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时,发包方收回了农民承包地并发包给别人算侵权吗?

我爱秋天1064


这个不算侵权!第一轮土地承包合同已经到期,合同自行失效了,解除了。村集体有权收回土地,重新调整发包给本村集体成员耕种。第二轮土地调整后,如果户口还在村集体,你仍然可能要求村集体发包土地,除非你放弃土地耕种,否则,你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内仍然有土地承包的。

我国《土地承包法》规定,合同有效期内,村委会不得收回村民土地另行发包,不得强行流转村民承包土地,不得干涉村民自主生产经营管理。但第一轮土地承包合同到期了,双方合同解除了,合同没有法律效应,没有约束力了,村集体可以收回统一分配发包给村集体成员,村委会行为合法、合情、合理。


如果在合同有效期内,村民弃耕休种,撂荒土地2年以上,村委会有权收回村民承包土地另行发包给本村集体成员耕种。承包合同有效期内撂荒弃种是违约行为,依据《土地承包法》和《土地承包合同》条款,村委会依法收回土地。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再延长30年,至2057年到期,在此期间,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原则,只要没有撂荒土地,村集体没有权利收回承包土地。

现在来谈第一轮土地承包问题,有点过时了,该分的都分包到户了,该确权登记的已经确权登记颁证了,只要是本村集体成员,户口还在村里,都能分到土地承包经营。如果想承包土地,只能流转土地生产经营了,另外,也只能等到2057年以后才能调整承包土地了!


长江老农



农村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时,发包方收回了农民的承包地,并发包给了别人,这样算侵权吗?

我们国家是农业大国,人口大国,也是世界上农业人口最多的国家,农民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每家每户都有了自己的承包责任田,和牛,马犁等耕地器具,农民的种地积极性也大大提高,起早贪黑劳作,按当时的年景以及栽培水平来讲,可以说收获颇丰,每年不仅能够完成上缴公粮任务数,还有富裕的余粮可卖。虽然家庭联产承包期限为15年,但是在此期间农民也尝到了自己单干的甜头。



那么依题所问,是不是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发包方就能收回承包方手中的土地在包给别人,算不算侵权呢?

虽然我们国家在上世纪80.90年代还没有出台相关健全的法律法规,但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以每家每户为承包关系的。也就是说每个农户都有权享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红利,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

我们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分田到户,至承包期结束(是从1982~1983年至1997~1998年期限为15年)。那么到期发包方就有权收回吗?答案是无权,因为承包方,没有弃耕,没有依法自愿交回,即便是到期调整,发包方(村集体)也无权将农户手中正在耕种的承包田收回。做为调整的耕地另行发包。

侵的什么权呢?

承包经营权,和优先权。

一轮土地承包到期后,二轮土地承包是在其后又延期30年,也被称为二轮延包期。也就是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具有延续性的承包经营权,那么原土地承包户是具备优先权利继续承包该土地的。因此地方部门无权收回该承包田另行发包。

那么一村之中那么多的农户为什么单单就把你的土地收回了呢?

我觉得这是问题的关键所在,是债务关系,或者是逃避计划生育。举家搬出该村,把该承包田核算钱款顶账了,或是在无能力耕种的情况下自愿交回了,否则在你没有违背法理的情况下,发包方是无权收回你的承包田的。总之一句话,其中的因果关系,只有你自己最清楚。



以上仅个人浅析不足之处敬请谅解

您关心的就是我关注的神农愿与您一起探讨交流,欢迎您在评论区留言关注谢谢。


神农35


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时,发包方收回土地包给了别人,是不是侵权行为?

这要看收回的原因。如果是一家人都把户口迁入了城市,发包方把土地收回是正确的。

如果一家人虽然都进了城,但是一家人的户口都没迁走,发包方就不应该收回土地。这时侯的收回土地就是侵权行为。-


农家评述122


一是承包方没有执行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破坏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包方应以收回。还有自愿放弃承包权的,发包方收回农民承包地发包给愿意承包的本村村民,如本集体村民设有自愿承包的,也可向外承租,前题是必须经过全村村民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村民表决通过。一轮承包到期收回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并维护了本集体的利益不算侵权。

二是发包方不遵守法律规定,在承包方还愿意二轮承包强行收回并发包给他人,这就违背了我国当前的土地政策应是侵权,承包方有权申诉,收回承包权。

三是农村集组织遵守国家政策,并经集体表决通过,发展更好的产业,为大多数人谋利益,个别少数不同意阻碍了集体利益更好的发展,经双方协商同意,也是可以收回不能算侵权。在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时,由于各地实际情况不同,具体按本地县级以上土地确权政策执行。


瓜州瓜迷


邀我答.八十年代前后,我国大部实行农村土地联产承包包产到户,土地分到农户手中自主经营,在经营过程中,土地一直由你耕种,中途没有撂荒,没有闲置,沒有转让,也沒发包他人,前提你必须是本村社村民,我认为发包方不应该收回土地,收回土地属侵权,你可以申请乡镇政府解决,解决无效还可以通过法院。谢了!



老周73500339


承包期是30年不变丶我们种地十几年丶在种地期间丶因孩子在外上学农村要比城市上学孩子各种费用要的高、所以没办法丶只好户口迁出去丶随后大队问我们委托种地的邻居要了几百元钱丶至今我们的地不变丶名字不变丶我们户口回去至今也不给确权丶我们只能召急丶希

望小谝回答给正确的见意:…


玛莎拉蒂66886


一村一社,一家一事。

没有无缘无故。

我们同情弱者。

甚至不问青红皂白。

一轮承包?

时隔二十多年。

现在提及。

徒增笑耳。

无利不起早。

感觉农村好了。

想起土地了。

告诉你。

迟了。


落雪无声194339053


农村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时,发包方收回了农民的承包地,并发包给了别人,这样算侵权吗?

我们国家是农业大国,人口大国,也是世界上农业人口最多的国家,农民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每家每户都有了自己的承包责任田,和牛,马犁等耕地器具,农民的种地积极性也大大提高,起早贪黑劳作,按当时的年景以及栽培水平来讲,可以说收获颇丰,每年不仅能够完成上缴公粮任务数,还有富裕的余粮可卖。虽然家庭联产承包期限为15年,但是在此期间农民也尝到了自己单干的甜头。

那么依题所问,是不是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发包方就能收回承包方手中的土地在包给别人,算不算侵权呢?

虽然我们国家在上世纪80.90年代还没有出台相关健全的法律法规,但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以每家每户为承包关系的。也就是说每个农户都有权享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红利,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

我们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分田到户,至承包期结束(是从1982~1983年至1997~1998年期限为15年)。那么到期发包方就有权收回吗?答案是无权,因为承包方,没有弃耕,没有依法自愿交回,即便是到期调整,发包方(村集体)也无权将农户手中正在耕种的承包田收回。做为调整的耕地另行发包。

侵的什么权呢?

承包经营权,和优先权。

一轮土地承包到期后,二轮土地承包是在其后又延期30年,也被称为二轮延包期。也就是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具有延续性的承包经营权,那么原土地承包户是具备优先权利继续承包该土地的。因此地方部门无权收回该承包田另行发包。

那么一村之中那么多的农户为什么单单就把你的土地收回了呢?

我觉得这是问题的关键所在,是债务关系,或者是逃避计划生育。举家搬出该村,把该承包田核算钱款顶账了,或是在无能力耕种的情况下自愿交回了,否则在你没有违背法理的情况下,发包方是无权收回你的承包田的。总之一句话,其中的因果关系,只有你自己最清楚。

以上仅个人浅析不足之处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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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邓宗维


你的土地确权了吗?只要手里有确权证,在国家政策三十年不变的前提下,你一直享受土地所有权,就是国家提倡规摸化,机械化经营,也必须征的你的同意签了合同,给你合适的补偿,才能发包或者流转。如果強制收回土地那就是侵仅,那的找有关部门解决。


夕阳红0302


如果你没有违反土地承包法所规定的条款,村委会就无权收回你的承包地,第二轮承包给别人。国家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又在原有的承包者不变的情况下,延长了土地承包期限。所以,村委会的决定已经侵犯了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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