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11月份起,臨淄區開始將村幹部基本報酬、績效獎勵報酬等逐漸納入全省惠民“一本通”系統發放。此舉有效避免了村級組織運轉經費擠佔、截留、套取等情況的發生,也有助建立穩定完善的財政補助村級組織運轉經費長效機制。
據瞭解,根據《山東省財政補助村級組織運轉保障資金管理辦法》第十八條:村幹部基本報酬,由縣級黨委組織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核定,通過“一本通”按月發放到個人。村幹部績效獎勵報酬,由鄉鎮黨委、政府根據村幹部年度業績考核等情況確定,報縣(市、區)組織部門、財政局備案,通過“一本通”發放到人。
近期,臨淄區委組織部、財政局聯合下發了《關於落實2018年度村級組織運轉經費有關事宜的緊急通知》,自2018年11月起,一是按文件要求發放村幹部報酬,以後按月正常發放;村幹部業績考核獎勵報酬根據考核情況下一步將逐步納入“一本通”系統發放;二是由各鎮辦組織委員每月按時填寫《村幹部報酬統計表》,並由鎮辦主要領導簽字蓋章後交由財政所,財政所將享受補貼的村幹部基本信息錄入到“一本通”系統,區組織部門進行初審,區財政局進行終審後,由區財政局集中進行發放;三是按照上級組織部門要求,原資金髮放渠道不變,確保在各村級總賬內“村級組織保障資金”科目及明細科目均體現支出,財政補助資金與村集體自有資金不得混記;四是對村級組織運轉經費嚴禁任何單位以任何名義平調、擠佔、截留、挪用、套取、或抵扣稅費、債務等,對違反規定的,一經查實,依照《預算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山東省農村集體經濟審計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據介紹,目前臨淄區已成功由全省惠民“一本通”系統發放11月份村幹部報酬58.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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