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鼓勵社會資金舉辦民辦幼兒園政策沒有變

新京報快訊(記者 王俊)今天(11月28日),教育部召開發佈會解讀《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若干意見》,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副司長姜瑾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若干意見》對近些年在民辦學前教育領域出現的過度逐利的行為和亂象提出了一定限制性的規定和要求。政府對於積極鼓勵社會資金舉辦民辦幼兒園的政策沒有改變。

對民辦園劃出紅線,明晰底線

2018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若干意見》,《意見》要求,遏制民辦園過度逐利行為。包括,民辦園一律不準單獨或作為一部分資產打包上市。上市公司不得通過股票市場融資投資營利性幼兒園,不得通過發行股份或支付現金等方式購買營利性幼兒園資產等。

當晚,幼兒園企業受此影響股票大跌。

對此,姜瑾表示, 從學前教育公益性的根本屬性出發,辦幼兒園就不是辦企業,辦幼兒園如果在資本的逐利性和學前教育公益性發生衝突的時候,我們首先應該堅守的是兒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則,優先保障學前教育的公益性。

“這次文件從這一定位出發,對於近些年在民辦學前教育領域出現的一些過度逐利的行為和亂象提出了一定的限制性的規定和要求。”姜瑾稱。

“這些要求實際上並不是為了限制民辦教育的發展,而是對於現在經營民辦幼兒園和管理民辦幼兒園到底哪些事情能做,哪些事情不能做,哪些事情要規範地做,提出一個明確的規範和要求,劃出紅線,明晰底線,這樣的目的是更好地引導社會資金理性地投資,引導依法依規來辦園。”

教育部正和相關部門溝通

民辦園過度逐利行為治理工作

《若干意見》除了對過度逐利行為的規定以外,在第五條和第九條,也提出鼓勵社會力量辦園。

第九條中,提出各級政府要加大扶持力度,引導更多的民辦園提供普惠性服務,並要求在2019年6月底前各省要完善普惠性民辦園的認定補助標準和扶持政策,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綜合獎補,還有免除租金這些方式扶持普惠性民辦園。

姜瑾強調,事實上,政府對於社會資金舉辦民辦幼兒園,積極鼓勵大力支持的政策是沒有改變的。更多的是希望通過抑制非理性的、快速擴張的衝動以後,能夠有利於更多的有教育情懷,有教育理想的人,來投資學前教育,踏踏實實、腳踏實地地辦學前教育,辦優質的學前教育。

同時,隨著各級政府對於普惠性民辦園的扶持力度不斷加大,可能有更多的民辦園願意接受政府的扶持來提供普惠性服務,所以從長久的角度來看,整個政策不會影響社會資金興辦學前教育的積極性。

此外,姜瑾透露,對下一步過度逐利行為治理的工作,目前教育部和相關部門正在積極地溝通,按照黨中央和國務院的決策部署,教育部正在研究具體的對策。下一步將共同對相關的企業和幼兒園進行全面排查,針對不同的情況按照《意見》的要求分類提出一些治理的要求。具體的一些政策還在研究制定的過程中。

校對 付春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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