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被执行死刑的方式,用枪毙和注射药物哪个比较人性化?你怎么看?

老大130517276


全世界自古至今执行死刑的方式不下千百种,同古代的酷刑如凌迟和炮烙相比,现代的枪毙和药物注射已经相当人性化了。

死刑作为惩处恶性的罪大当诛的犯罪分子的一种方式,如杀人偿命已是深入人心的铁律,惩恶才能扬善,惩恶包括剥夺终止罪犯的生命权。天台观宁波认为让一个认罪的作恶分子明白的死去就是人性化,而注射药物让罪犯少了很多痛苦又保证了身体的完整,这是社会的一大进步!

另外一个药物注射时由机器泵电动注射,把人为的责任降到了最小,少了枪毙行刑时的持枪武警和法警,避免了一击不死,需要再次或多次补枪的过程,也让检查验证死亡的法医不用拿铁签探枪口,让行刑少了许多血腥,这是一种人性的关怀,比较文明,是一种进步。

归根结蒂,社会进步了,死刑犯也少了。愿死刑成为历史!




天台观宁波


先说结论:注射死刑比枪决要更人性化。

此前我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采用枪决的死刑执行方式。枪决有两种执行方式,第一种是把死刑犯呈站立状态绑起来,然后行刑人员面对着他朝他的头部或者心脏等要害部位开枪。第二种执行方式是把死刑犯呈跪倒状态绑起来,然后行刑人员站在他的后背朝他的头部或者心脏等要害部位开枪。



无论是哪种执行方式,都不会让死刑犯立刻死去,而是会让他们在极度痛苦当中缓慢死去。如果在开枪射击时一不小心打偏了,行刑人员发现以后会赶紧朝要害部位补上两枪,这种情况下死刑犯就要遭更多的罪了。

另外,执行枪决还会让死刑犯血肉模糊,要么头部被打爆,要么心口被打穿,行刑现场实在惨烈。

正是因为枪决非常残忍,所以我国逐渐开始采用注射死刑。注射死刑的执行方式,是把死刑犯绑在执行架上,首先给他注射硫喷妥钠使其意识丧失,接着注射巴夫龙使其肌肉麻痹和呼吸衰竭,最后注射氯化钾刺激心肌,加速药物作用进程。于是死刑犯在毫无意识的情况下,短短几分钟之内就魂归西天。


可以肯定的是,注射死刑的整个过程毫无痛苦。正是因为注射死刑更加人道,现在我国除了西南少部分地区,基本上全国各地都采用注射死刑了。


冰焰


当然是注射执行死刑比较人性化了。

由于职业的关系,前几年曾跟随司法局的车辆,参加过观看枪决执行死刑的现场。当时就看到五花大绑的罪犯在戴着口罩、拿着长枪的武警战士的押送下,走向刑场。

警车拉着警报,闪着警灯的。车队一路一路疾驰,非常严肃壮观。

说实话,到现场后心里非常紧张,真不知道看什么好了,据说执行枪决的武警心里也是非常紧张。那么对于犯罪分子来说,心里的恐惧和紧张就可想而知了。

只看到有些罪犯脸色煞白,没有一点表情,走路都走不好了,只好在两个武警掺扶下,机械式地往前走……



等枪响过后,一切都结束了。但是观者心里久久不能平静,那场面真是太震撼了!保证让一些其他的罪犯看到之后,以后再也不敢犯罪了。

对于注射执行死刑,我虽然没有见过,但是从有关报道上可以看出,注射执行死刑就像医院里给病人打针一样,让罪犯平静地死去。这样就感觉到注射执行死刑非常人道,没有枪决那样让人感觉到激烈。

当然,总感觉到注射执行死刑,没有枪决执行死刑有震慑力。对于那些手段残忍、罪该万死的犯罪分子,能用枪决的方法执行死刑,尽量还是用枪决的方法执行死刑,以大快人心!

不知道你们是否同意这个观点?


法重情深


我个人觉得注射药物更人性化,因为你可以躺着注射或是坐着注射,但是枪毙你要跪着,还得背对着,环境气氛更紧张,恐怖。另外,注射后是慢慢死亡,人有个心理过程,枪决是一下,但那一下剧烈难忍。这就好像很多人宁愿选择一氧化碳中毒或是安眠药睡过去也不选择在自己身上一刀戳心脏而死。让人睡过去的死亡没有痛苦,更安详。



宝妈茶会


大实话:能够让死刑犯自己选择死亡那个方式才是最人性化的。

说真的,我是想不明白为什么很多人会认为注射式死亡,也就是所谓的安乐死要比枪毙更加人性化。因为从现实角度来说,注射式死亡只是人为地起名字叫“安乐死”,这种起名是带有情绪倾向的。说现实一点,如果这种注射式死亡起名为“毒死”,我想应该很多人就不会人为任性化了吧。毕竟,这种作用机理和毒药是差不多的,基本都是让人器官从内部衰竭死亡。

现在大部分人对“人性化”的理解就是,看着不血腥,不残忍,那就是人性化。这是很表象的一种认识,因为对于死者来说,无论是枪毙还是注射式死亡,结果都是一样的。并且,更恶心的是,真正有话语权评价是否“人性化”的人,我们也永远不会有机会听到他内心的真实评价,因为他已经死了。

所以,我个人认为,真正的人性化应该是让被执行的人有权利选择自己的死亡方式,是应该从犯人的角度去考虑的,而不是从我们这些旁观者的角度去考虑。

一方面来说,我们充分尊重死刑犯,让你自己来选,就算是你选的这种方式死的不是那么舒服,那也别怪谁,毕竟是你自己的选择,你应该为此承担责任与后果。而从另一方面来说,我们绝大多数人是看不到执行死刑这个事的,所以也不应该有我们去评价是否人性化。我想,大部分人是没有见过真正的犯人被“安乐死”是什么样子的你,那么凭什么说安乐死就比枪毙更加人性化。

如果我是那个死刑犯,我就感觉被枪毙才显得更有血性,自己猜更爽,然后你们非让我注射死亡,那你说这真的是人性化吗?反而是让死刑犯内心更不舒服了。

所以,如果真的要讲人性化,那么还是让被执行死刑的人自己选择吧,只要是我们决定了他们死亡那个方式,基本上谈不上人性化。就像宰杀牲畜一样,如果换做是我们是那个动物,肯定关心的不是用哪种方式宰杀自己,而是如何不被宰杀吧。一些人吃肉的时候嘴上说着“真香”,然后看见杀猪的就说不人性化,真的是无力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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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实话


随着社会的发展及文明程度提高,我国对待违法犯罪分子越来越人性化,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对死刑犯的行刑方式上显得更加人道,由原来的枪决转变为注射药物,我认为后者更加人性化。

从新中国成立到1997年前后,我国司法机关对判处死刑的罪犯一直采取枪决方式来剥夺他们的生存权利。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快速、成本低、对其他违法犯罪分子有一定的震慑力,缺点就是痛苦、创伤大、容易给家属留下心理阴影。执行者都是武警战士,三人一组,两人架罪犯胳膊,一人持枪,为了提高命中率,一般都是步枪抵近罪犯后脑一枪毙命。三门峡的刑场以前在茅津路九孔桥下的河滩上,年轻时候经常在桥上看枪毙人,最让我难忘的是一次武警战士开枪后,罪犯有一块头骨被击碎飞出去五米远,场面非常血腥,有的经检查没有当场毙命的还要补枪。后来刑场移到桥上东北角,武警战士执刑时也开始戴口罩和白手套了,有的还戴着墨镜。

1997年后,中国开始引进美国一些州的做法,在云南首先开始施行注射死刑,慢慢推广开来,现在全国大部分地区采用这种办法。为配合采用注射死刑,1997年《刑事诉讼法》专门做了修改,在第212条增加了注射死刑这一执行方式。罪犯在被宣判后,经过验明正身,由法警固定在执行床上并接好心律测量仪,当指挥员发出执行命令后,法警操纵注射泵将药物注入罪犯静脉,几分钟后,心率记录仪的显示器就显示罪犯心跳变成一条直线,一条生命就结束了。注射死刑药物由最高人民法院提供,在美国,注射死刑和安乐死所用药剂配方相同。

总之,注射死刑犯人无任何痛苦,操纵也较简单,也比较安全,没有污染,具体执行者精神上压力也比较小,对死刑犯身体无任何破坏,最主要的体现是更加人道更加文明。

中国是世界上继美国之后第二个采用注射死刑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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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毙和注射药物如果要从人性化的角度看,枪毙实际上是对死者最大地尊重。药物注射其实要比枪毙死得慢一点,死者没有像枪毙那样瞬间丧失知觉和意识,它有一个短暂的过程使人能意识到死亡来临,虽然没有疼痛感。假若真为死者着想,从清醒到瞬间消亡,快死是最好的结果。把药物注射说成是更人性化不如说是活人的自私,因为想让死者家属看到的是没有伤痕的遗体,最后还要把死者的器官移植给需要的人。

死刑犯固然是罪不可赦的,但说到人性化,目前各国还没有一个完整地人性化体系。注射药物只是改变了执行方式,并没站在被执行人的角度体现出人性化对被执行人的尊重。真正人性化的方式应该从死刑犯被执行死刑前开始。一,不要让被执行人知道什么时候执行。二,不要在临刑前做所谓的安抚与临别遗言遗书之类。三,一切保持常态让被执行人保持常态。四,被执行死刑时以常规身体检查为由让被执行人不知不觉在药物作用下长眠。

前边是枪毙和药物注射的人性选择,后边为更人性化的人性方式。


老大130517276


所谓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相对于古代处理死刑犯的方式,凌迟,腰斩,五马分尸等等那些处理方式来看,现在的枪毙和注射药物已经是非常非常的人性化了。

而对死刑犯的处理方式来看,注射药物无疑是最人性化的方式了,这也是彰显了对于人性的尊重,人权的尊重和与国际接轨,这标志着我们法制化进程取得了非常大的进步。



多年以来,我们国家对于死刑犯的处理方式就是枪毙,从很多年前枪毙死刑犯时候的围观群众人山人海,到押解死刑犯到刑场跪地低头等待背后武警用开枪,每一个环节都需要有强大的心理素质才可以继续下去,围观群众看到的是一种杀鸡骇猴的感受,看完枪毙死刑犯的过程后,会产生恐惧心里,死刑犯是最直接的考验者和体验者,有的被吓得大小便失禁是常有的事情,而那些执行死刑的武警们有的因为心理素质不好而出现一枪打偏的事情,这都是心理素质不过硬造成的。因此枪毙是对各方面的所有人心理素质的一次大考验。

而之所以说药物注射是人性化,是因为死刑犯被注射后是一种逐渐接近并最终慢慢死亡的过程,期间并不会因为疼痛而受到肉体和精神折磨,这就是人性化和尊重人权的最大体现。不管生前你是多么的罪大恶极,注射之后,一条生命就此终结。


诗词公寓


一个杀了很多人的死刑犯,你跟我谈怎么执行死刑比较人性化?请问这个死刑犯犯案的时候有没有想过怎么人性化一点吗?


对于一些十恶不赦的死刑犯,只有枪毙是最合理的了。,因为以他们的罪恶,枪毙十次都不够,还考虑人性化,这怎么对得起他伤害的那些人呢?


我们看看那些曾经身背数条人命的人都干了些什么。

像这样的人,还要去考虑怎么人性化吗?这不是在跟被他杀害的人说人性化吗?这样的人只有执行枪决,而且马上执行,才能保证安定。


其实我们都可以知道,但凡犯了法的人基本都没有什么可以原谅的。尤其是那些死刑犯,他们要不就是多次被改造不听,最后犯了杀人罪。要不就是伤害了很多人,然后到处流窜作案,要不就是受贿贪污了很多钱,这样的人真的没有必要考虑他的利益了。所以真正的人性化是对那些对社会有价值的人谈的。


大家有什么看法呢?反正我支持枪毙。


老王侦查记


这个题目包含两个小问题,笔者先来回答第一个问题,枪毙和注射死刑相比,显然注射死刑相对来说更人性化一点。

对于枪毙来说,无论是对准后脑勺,还是对准心脏,由于子弹穿透力,都不可避免对人体造成破坏。而

国人有留有全尸的观念,这一点笔者从两个方面感触颇深。

小时候,听老人讲,家中有个亲戚,在抗战中被日本人杀害,头身分离,后来收尸时请人将头与身体缝在一起下葬。老家一邻居,在锯树时腿被树砸断,不幸截肢。做完手术后,其父将其被截的小腿带回家,并用石灰封起来埋在屋后。当时笔者也在现场,其父让他的侄儿记住掩埋的位置,等将来他叔叔一辈过去之后,挖出来给他接上去,不能让他残缺着去另一个世界。

回到本题,对于第二个小问题,笔者的看法是,从法律的角度,无论是枪毙还是注射死刑,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是采取枪毙还是注射死刑,那要由执行死刑的法院来定,对此笔者不设立场,只要是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则可。但是对于那些民愤极大的死刑犯,比如杭州纵火案的莫焕晶,她就是被枪毙的,笔者还是持赞同的态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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