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存銀行20萬下午剩35元,銀行是否應承擔全責?

演盡了世間所有的繁華


這種情況下,法院判罰銀行擔全責的原因在於,銀行開通網銀與李先生資金被轉走,存在因果關係,擅自開通網銀導致資金損失,即便是李先生存在過失,比方說網銀保管不當,首要原因也是因為銀行擅自開通網銀,如果不開通就不會存在李先生過失行為。

銀行之所以開通網銀是因為考核問題,為了培養用戶使用習慣或者往電子渠道遷移交易,銀行都有一個網上銀行,手機銀行同步率考核,考核的內容就是100個開戶的客戶中,有多少個同步開通了網上銀行和手機銀行,如果同步率低,對於基層行人員來說就存在負激勵,為避免出現這種情況,迫於無奈,才會擅自給客戶開通網銀。

這個案例也在提醒銀行,一切要以客戶為中心,不要強行搭售產品。否則也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以上!


鄧行長


早上存的錢,下午被轉走,到底是誰搞的鬼?

據瞭解,李先生在某銀行辦了張銀行卡,早上剛存進卡里20萬元,下午就被人通過網銀轉走19.9萬多元,餘額只剩35元。銀行卡在手,錢卻不翼而飛,為此,李先生將銀行告上法庭。

而銀行有自己的說法,他們說自己有李先生在網銀新用戶註冊示例截屏,這可以證明李先生確實為銀行卡辦理了網銀業務。

但是,銀行的網銀轉賬功能,需要在櫃檯簽署相關協議才能開通,而銀行在他並未辦理相關手續的情況下就私自為自己開通,這才導致自己銀行卡存款被盜刷。

其實這裡面最重要的一點就在於銀行在未經過客戶允許的情況下,私自開通了網上銀行轉賬等功能。

在目前銀行越來越受到移動支付的衝擊,所以銀行目前也是儘量迎合客戶的需求,幫客戶開通網銀,這樣可以使用戶多使用自己的產品,讓銀行賺取更多的利潤,然後得到更多的分成。

而如果不辦理網銀,銀行就只是一個存錢取錢的地方,銀行也就沒法賺錢,這也是目前銀行拼命投資資源和財力進行改進網銀的原因。

其實很多時候我們去銀行辦卡,銀行工作人員基本都會提示你,要不要開通,很多人自己不明白就說不開了,但是銀行工作人員大多數會給你偷偷的開通,因為這對於工作人員來說甚至已經成了他們的考核指標,所以你會經常看到,哪怕你一點都不懂一些功能,不打算開通,工作人員還是會喋喋不休的給你解釋幫你操作。

最終,法院一審是判銀行擔責兩成,在李先生上訴後,二審判銀行全責,賠償李先生全部損失。


小拉車


為什麼有些人不太相信網銀,寧可到櫃檯排隊,也不願利用網銀辦理業務,原因就在於,擔心網銀不安全,害怕自己的利益受到損失,且胳膊擰不過大腿。

可不,就真實地發生問題了,20萬元錢,通過網銀存下去,僅僅半天時間,就只剩下35元了。好在法院主持公道,為用戶挽回了損失,由銀行承擔賠償責任。否則,用戶利益就會受到很大損失了。

那麼,為什麼網銀會出現這樣的問題呢?很顯然,網銀在安全防範方面還是存在著缺陷的,是缺少有效的防範手段和監控功能的。就算只是一次,也是漏洞。同時,銀行工作人員是否也存在工作方面的缺陷,同樣是問題。

隨著互聯網的普及,網絡安全越來越成為各方關注的焦點,也只有網絡安全問題解決好了,廣大網民、用戶等才能放心使用。


譚浩俊


首席投資官評論員門寧:

李先生的遭遇雖然是個例,但李先生的遭遇是大家最害怕的事情,即在銀行的錢莫名其妙消失。

李先生未通過銀行櫃檯申請網銀業務,但銀行仍然通過其他方式給李先生開通了網銀,結果使李先生剛存的20萬被人轉走了19.9萬元。銀行明顯有過錯,因此判銀行賠償損失並沒有問題,我甚至認為應該嚴查銀行是不是有人參與其中,如果有要承擔刑事責任。

銀行為什麼要擅自開通網銀呢?並不是為了通過網銀轉走大家的錢,而是因為銀行想要通過網銀增加用戶對其卡的依賴性,讓客戶為銀行創造更多的收益。筆者有很多朋友在銀行工作,他們經常找筆者開網銀、關注公眾號、註冊APP軟件等,都是他們的任務罷了。

不過李先生辦卡的銀行,沒有經過客戶同意就給他開通了網銀,這暴露出這家銀行的管理非常不規範,即使銀行的人沒有動客戶資產的意圖,也給不法分子留下空子,這也是李先生遭受損失的原因。所以大家在銀行辦理業務時千萬不要認為各種簽字很麻煩,規範的流程才是大家資產安全的保證。

最後提醒一下,不要在不熟悉的網站、陌生的WiFi環境中使用網銀,也不要跟陌生人透露銀行卡信息,在ATM機取款時注意觀察是否被人安裝了攝像頭、複製卡的工具,同時謹防電信詐騙,畢竟掙錢辛苦,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資金安全。


首席投資官


銀行肯定需要擔全責!


網銀不是客戶自己開的,而是銀行自己擅自開通的,20萬元錢被銀行轉走,錯誤肯定在銀行。不但如此,客戶還可以起訴銀行索賠,因為銀行侵犯了他的知情權、選擇權,而且極有可能勝訴。而這家銀行可惡的地方在於,李先生肯定事前就和他們協商過索賠的問題,但銀行竟然不認賬,不然李先生不會將它們告上法庭。


由於移動互聯網的發展,微信、支付寶等移動支付手段對銀行衝擊非常大,銀行不但損失了大量存款,也損失了大量的理財產品銷售的機會,還損失了大量的商戶合作資源。對於這樣的趨勢,銀行的選擇並不多,開通網上銀行成為必然的選項,雖然並不一定特別有效,但終歸挽留住一部分用戶。


處於和支付寶、微信支付競爭的需要,銀行有很強的動機為客戶開通網上銀行,文明一點的,就是大堂經理或者客戶經理苦口婆心勸客戶開通網銀;不文明的,就是像李先生這種擅自開通。但這種擅自開通,肯定是違法銀監會規定的,也肯定不符合商業道德規範,而且潛藏有很大風險——擅自開通的這位銀行員工,肯定知曉客戶的密碼等敏感信息,那麼對客戶賬戶安全是非常的威脅,監守自盜的情況太常見了。


對於客戶來說,到銀行辦事情,一定要注意自己保存好單據,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孔方財經


這是一起真實案件,法院判決銀行賠償儲戶的全部損失。


2015年12月3日,廣西南寧李先生在某銀行辦了張銀行卡。他上午存進20萬元,到下午就只剩下35元。卡明明在自己手裡,錢怎麼會不翼而飛?李先生當即報警。

銀行調查發現,當天下午1點多,有人用李先生的銀行卡賬號開通個人網銀和手機電子渠道,通過個人網銀,轉走卡內19萬多元存款。問題在於,李先生根本就沒有到銀行開通網銀,銀行怎麼能擅自給他開通網銀呢?這顯然是銀行的錯!

當然,即使明擺著是銀行的錯,銀行也不會主動賠償李先生的損失。因為他們認為,錢畢竟不是銀行轉走的,而是不法分子利用網銀轉走的,冤有頭債有主,李先生應該找該不法分子還錢,而不是讓銀行賠償。

李先生見銀行如此推卸責任,也不跟他浪費口舌了,直接一紙訴狀將銀行告上法院。法院經審理認為,銀行有保障儲戶銀行卡內資金安全及交易安全的義務,銀行在李先生未到櫃面開通個人網銀轉賬匯款功能的情況下,擅自通過其他途徑為李先生開通此項功能,導致李先生名下存款被他人轉走,由此可見銀行存在重大過錯,應對李先生存款損失承擔全部責任。

法院判決是完全正確的,為法官的公正判決點贊。以後再有人遇上這種無賴銀行,別想著他們會良心發現主動賠償,還是直接告上法庭來得快一些。


冰焰


我是一名在銀行工作的員工,也做過前臺,可以從銀行的角度分析一下。

從題目描述中來看,既然法院判決銀行全責,那肯定銀行要承擔全責,這是無可爭議的。

銀行為什麼要擅自開網銀呢?

因為現在銀行在全力推進櫃檯業務電子化渠道分流,把以前櫃檯承擔的業務如轉賬、小額現金存取等全都引導到ATM、網銀、手機銀行、智能櫃檯等電子渠道上去,已達到節省成本,精簡櫃檯人員等目的。在實際推廣中,上級行各種手段,完不成任務要扣錢,所以一線櫃檯員工為了完成任務,有時候客戶不知情的情況下擅自為客戶開通網銀。,反正開卡的時候籤一堆字客戶也不會仔細看。

所以,各位客戶在辦理業務簽字時,要看清楚回單內容之後在簽字,如果有問題要當面提出並拒絕簽字。銀行也要做好風險控制,同時也不能將任務一股腦推向一線員工,對於個別內外勾結盜取客戶資金的敗類員工,也堅決清理出去,移送司法機關,同時,銀行因為自身或自己員工的責任對客戶造成的損失,也要進行賠償。


金融微清新


我站在小市民的角度談談,我昨天剛去台州銀行開了戶,我本身都是用建行的,老婆說台州銀行利息高,所以我們兩相約一部分工資存定期。先在前臺問了半天,一種是存摺,但只能自己來櫃檯存,一種是銀行卡,又分自動存定期和手動網銀存定期。考慮到我倆都要打款進來,所以我選擇辦卡及網銀,櫃員一共遞過來三張單子,開戶 網銀 協議手冊,每一張都從頭看到尾,協議手冊大概過了一眼,實在太多字,最後我拿到手的有三張單據,一個網銀,一張卡。首先昨天辦卡我很認真,很多事情問的很仔細,我問的是定期相關事宜,大廳服務員雖然講了一句理財,但立馬就不談了,因為我的態度就是存定期。很多事情都是馬虎才導致。有人說錢匯了,但沒到賬,匯以前有沒有對過賬號,匯以後有沒有問過對方是否到賬,單據是否保存一段時間。我曾經在ATM給朋友打款,但姓氏不對,我就直接打電話,原來是他老婆的卡。我還看到一則新聞,有位大哥被銀行朋友忽悠去高息存款,可網銀卻被朋友三兩句話拿走了,最後錢被轉走。我經常告誡自己,做事要認真,很多事都是自己馬大哈貪便宜才被人轉了空子,尤其是特壞的熟人。


夕望90938506


幾年的事了,有次去建行自動取款機取一萬塊錢,因為拿著不方便就去櫃檯讓櫃員捆一下,櫃員對我說,要先驗鈔,如果有假鈔就 直接沒收,我說我剛從旁邊取款機上取出來,她說那也不行,只要驗出假的就要沒收,她身後大堂經理聽了還在那笑,從那次以後我就明白了什麼是真正的流氓


清夜無語


銀行真是太牛逼🐮了吧?

沒有客戶同意也能開通網銀?

太荒唐了吧?

關閉它?全國人民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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