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江一男子非法经营“地下六合彩”获刑

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张灿聪)近日,冷水江市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袁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袁某共收受闵某投注金额人民币221480元,违法所得人民币20000余元,袁某因担心东窗事发,主动到冷水江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2015年3月,被告人袁某与闵某(已判决)商量共同非法经营“地下六合彩”,由闵某在自己家中通过当面交易、微信、电话等方式收受“地下六合彩”投注,后将每期投注情况通过微信方式报给袁某,每期投注金额通过其邮政储蓄银行卡转给袁某,袁某根据每期开奖情况,买平码按照5%抽水,买特码按照10%抽水的方式与闵某进行结算。自2015年3月至2016年10月,袁某共收受闵某投注金额人民币221480元,违法所得人民币20000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袁某违反国家规定,伙同他人非法经营地下六合彩,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应予以惩处。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袁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袁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袁某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袁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以及被告人袁某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经调查后所提建议,对其适用缓刑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且对其所居住社区亦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依法适用缓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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