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孩子兩歲時離婚,孩子被判給女方,此後男方一分錢都沒給過,孩子該贍養父親嗎?該怎麼辦?

空白格3309


大實話:父親沒有盡到養育孩子的義務,那孩子就不用承擔對父親的贍養責任。

關於“重男輕女”的現象在八九十年代以前顯得尤為突出,不管是當時的農村家庭還是城市家庭,都是希望家裡的男孩越多越好,而生了女孩則就成為了當時不少女性不幸的開始。

最近,就有一個網友給我發來這麼一個事情,故事說的是自己(小李)是個女孩,當初自己的母親因為生了自己,所以就遭到爺爺奶奶的嫌棄,母親剛生完自己一個星期,就下床開始洗尿布。在自己兩歲的時候,母親和父親離了婚,然後自己就一直跟著母親在姥姥家生活,期間,父親從來沒有支付過贍養費,自己是由母親一個人帶大的。前一段時間,父親病重,然後奶奶就希望讓這個孫女回去,意思是孫女長大了,該養他們了。但是,小李拒絕了,而父親則把小李告上了法院,然後,小李問的是自己有沒有勝算。

這裡我想說的是,這種情況下小李是百分百勝算的。

首先,對於子女贍養父母這件事本身來說,那完全是責任和義務的統一,子女贍養父母,是需要對應父母將子女養大成人的。而不是說,你你單單生了孩子,然後沒有養,就要孩子長大了養你,這肯定是不可能的。而在這件事中,雖然小李是2歲的時候和母親開始一起生活,也就是說和父親是共同生活了兩年。當然,你說這兩年父親一點也沒養,那肯定也說不過去。但是,這兩年的養育在小李長大成人這20年中可以說作用是微乎其微。若想要憑藉這兩年的養育來換小李對父親後半生的贍養,那肯定是不現實的。說那聽一點,如果小李對母親和這個“兩年”父親盡一樣的孝,那就是對含辛茹苦的母親的不公平了。

然後,咱們再來說小李奶奶和爺爺的行為,說難聽一點,這就是不要臉。因為準確來說,既然小李的母親已經和父親離了婚,並且其父親也沒有盡到贍養責任,那麼準確來說,他們和小李就是兩家人了。說難聽一點,連這個被小李叫“爺爺”和“奶奶”的資格都沒有,現在還有臉讓小李會去給他們養老,也真的是沒誰了。

所以,總的來說,最後因為其父親確實養了小李兩年,所以會讓小李支付一定的贍養費用還說得過去,但是若想要小李為其養老,那基本是不可能的。當年,其父親都可以做到一直不支付小李的贍養費用,難道小李就做不到嗎?畢竟,養老主要還是家事。

對於這件事你有什麼看法呢,歡迎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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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實話


從你介紹的情況來看,自從你母親生下了你,因為是個女孩,你的父親,爺爺,奶奶都是有嚴重的重男輕女的思想的人,他們連抱都沒抱過你。在你兩歲的時候,父親和母親就離了婚,母親帶著你回到了外公外婆家,過著母子相依為命的生活。從此父親也沒來看過你,也沒給過一分錢的撫養費。

現在你長大了,父親找到了你,要你跟他回去,父親卻用道德來綁架你,要求你對他進行贍養,並把你告上了法庭。其實,在你的描述中,就有完全的證據鏈,充分的證明你的父親是一個不負責任,不撫養孩子和遺棄孩子的罪人。他雖然給你帶來了生命,卻沒有養育你,任由你自生自滅,就是一個泯滅良心的畜牲。

到老了,需要贍養的時候,才想到了你。依據法律,誰付出,誰受益的原則,你的父親從小就沒有撫養過你,可以說把你遺棄了。既然他放棄了對孩子的撫養義務和教育的責任,就等於放棄了孩子對他的贍養和幫助的權利。贍養關係和撫養關係是相輔相成的,沒有撫養關係,哪來的贍養關係,他遺棄了你,拒絕撫養你,你也可以拒絕贍養他和幫助他。

如今他把你告上了法庭,你在法庭上可以質問父親。在你幼小肚子餓的時候,他餵過你吃過一口飯嗎?在你拉屎撒尿的時候,他為你換過一次尿片嗎?這你嚎啕大哭的時候,他抱過你一次嗎?當你的衣服髒了,他為你洗過一次衣服嗎?在你和母親相依為命的過日子的時候,他給過你一分錢錢的撫養費嗎?在你受凍的時候,他為你蓋過一次被子嗎?在你口渴的時候,他給過你一口水嗎?在你受到別人欺負,需要父親的時候,父親又在哪裡?作為父親,他是親吻過你,還是帶你上過街?在你有病有痛的時候,父親帶你到過醫院治療嗎?在你遺棄我的時候,你想到過我嗎?你的父親在法庭上,肯定會被你問得張口結舌說不出話來。

在法庭上,只要你能守住一條,無論法官怎麼和你做思想工作,父親怎麼向你道歉,哪怕他們把嘴皮子磨破了,你的耳根子都不要軟,始終堅守著拒不贍養的理由。法官最後也無可奈何,雖然不支持你,但是也不會判你。就算退一萬步來說,你沒有請律師,法官硬判你有贍養義務的話,你也可以當面拒絕,就說自己沒有生活來源,就算有錢就是不給。法官也奈何不了你,就讓你的父親順其自然的自生自滅吧。


老蔣閒言


誠心謝謝所有給我建議的網友,謝謝你們! 我將來贍養的也只會是我媽媽一個人。對於我那所謂血緣上的爸爸,他要告就隨他告去。如果法院判了強制執行給贍養費,我就當老賴吧。錢不論多少我一分都不想給。我媽為我吃我爸我爺爺奶奶多少苦,受了多少多少委屈,也捱了他多少頓毒打。我看到回答裡面有問:“你媽媽沒問你爸要撫養費就是自動放棄了”實際情況是我媽壓根不敢要,要一次打一次,我媽當年離婚就是屬於淨身出戶,連嫁妝都不許帶走一件 。今年和我媽在車站遇到我爸家的附近的鄰居,聽到那叔叔說:當年你媽就是被你爸打跑了的,說你媽生不出兒娃娃活該被打該被罵。我看到我媽臉色很難看很難看,可想而知當初在我不記事的0-2歲期間我媽媽為了我受了多大的累,吃了多大的苦。所以這個老賴我當定了。堅決不給一分錢。


空白格3309


從法律的角度看,無論父親是否盡了養育的責任,但是父親“老了”以後,兒女還是有贍養義務的。老百姓成有一個原始的想法:我養你小,你養我老。這是老百姓最古老的想法。但是法律上雖然提倡“權利和義務相對等原則”,但是在贍養問題上,還是從尊老的角度,判決兒女應該盡贍養義務的。因為這種血緣關係在任何一個時候都是不能抹殺的。不能因為過去父親的混蛋做法,而否定他的父親地位。不僅如此,如果你的父親或者母親在你小的時候,給你找過繼父或者繼母,和你一起生活了幾年,後來因為家庭瑣事,和你母親或者父親分開了。也許你都淡忘了,但是如果人家無依無靠,老年找到你,你也該盡贍養義務,理由是:畢竟人家撫養過你。因此,生育之恩你必須承認,儘管離開你那麼久,但是你的法定義務必須得盡,這是不容商討的!


陳律12


朋友離婚帶著女兒,前夫一直未付撫養費,後來跟男的協商,如果登報脫離父女關係,可以不用支付,男的不肯登報,後來女的法院起訴追討了撫養費,一年一萬,直到孩子成年。

男的只給錢,對孩子的學習生活是沒有過問的,孩子大了,母親從不在孩子面前說父親的不是,只是交待孩子,父親支付過撫養費,一年一萬,以後父親老了要求盡贍養義務的時候,女兒也按每年1萬支付,直到父親去世,多的沒有,只需要給錢就可以了。

將欲取之,必先予之。


螢火蟲174214335


我和你情況一模一樣,你對他不理不睬就是了,他去告就讓他去告好了。法院判多少不多給就是了,還是不理不睬。反正隨便他告,就是不理他,他能拿你怎麼著。


西西雪


首先,你跟父親是親子關係,雖然你爸媽離婚了,但是,你仍然無法跟父親割去這個血脈,也就是說,法律上你仍然具有贍養你父親的義務。但是,根據你描述的情況,雖然你父親從未給付過你撫養費,但你媽媽實際上也沒爭取,相當於放棄了索要撫養費的主張,民法中有一個追訴時效的問題,現在你已成年,再追訴撫養費已不可能,但你父親起訴你,要求你贍養他卻能夠得到法律的支持,法院會考慮你們父女的實際情況,酌情判決的。現在是這樣,雖然你恨爸爸,但法律義務還是要盡的,沒辦法,他是你父親,這個無法改變。


水娟3573


從情感角度上講,我覺得你可以拒絕付贍養費,至於法律角度,等他告你吧,按判決付贍養費。如果可以離他們遠遠的。讓他們再也找不到你們。

我沒有遇到這樣的事,但是看你描述仍然很氣憤,有種深深的無力感。我們無法改變出身,無法選擇自己的父母,但是我們可以選擇自己的態度和做事的方法。

所以你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吧,我們不應該為自己討厭的人浪費這麼多時間和精力。


青花藍布幽


從個人情感上來講,這樣的父親確實讓人難以接受,他沒有盡到一天做父親的責任,現在老了,就想讓自己來撫養。

如果自己經濟條件不錯,看自己的心意,給一點生活費也是可以的。

如果自己提供不了,沒有必要強求。愛自己值得愛的人,保護好自己應該保護的人,這個比什麼都重要。


遇見湘女子


題主您好!



您訴說的遭遇很是令人同情,重男輕女,這也是我國特別是落後農村地區比較常見的一種現象。不過,像您所說的這種具體情形,作為孩子的父親及爺爺奶奶對女孩達到了這種歧視和遺棄程度的,生活中還是比較少見的。



我國憲法、民法總則規定了公民的權利義務相一致原則。任何公民不能只享有權利而不履行應盡的義務,也不能只履行義務而不享有應有的權利;



我國婚姻法明文規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育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我國刑法規定了遺棄罪。本案中,題主兒時所遭受的正是遺棄罪的一種侵犯形式 ,只是犯罪一方沒有受到應有的制裁。

現如今的我國社會,強調文明和諧的社會關係,同時也大力弘揚尊老愛幼的中華傳統美德。鑑於本案中生父當年的表現,您沒有贍養扶助他的任何義務。如果您出於同情,出於血緣關係上念及他是您的生身父親,您也可以去照顧一下他,給他一些生活上的幫助。但那是您的情分,不是必須的義務;您也可以完全不管他,因為您現在對他沒有法律上的任何贍養義務。您不欠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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