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農民的“命根”,也是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的基石。中央一號文件提出,探索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適度放活宅基地和農民房屋使用權。這是中央首次提出宅基地的“三權分置”,為產權流動奠定了基礎。目前農村宅基地有2億畝左右,其中三分之一閒置,預計未來流轉會加快,隨著宅基地抵押貸款試點的跟進,金融部門在農村的資金投放也有了抓手。接下來宅基地“三權分置”會有更細化的政策出臺,這塊想象空間巨大,機遇很多。
一、農村土地確權登記“定心丸”
目前,農業農村部正在推動承包地確權登記工作,並表示將按時保質完成。另外,我國正在健全土地流轉規範管理制度,截至去年年底,全國家庭承包經營耕地流轉面積5.12億畝,流轉面積佔家庭承包耕地總面積的37%。對於農民來說,手裡有了確權證,就有了定心丸,無論是流轉還是自己耕種都好。同時,國家特別重視對新型經營主體的用地支持。
二、完善農村新增用地保障機制
統籌農業農村各項土地利用活動,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可以預留一定比例的規劃建設用地指標,用於農業農村發展。
三、盤活農村存量建設用地
完善農民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落實宅基地集體所有權,保障宅基地農戶資格權和農民房屋財產權,適度放活宅基地和農民房屋使用權。
四、盤活村集體資產
農業農村部特別鼓勵探索盤活集體資產、壯大集體經濟。中 央明確支持的“生金”措施有:
1、利用未承包到戶的集體“四荒”地(荒山、荒溝、荒丘、荒灘)、果園、養殖水面等資源,集中開發或者通過公開招投標等方式發展現代農業項目。
2、在符合規劃前提下,探索利用閒置的各類房產設施、集體建設用地等,以自主開發、合資合作等方式發展相應產業。
五、健全農村土地管理制度
總結農村土地徵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經驗,逐步擴大試點,加快土地管理法修改。
湯俊,現任北京創行合一規劃設計院執行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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