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5月1日起交管部門將嚴查「無牌」、「無臨時標識」電動車違法上路

明年5月1日起交管部门将严查“无牌”、“无临时标识”电动车违法上路

北京市交管局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北京市電動自行車過渡期登記和通行管理辦法》,並詳解電動車上牌過渡期政策。新京報記者 王貴彬 攝

明年5月1日起交管部门将严查“无牌”、“无临时标识”电动车违法上路

市交管局科信處的有關負責人進行在線申請的現場演示。新京報記者 王貴彬 攝

明年5月1日起交管部门将严查“无牌”、“无临时标识”电动车违法上路

北京市電動自行車過渡期登記和管理辦法新聞發佈會,民警展示電動車臨時標識。新京報記者 王貴彬 攝

新京報快訊(記者裴劍飛)今天(10月18日)上午,北京市交管局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北京市電動自行車過渡期登記和通行管理辦法》,並詳解電動車上牌過渡期政策。北京市交管局副局長劉恕表示,從2019年5月1日起,交管部門將不再發放臨時標識,未申領臨時標識的電動自行車不得上道路行駛,北京交警也將上路嚴查“無牌”、“無臨時標識”電動車的違法上路行為。

“超標車”需在明年5月1日前領取臨時標識

據介紹,從今年11月1日起,《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正式實施,根據《條例》要求,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實行產品目錄制度。目錄內的電動自行車,經登記上牌方可上道路行駛;目錄外的電動自行車,須申領臨時標識,並設置3年過渡期(自2018年11月1日開始,至2021年10月31日截止),過渡期滿後,不得上道路行駛。

為配合《條例》實施,北京市交管局發佈《北京市電動自行車過渡期登記和通行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根據要求,目錄外的電動自行車的所有人應當在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期間,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領臨時標識,需要注意的是,從2019年5月1日起,交管部門將停止為在目錄外的“超標車”發放臨時標識。

“超標車”未申領臨時標識上路行駛將被罰款1000元

北京市交管局副局長劉恕表示,從2019年5月1日起,交管部門將不再發放臨時標識,未申領臨時標識的電動自行車不得上道路行駛,已經獲取“號牌”和“臨時標識”的電動車也必須按規定懸掛,北京交警將嚴查“無牌”、“無臨時標識”電動車的違法上路行為。

據市交管局法制處相關負責人介紹,對於在目錄內車輛未懸掛號牌的電動車,交管部門將處以20元罰款;對於目錄外的“超標車”未申領臨時標識的電動車,交管部門將對車輛予以暫扣並處以1000元罰款,如果是申領了臨時標識的電動車,但未按規定懸掛的,將處以20元罰款。

市民可通過線上、線下兩種方式申領臨時標識

目前,“超標電動車”的所有人目前有兩種方式可以申領臨時標識,但都需要通過“北京交警”APP進行初步操作。在今天上午的發佈會上,市交管局科信處的有關負責人也進行了在線申請的現場演示,記者注意到,操作步驟比較簡便,需要按照要求填入申請人和電動車的一系列信息。

其中,線上申領方式為“線上申報、線下領取”,即車主通過“北京交警”APP的“過渡期電動自行車申請臨時標識工作平臺”,提交本人身份證明、車輛信息,經交管部門審核通過後,再按照預約的時間、地點領取、安裝臨時標識。線下辦理途徑是“預約辦理、現場申領”,即車主通過“北京交警”APP的“過渡期電動自行車申請臨時標識工作平臺”,預約申領臨時標識的時間及地點,預約成功後,到現場提交身份證明並交驗車輛後領取臨時標識。

為保證市民能夠儘快領取到臨時標識,交管部門鼓勵車主儘量選擇“線上申報、線下領取”方式辦理,以加快辦理流程,縮短等候時間。同時,交管部門也將發放一些宣傳講解材料,鼓勵引導市民選擇線上方式進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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