾的有这样的行为,是要承担法律上的责任,接受道义上的谴责。


晃晃悠悠的时候


1,做为一个好心人你已经尽到了公民义务,履行了社会公德责任,至于后来发生的一切与你没有任何责任。

2,如果要做的更到位的话,你在将老人送到医院后应向院方交代清楚,或者打110向警方报案。

3,医院未尽救死扶伤的职业责任和义务,应负全部责任。医院应该先救人,再报警。在救治老人同时由警方协助寻找老人家人,以解决后续问题。完全置之不理対于医院的相关人员涉嫌渎职罪。但一般都以民事赔偿了结。

4,今后,做为社会公民如遇到此类事件,建议应先行110报警,然后打120急救,将老人的帮扶行动推入国家急救体系,避免个人责任和事后的纠纷。


用户954575333893


有些病是不能扶的,直接打120,有外伤的最好录像,报警,并找好证人,剩下就看你自己运气了


香约


这个事儿我自己还真的亲身经历过。

1990年读高中时,礼拜天和我同学去我家玩,周末返回时是晚上,我们那个镇上的高中在省道上,当年路两边各有一排粗大的泡桐,快到学校时看到路边有个人躺在那儿一动不动。那时心底单纯,学生也没有想太多,两个人还弄不动(那个人身体很壮,我们俩弄不动),一个看着一个跑到路边村子里另外一个同学家里弄了一辆板车(我们那儿人称之为“架子车”),三个人火烧火燎的把人弄到了镇上的医院,在医生手忙脚乱的抢救人的过程中,我们拉着车回去了,谁也没告诉。后来被救的人从医院想方设法打听到我们仨,然后带着自己的侄子(那个人是我们家和学校中间一个镇的武装部的啥干部好像)买了礼物到我们三家一家一家的拜谢,说当晚喝醉开摩托自己撞到树上了,没有我们他死定了。后来学校才知道这个事儿。因为当时他穿的是制服,我父母还被吓了一跳,以为我在学校犯了啥事让政府找上门了呢。😂😂😂

说这个事不是想说自己有多么伟大高尚多么爱乐于助人。只想说的是,那时候的人们心里根本没有这么多的想法和……套路(实在不想用这个词但还没有更合适的),那时候的人不懂得“碰瓷”,不懂得救人先讲价钱,做了好事不图回报,(哪怕是精神上的回报),社会环境多好啊,多干净,实在是弄不明白现在的社会到底是怎么了?


萧萧班马鸣994


作为医生,我再次澄清一下!如果是在危及生命的情况下,医院绝对是先抢救的,按中国人的尿性,肯定是有部分命救活了人跑了钱收不回来的,没救活的医院想都不要想,肯定是没钱交的,不闹事算好的了。同时,我也再次为政府洗清一下,政府每年给医院有这部分基金,以我们科室为例,我们科室每年都有这类逃费的病人,就是报上去政府买单。头条里充满了医院没钱就不救命的谣言,这属于专门挑拨人们与医院及政府之间的关系。但是医院与政府部门为何对此不做宣传,原因不言而喻,就是怕逃费的病人越来越多,政府与医院都兜不了这个底。


嚣隐的讯息


全世界把病人当生意来做的医院就是中国,老百姓有病都医不起病,因为现在的医院就等于当代的灰色江湖。我受到好多无品无德的医生攻击,攻击我的那些无品无德医生们你把你工作的地址和医院名子在加上你的姓名敢发出来吗?你要是不敢发,你就是个小人。警告那些黑医们,早晚得要落马。


活出自我138098931


你扶起老人送到医院不交押金就走。可能有两种情况:1.医院不给治导致老人死亡的。医院是主要责任你是次要责任。2.医院给治治好之后无人认领,进而追究你可能就成了肇事者了。

法律上是谁起诉谁举证的。他告你撞了他,他要拿出证据:1.医生的诊断证明。2.就是你送他到医院的(为什么要送他到医院?还有为什么送到医院不交押金就走?) 而你自己要拿出证据来证明:1.你没撞过他(有监控的地方好说,没监控谁来证明?)。2.你并不是肇事者只是做好事,做好事为什么又不交押金?

可能你会说我说这番话是道德绑架,但是事实是你如果证明不了,他证明不了你撞了他,你证明不了你没撞。好了法律来了一人一半,你掏50%的医药费。


雨夜玩深沉


想做好事,又不愿花钱(也可能因为没钱),遇到类似事情,打电话报警,是第一选择,也是最好的选择。把人送到医院,又不说明情况(送到医院后,仍然需要报警处理),肯定是导致此人死亡的原因之一。责任大小,要等事实全部查清才能确定。不吓唬您,此案可能涉及刑事犯罪。打个比方,您把摔倒的老人送到他家门口,怕人家误会找麻烦,放在门口自己走了。他家亲属未能及时送医而导致老人死亡。您认为您对老人的死亡没有责任吗?送到老人的家门口,和送到医院,确实有区别,但必须厘清这两种行为的前因后果,确定到底有无质的区别和区别的大小!咱一直强调,社会需要见义勇为,鼓励表彰见义勇为和乐于救助他人的行为(包括正当防卫)。但救助他人是需要能力的。救助他人的过程中,实实在在的存在着许多责任。扶与不扶,原本不是问题。没有能力,没人强迫您去干什么。不幸灾,不乐祸,不事后造谣生事就好。扶,则的确有个怎么扶的问题(还得防止被讹)。去扶,就是去担负这份份外的社会责任的。因为是份外,才格外神圣、珍贵。凡神圣、珍贵的,都易碎。咱说的,只指责任。对责任,不知道如何担,或者担不起的,劝您别扶。呼救,报警,保护现场,保存证据......这些,都是在扶。至少,是在帮着扶。开始扶了,就不该松手丢弃。因为,丢弃的,可能正是那份最神圣、珍贵的责任。现在,查清事实,都得费老鼻子劲了。估计您自己都说不清。说的都是事实,拿什么作证?没有证据,凭什么相信您说的?第一现场肯定都是被您破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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