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下水道愁坏几家人 法院调解化干戈为玉帛

□记者 赵慧 通讯员 赵鹏

“这起耗时多年的执行案件终于执结了。”2018年12月12日,当这起邻里关系纠纷案件终于结案的时候,连负责执行的北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法官都忍不住感叹。

原来,2011年9月14日北关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一起发生在邻里之间的案件。据了解,本案原告王某凤、李某林、王某与被告蔡某慧系邻居关系,均系北关区某村村民。2011年,被告蔡某慧购买了房屋后,擅自将其西墙外的下水道填堵,导致三原告无法正常排放污水,影响原告的生活。而被告蔡某慧辩称公共下水道已20多年未用,而且就存在于自己房子边上,这才堵住。

经过居委会和办事处多次调解未果,双方遂形成诉讼。经过法院公开审理后,判决蔡某慧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停止对三原告的侵害,将其填堵的下水道恢复原状。被告蔡某慧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法定义务,三原告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经执行立案后,北关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希望化解双方的矛盾。但是,案件双方当事人分歧较大,该案一直未取得较大进展。

承办该案件的执行局法官介绍,原告申请执行以后,经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按照判决书履行,但是申请人对履行效果不满意,认为下水道恢复程度不够。之后的很长时间内,申请人多次来院,希望解决这个公共下水道问题。

北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同志一方面多次赶赴该村查看现场,另一方面抓住机会给被执行人做工作,因被执行人一直说原来按照判决书履行过,不愿意再花钱挖下水道。远亲不如近邻,案件处理得好,双方是亲人,处理得不好,是仇人。正是抱着这种想法,执行局法官没有一味强制执行,而是春风化雨,细致入微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多次调解,多方做工作,被执行人态度终于软化,同意按照判决书要求再次疏通公共下水道,双方最终握手言和,化干戈为玉帛,案件得以执结。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