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弒母少年無罪返校,家長們站不住了……律師大呼不公!

12月5日傍晚,12歲的吳林(化名)在殺死自己母親3天后獲得了“自由”。因為

沒有達到負刑事責任的年齡,派出所民警將他交由監護人看管。

當天上午,親屬們為吳林母親舉行了簡單的葬禮。他們處在悲痛中,還無法面對吳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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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吳林(圖中打碼者)和家屬暫住在賓館。


家回不去了,親屬將吳林擱置在鎮上的賓館,尋找解決雙方“創傷”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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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林的大伯吳建剛(化名)表示,他們家屬還來不及悲傷,就陷入了一個尷尬的處境:

小孩如果回家,家人和周圍的鄰居如何接受他,他去上學同學和老師如何看待他?即使家人接受了他,小孩在這樣的家庭環境中能健康成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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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歲少年親手弒母


12月3日沅江市委宣傳部發布消息稱,當日12時24分,沅江市公安局接到群眾報警稱:泗湖山鎮東安垸村發生一起命案。

接警後,市公安局迅速啟動命案偵破機制,市刑警大隊、派出所民警立即趕赴現場開展偵查和勘驗工作。經查,受害人陳某(女,34歲,沅江市泗湖山鎮人)被人殺死在自家臥室內,身上多處刀傷,嫌疑對象已鎖定為其子吳林(男,沅江市泗湖山鎮人,六年級在校學生)。

目前,嫌疑對象吳林已被警方控制。經初步審訊,吳林因不滿母親管教太嚴、被母親打後心生怨恨,於12月2日晚9時許持刀將母親殺死。3日上午,鄰居發現情況後向公安機關報警。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一位鄰居描述稱,事發當晚,他們聽到吳林家傳來慘叫,是陳某的聲音,於是鄰居去敲門詢問,“他(吳林)說是母親打了弟弟,慘叫是弟弟的聲音。”因為吳林沒有開門,也沒再聽到陳某的聲音,鄰居懷疑陳某出事了,就給吳林的姥爺打了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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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林(化名)家,二樓為案發現場。

第二天11時許,姥爺來到吳林家從外面打不開門,只好從鄰家翻入。當時,吳林帶著2歲的弟弟待在一旁,二樓其中一間房屋門反鎖,姥爺把門撬開後,發現陳某倒在地上,地面全是血跡,鄰居於是趕緊報警。

吳林的姑姑表示,當時她也去了案發現場,警察帶著吳林指認現場時,“我問他想不想母親,他搖頭說不想,問他怕不怕,他就看著我笑了。問他恨不恨母親,他點頭了。”

▲親戚講述12歲男孩弒母經過:他現在不能流入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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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常年外出打工


吳父說,吳林剛出生幾個月,妻子外出打工。孩子5歲時,自己也出去務工,一年只能回家一兩次,對吳林管教很少,他一直跟著爺爺奶奶長大,老人對他比較寬鬆,平時喜歡借別人手機玩遊戲,零花錢都被他買零食吃了。

兩年前,妻子生了二胎,便回到老家專門看管兩個孩子。和以往爺爺奶奶的寬鬆管教完全不同,妻子陳某對吳林管教比較嚴,“他說過他恨母親。”吳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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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爺爺奶奶家中牆壁上還貼著吳林(化名)在幼兒園上學時拍攝的畫報照片。

吳林的姑爺爺周克輝說:“他母親外面打工一個月才兩千塊錢,後來借了七八萬塊錢買了新房,沒錢裝修,又出去打工,再借一點,才把房子裝修完,去年搬進新房。”

周克輝說,吳林有抽菸行為,學校老師曾給家裡打電話,母親陳某問他,他承認了。“這麼點小孩抽菸,母親就教育他,他和母親對著幹,關了房門就去睡覺。”

吳林的二爺爺吳德湘說,吳林家經濟條件不好,沒有閒錢,但吳林總是要錢,說要買東西吃,母親不同意,他就破口大罵。

周圍鄰居表示多次看到吳林和母親吵架甚至動手。泗湖山鎮東安垸村一位居民表示,在他們眼裡,吳林不愛學習,抽菸吃檳榔,常自己一個人在樓上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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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天后被釋放無處可去


不久前,一名知情人稱,吳林因未達到法定年齡,屬於無刑事責任能力人,已於12月6日被釋放。吳林的一位親屬亦確認,男孩已經被釋放,目前和父親、爺爺奶奶待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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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林之前和爺爺奶奶住的老房子

12日上午,有媒體在一家賓館找到了吳林一家人。爺爺、奶奶、爸爸、吳林還有2歲的弟弟待在一間標間裡,一家人顯得很平靜,吳林和2歲的弟弟在一旁嬉鬧。家人說,這幾天,吳林和平常一樣,性格有些內向,和家人溝通不多,很少講話。

奶奶說,自從吳林被釋放後,他們就一直住在這,“現在民憤太大了,孩子也回不去家裡,周邊人都怕。”

吳父透露,吳林的伯伯本來已經要結婚了,出了這個事後,女方家屬表態,“只要孩子回去,就不結婚了,心裡害怕。”無奈,為了親戚一家,父親也只能帶著一家人窩在賓館。

一位看到事發現場的鄰居表示,事後看到吳林不知後悔,周邊鄰居都不再歡迎他回來,“我們這裡都不要他(回來)”。

吳林的父親說,被釋放的第二天,他就帶著孩子去過學校,在門外等校長,“校長說了他的擔憂,很多家長都很抗拒他回學校,我還是希望他能夠讀書,現在我們也沒辦法了,希望政府能幫忙管教,也解決下他吃住的問題”。

吳林的姑爺爺周克輝提到,吳林曾經說過幾句話讓他們很心寒,“他說我沒有殺別人,我殺了我自己的母親,他說為什麼不給我讀書了。”

而對於吳林之後的生活,親戚們都表示擔憂,不知道孩子的未來該怎麼辦。

12日下午,泗湖山鎮中心小學校長表示,對於吳林的返校問題,他不發表任何意見,“一切聽上級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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弒母少年返校引眾怒


吳林被釋放後,親屬們想把他重新送回校園,進行教育指導,但是遭到了學生家長們的強烈反對。

在網上,網友們也紛紛發表觀點,不少網友認為:為保證其他學生的安全,強烈反對男孩回學校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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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網友建議:弒母男孩應該受到法律制裁,或由相關部門進行強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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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律師認為:弒母少年重返校園,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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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合理的。根據刑法規定,14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不負刑事責任,因此現行法律對於該類未成年人犯罪往往只是一放了之,實際上並沒有包括評估風險、心理干預、行為矯正以及必要的特殊教育等法律制度安排。這些孩子會不會重犯、是否成為“定時炸彈”,缺乏一個評估和監管的機制,對他們、對不特定的其他公民,都是不公平的。


長沙市心理危機援助中心主任劉立京也表示,讓男孩回到原學校讀書有些不太可取,一方面會給他自身增加心理壓力,另一方面會令其他學生家長感到擔心。

劉立京認為,作為留守兒童,吳某康顯露的問題包括無法合理控制自身情緒、缺乏安全感等,建議家屬承擔陪伴作用的同時,潛移默化地告訴他如何排解情緒、培養孩子解決問題的能力,並且適當進行批評教育。為了再避免此類事件的發生,學校可以增強兒童的法制教育,開設心理輔導課程。


12日15時許,泗湖山鎮政府一名主要負責人表示,已經將吳林相關問題上報至沅江市政府,經過市政府會議研究,針對吳林的後續安置已商討出一套完整的方案,包括今後學習、生活和他的家庭,都已有安排,但細節不方便透露。“我們更多是站在保護這個小孩的角度,有一些舉措,很多東西需要一步步落實。”

12日晚間,學校已派來兩位教過吳林的老師來賓館為其補習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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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如何監管


本案的另一個爭議焦點為:是否應降低刑事責任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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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北京市一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發佈了《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白皮書》(下稱《白皮書》)。《白皮書》數據顯示,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未成年人犯罪,佔14.96%,且犯罪手段殘忍後果嚴重。

2015年6月,廣西北海公佈一起11歲小學女生遭暴力毆打事件,參與毆打的是7名在校生中有6個是13週歲,未滿14週歲。事發後,涉事的七名學生被傳喚到當地派出所,處理結果也僅僅是對被害者道歉


針對未成年人暴力事件的湧現和犯罪年齡低齡化的趨勢,一些專家學者建議將刑事責任年齡起點進行下調,“從14週歲降低至12週歲”,認為如此更有利於遏制未成年人違法犯罪。

西南民族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刑法學副教授侯斌認為,

刑法可以適當降低刑事責任年齡,如從14週歲調整到13週歲或12週歲,以實現對相關犯罪的有效懲治和威嚇,刑事責任年齡的設置是考慮了人的身心發育情況、受教育情況等。1980年刑法實施到現在,未成年人的身心發育都有所提前,受教育狀況也有很大提高,他們對行為違法性的認識能力也有很大提升,本案中吳林就展現出了這樣的成熟度,所以降低刑事責任年齡有其合理性基礎


還有專家認為,下調起刑點的提法,需要對青少年生理和心理的成熟狀況,例如青春期提前、腦部發育成熟等方面進行大量、嚴謹的實證統計。

中國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律師佟麗華則指出,下調起刑點只是一種相對簡單且草率的選擇,要從根本上有效控制犯罪,應當建立更為完備的教育矯正體系。佟麗華建議,在各省份建立集中的未成年人教育矯治中心,由司法機關通過一定的司法程序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進行收容、教育,可能會部分限制人身自由。

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副院長、教授宋英輝也曾感嘆,“一個國家的司法體系中沒有少年法庭、未成年人檢察機構、少年警務,就像一個國家的醫院沒有兒科一樣。”

青少年犯罪問題頻發,究竟該如何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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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有嚴重不良行為但並未達到違法犯罪程度的13至17週歲未成年人,根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規定,可以進入工讀學校。送工讀學校需要經過“家長或當事人同意”。②依照現行法律,未成年人管教所管教依法被判處徒刑或拘役的14至18週歲的犯罪未成年人。③從現在的法律制度上說,對於未滿十四周歲、涉嫌刑事犯罪的未成年人的教育矯正,確實是存在法律上的空白,應該加快修訂《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進一步明確對於此類未成年犯罪人的處理方式,配套的機制和負責的部門等等。


對此,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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