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现在知道还不晚!

本文来源:问律,综合金华市场监管、市场监管半月沙龙、重庆工商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有的公司董事长或者总经理被称作法人,有的被称作法人代表,甚至很多新闻媒体也经常出现“某某公司法人代表”、“某某是某公司法人”的字眼。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称呼”或“字眼”,主要原因还是他们没有弄清楚法人、法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的含义以及三者之间的区别。

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现在知道还不晚!


(某办事大厅)


今天就为大家捋一捋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这三个“人”的关系。

企业法人=法人企业=公司吗?

答案是:否定的!


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现在知道还不晚!


举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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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现在知道还不晚!


请问在这个幅漫画中到底谁是法人、谁是法人代表谁是法定代表人呢

一、法人是组织,不是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通俗来讲呢,它就是一组织,在法律上,一个单位,就是一个“人”,所以就有了“法人”。最常见的公司,就是一个“法人”,比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而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户不是法人。

二、法人代表是代理人!


法人代表,是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办理某个或某些事项的代理人。

如果单位要办一件事,可以派单位里的任何人去办,只要出具书面证明文件(比如授权委托书等),那么任何一个被单位派出去办事的人都可以叫法人代表,单位也可以根据需要随意随时更换。这个代理人可以是甲、也可以是乙,他不是固定的,而是取决于法人的授权。

三、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现在知道还不晚!



大家应该见过营业执照吧,营业执照里面,就有法定代表人一栏,法定代表人经工商局审批后就不能随意更换,比如公司的董事长,工厂的厂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八)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总结:



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现在知道还不晚!


法人是组织,不是人!法定代表人是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是代理人!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简称哈仲,英文简称HRBAC)是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于1996年8月组建的哈尔滨地区唯一的常设民商事仲裁机构。

哈仲根据当事人的仲裁协议,受理国内外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主要包括买卖、赠与、借款、租赁、融资租赁、承揽、建设工程、运输、技术、保管、仓储、委托等合同纠纷。

您签订合同时需要在合同中签署仲裁条款

标准仲裁条款如下: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补充仲裁协议示范文本:

双方因 XX 合同产生纠纷,现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约定送达条款:

本合同签订人所填写的地址信息,将作为通知、信件、法律文书等一切书面文件的送达地址。若按该地址送达的相关文件无人签收或被拒绝签收,则文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停车位置示意图:

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现在知道还不晚!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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