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3大案紀實」2011年發生在合肥的碎屍案

2011年11月15日上午6:30左右,住在合肥市官亭路蜀山新村的崇大媽,一大早起床想從小區的垃圾桶裡給她家的狼狗找點吃的,在自家31號樓下的垃圾桶裡找到了幾塊肉,拿回家後,她又出門到33號樓下的垃圾桶裡尋找,沒想到打開第二個垃圾桶時卻發現桶裡驚現兩隻血淋淋的手。

記者趕到事發現場時,警方已經將小區內的兩棟樓樓下封鎖,刑警正在對小區內兩棟樓下的幾個垃圾桶蒐證勘察。據小區裡的住戶介紹,小區31號樓裡住著一個大媽經常在樓下的垃圾桶裡撿垃圾。今天早上她和平時一樣又到樓下的垃圾桶裡找點可以吃的給家裡養的狼狗。在樓下的一個垃圾桶裡發現一個紅色塑料袋,袋子裡面有幾塊肉,“看上去有點像牛肉,她估計以為是誰家買的肉放壞了,就拿回去給狗吃了。”

「403大案紀實」2011年發生在合肥的碎屍案

勘察現場的警察

把肉拿回家後,崇大媽想了想又下樓想到別的垃圾桶裡再找找,於是她來到了33號樓的樓下,這棟樓樓下放了六個垃圾桶,崇大媽想一個個打開找,可是剛打開第二個垃圾桶時,又發現了一個紅色的塑料袋,崇大媽從垃圾桶裡拿出袋子,打開看。這一打開,把崇大媽嚇了一跳,袋子裡出現了兩隻血淋淋的手。“看上去很細很白,像女孩子的手。”一位目擊者稱,崇大媽當即嚇得扔掉袋子就跑,一邊跑還一邊喊,“死人了,死人了。”

崇大媽跑回家後,想了想,剛剛從自家樓下垃圾桶裡撿到的那袋子肉,可能也並不是牛肉,她立刻將準備給狗吃的那袋子肉又扔回垃圾桶後迅速報警。 隨後,警方又在小區37號樓樓下的垃圾桶裡發現了同樣的紅色塑料袋裡包裹著的屍塊,並且在和小區一牆之隔的幹休所裡發現了一副帶血的白色紗手套。警方立即聯繫了負責運送該小區垃圾的人員,同時在淠河路上的一間垃圾中轉站內發現了一個人頭和人的下半身。2011年11月15日上午10:00警方出動警犬在小區內搜索,並且初步判定案發現場就在該小區37號樓內。

記者發現該小區屬於開放式小區,有至少三個大門,但是並未有保安和物業。據小區居民介紹,小區內的各個門門口前一段時間才安裝的監控攝像,雖然小區的燈沒幾個是好的,但是攝像頭一到晚上都是亮的,應該能拍到案發當晚的經過。警方正在小區37號樓內進行勘察。

案發後,合肥警方立即組成專案組,啟動命案偵破機制。兇手的行為極端殘忍,讓人不寒而慄。就連一位到過案發現場的老刑警都說,他從警近20年,碰到過碎屍案件,但是這麼殘忍的案件卻從未見過,“兇手簡直就是令人髮指。”這位刑警表示,兇手這麼做,要麼是心理扭曲,要麼就是想掩飾什麼。

2011年11月15日當天,警方在蜀山新村勘查時,將最具嫌疑的作案現場定位在該小區37棟。最終,警方將目標指向37棟304室。該室主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該男子姓王, 61歲。發現屍塊的當晚9時許,民警敲開了37棟304房間,裡面就一名年紀較大的男子,神情泰然。"當時,他正喝著酒、吃著花生米,還在餵狗。很鎮靜。"一位辦案民警說,但在房內搜索一番後,民警發現他家的衛生間裡有少量血跡。在廚房裡,民警發現菜刀和剪刀有異常。民警還在其臥室的衣櫃裡,發現一隻女式挎包,包裡有一張年輕女子的身份證和一隻錢包等。民警認為該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遂將其帶回刑警隊調查,並暫封了304室。

這名嫌疑男子叫王繼倫,61歲,可到了刑警隊之後,他拒不交代。警方不得不再積極取證。

王繼倫是不是真兇,受害人究竟又是誰?

警方在王繼倫家找到的身份證是一名名叫王林的女孩的,同時,警方通過DNA等技術手段確認,死者就是女孩王林,24歲,合肥本地人。很快,304室被認定是作案現場,王繼倫也被鎖定為犯罪嫌疑人。

一位辦案民警稱,昨日凌晨,一直拒不交代的王繼倫抵不住警方強大的心理攻勢,開始慢慢交代案情,並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他交代案情時,情緒異常地平靜,好像在說別人的事情一樣。"

讓人不可思議的是,王繼倫與受害人王林的父親曾是同事,兩家也較為熟悉。辦案民警說,王繼倫是看著王林長大的,王林喊王繼倫"王叔叔",可就是這個"王叔叔"殘忍地將她殺害了。

「403大案紀實」2011年發生在合肥的碎屍案

據警方查明,2011年11月14日19時許,王繼倫通過手機短信聯繫王林到其住處,當晚21時許,王林來到王繼倫的住處,王繼倫提出要和王林發生關係,並許諾事後會給她“獎金”。

二人發生關係後,王繼倫給了王林500元,但王林向王繼倫索要10000元。因數額巨大王繼倫拒絕。王林以將兩人發生關係的事情告訴王繼倫家屬、撥打110報警稱王繼倫強姦相威脅。

王繼倫怕醜行暴露,便控制住王林警告其不準叫喊,王林拼命掙扎,並大聲喊叫,惱羞成怒的王繼倫掐住王林的脖子致其窒息身亡。

為了防止罪行敗露,王繼倫殘忍地將小林碎屍,用剪刀、尖刀等工具將屍體肢解,裝入多個塑料袋內。隨後,他用手提和手推車運輸的方式將屍塊拋棄至蜀山新村小區內以及淠河路菜市場、長江西路環球金融廣場等十餘個垃圾桶內。

2012年3月15日合肥蜀山新村碎屍案在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庭審中被告人王繼倫稱在掐死被害人之後,他曾經3次為被害人做人工呼吸,但卻沒有把她救活,並否認自己是故意殺人。由於案情重大,該案並未當庭宣判。

2012年4月6日上午9點30分,“蜀山新村碎屍案”一審宣判。王繼倫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並賠償受害者家人經濟損失38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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