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氏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提名人聲明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證券代碼:002329 證券簡稱:皇氏集團 公告編號:2018-091

提名人皇氏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現就提名蒙麗珍為皇氏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發表公開聲明。被提名人已書面同意出任皇氏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職業、學歷、專業資格、詳細的工作經歷、全部兼職等情況後作出的,本提名人認為被提名人符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對獨立董事候選人任職資格及獨立性的要求,具體聲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等規定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國證監會《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規定的獨立董事任職資格和條件。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獨立董事任職條件。

四、被提名人已經按照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培訓工作指引》的規定取得獨立董事資格證書。

五、被提名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相關規定。

六、被提名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中共中央紀委《關於規範中管幹部辭去公職或者退(離)休後擔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獨立董事、獨立監事的通知》的相關規定。

七、被提名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中共中央組織部《關於進一步規範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的相關規定。

八、被提名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中共中央紀委、教育部、監察部《關於加強高等學校反腐倡廉建設的意見》的相關規定。

九、被提名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中國人民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獨立董事和外部監事制度指引》的相關規定。

十、被提名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中國證監會《證券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監管辦法》的相關規定。

十一、被提名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中國銀監會《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理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融資性擔保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

十二、被提名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中國保監會《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保險公司獨立董事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

十三、被提名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等對於獨立董事任職資格的相關規定。

十四、被提名人具備上市公司運作相關的基本知識,熟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及深圳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獨立董事職責所必需的工作經驗。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係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屬企業任職。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不是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的股東,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東中自然人股東。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不在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任職,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不在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附屬企業任職。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為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諮詢等服務的人員。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與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屬企業有重大業務往來的單位任職,也不在有重大業務往來單位的控股股東單位任職。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個月內不具有前六項所列任一種情形。

二十二、最近十二個月內,被提名人、其任職及曾任職的單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響被提名人獨立性的情形。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屆滿的人員。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且期限尚未屆滿的人員。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個月內因證券期貨犯罪,受到司法機關刑事處罰或者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的人員。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三次以上通報批評。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為失信懲戒對象等而被國家發改委等部委認定限制擔任上市公司董事職務。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過往任職獨立董事期間因連續三次未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或者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託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被董事會提請股東大會予以撤換,未滿十二個月的人員。

√是 □ 否 □不適用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內,被提名人兼任獨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數量不超過5家。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連續擔任獨立董事未超過六年。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經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獨立董事備案辦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會將被提名人的職業、學歷、專業資格、詳細的工作經歷、全部兼職情況等詳細信息予以公示。

三十二、被提名人過往任職獨立董事期間,不存在連續兩次未親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會會議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適用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過往任職獨立董事期間,不存在連續十二個月未親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會會議的次數超過期間董事會會議總數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三十四、被提名人過往任職獨立董事期間,不存在未按規定發表獨立董事意見或發表的獨立意見經證實明顯與事實不符的情形。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個月內不存在受到中國證監會以外的其他有關部門處罰的情形。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時在超過五家以上的公司擔任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過往任職獨立董事任期屆滿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職的情形。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響獨立董事誠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本提名人保證上述聲明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否則,本提名人願意承擔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和接受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自律監管措施或紀律處分。

本提名人授權公司董事會秘書將本聲明的內容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業務專區錄入、報送給深圳證券交易所或對外公告,董事會秘書的上述行為視同為本提名人行為,由本提名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提名人:皇氏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年12月14日

皇氏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提名人聲明

提名人皇氏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現就提名許春明為皇氏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發表公開聲明。被提名人已書面同意出任皇氏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職業、學歷、專業資格、詳細的工作經歷、全部兼職等情況後作出的,本提名人認為被提名人符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對獨立董事候選人任職資格及獨立性的要求,具體聲明如下:

提名人皇氏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現就提名梁戈夫為皇氏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發表公開聲明。被提名人已書面同意出任皇氏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職業、學歷、專業資格、詳細的工作經歷、全部兼職等情況後作出的,本提名人認為被提名人符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對獨立董事候選人任職資格及獨立性的要求,具體聲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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