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對不具備辦園條件的幼兒園該關門就關門

11月28日,教育部舉行新聞發佈會,對《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若干意見》的總體情況進行介紹。在發佈會上,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對該《意見》做出如上介紹。

呂玉剛介紹,《若干意見》明確了到2020年的發展目標和到2035年的中長期目標,提出到2020年,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85%、普惠性幼兒園入園率達到80%,也就是說公辦園和普惠性民辦園的佔比達到80%,基本建成廣覆蓋、保基本、有質量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這樣一個目標的提出,實際上就是讓絕大多數的孩子能夠享受普惠性的學前教育,來有效地破解“入園難”“入園貴”的問題。到2035年,全面普及學前三年教育,建成覆蓋城鄉、佈局合理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為幼兒提供更加充裕、更加普惠、更加優質的學前教育。

同時,《意見》還指出要提高教師的素質,嚴把幼兒園教師的入口關,全面落實持證上崗制度。健全幼兒園教師培養體系,辦好幼兒師範教育,擴大有質量的教師供給。制定幼兒園教師培訓課程指導標準,實行幼兒園園長、教師定期培訓和全員輪訓制度。

在規範發展民辦園方面,《意見》提出:強調在堅持鼓勵支持社會力量辦園的同時,要強化民辦園的規範發展,提出了三個方面的舉措。一是要穩妥實施分類管理,明確分類管理政策,確保分類登記平穩實施、有序推進。二是針對部分民辦園過度逐利行為要進行堅決遏制。對規範發展民辦園主要是在辦園方向上、辦園行為上進行規範,學前教育是重要的公益事業,不能把它作為逐利的一個市場,不能允許有過度的逐利的行為的存在。

《意見》要求,將無證園要全部納入監管範圍,穩妥做好排查、分類、扶持和治理工作。通過排查、治理、分類、整改,使基本符合辦園條件的,該發證的發證,實在不具備安全、衛生等辦園條件的,該停止的停止,該關門的要關門,維護廣大幼兒身心健康、成長髮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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