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分項工程——材料見證取樣及送檢要點

一、 何為見證取樣送檢?

《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規定:見證取樣送檢,是指在建設單位或工程監理單位人員的見證下,由施工單位的現場試驗人員對工程中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和材料在現場取樣,並送至具有法定資格的質量檢測單位進行檢測的活動。

混凝土分項工程——材料見證取樣及送檢要點

二、 哪些材料必須實施見證取樣和送檢?

《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見證取樣送檢監督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廈建質安監[2011]67號)是根據《福建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實施暫行辦法》、《廈門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等規章規定,制定。該細則稱見證取樣和送檢是指在建設單位或工程監理單位人員的見證下,由施工單位的現場試驗人員對工程中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和材料在現場取樣,並送到經過省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其資質認可的質量檢測單位(以下簡稱“檢測單位”)進行檢測的活動,檢測單位參與現場見證取樣、做好旁證記錄。

混凝土分項工程——材料見證取樣及送檢要點

必須實施見證取樣和送檢試塊、試件和材料有:

(1)用於承重結構的混凝土試塊;

(2)用於承重牆體的砌築砂漿試塊;

(3)用於承重結構的鋼筋及連接接頭試件;

(4)牆體材料;

(5)用於拌制混凝土和砌築砂漿的水泥;

(6)用於承重結構的自拌混凝土中使用的摻加劑:

(7)防水材料;

(8)預應力鋼絞線、錨夾具;

(9)瀝青、瀝青混合料;

(10)道路工程用無機結合料穩定材料;

(11)建築節能工程用材料、設備;

(12)鋼結構工程用鋼材及焊接材料、高強度螺栓預拉力、扭矩係數、摩擦面抗滑移係數和網架節點承載力試驗;

(13)國家及地方標準、規範規定的其它見證檢驗項目。

混凝土分項工程——材料見證取樣及送檢要點

三、 混凝土分項工程用材料的送檢要點

各類材料送檢要點表

材料類別水泥

1.檢測依據:

GB 175-2007《通用硅酸鹽水泥》

2.檢測項目:

強度、凝結時間、安定性

3.取樣方法或要點:

按GB 12573進行,可連續取,亦可從20個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樣品,總量至少12kg。

4.檢測頻率:

按同一廠家、同一品種、同一代號、同一強度等級、同一批號且連續進場的水泥,袋裝不超過200t為一批,散裝不超過500t為一批,每批抽樣不少於一次。

材料類別:石子

1.檢測依據:

JGJ 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質量及檢驗方法標準》

2.檢測項目:

應至少進行顆粒級配、含泥量、泥塊含量及針、片狀顆粒含量檢驗;對混凝土強度等級大於等於C60時,應進行岩石抗壓強度檢驗;對重要工程或特殊工程應根據工程需要增加檢測項目。

3.取樣方法或要點:

(1)從料堆上取樣時,取樣部位應均勻分佈,取樣前應先將取樣部位表層剷除,然後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石16份,組成各一組樣品。

(2)其他地方取樣略。

4.檢測頻率:

按同產地同規格分批驗收。採用大型工具運輸的,以400m³或600t為一驗收批;採用小型工具運輸的,以200m³或300t為一驗收批,不足上述量者應按一批驗收。

材料類別:砂

1.檢測依據:

JGJ 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質量及檢驗方法標準》

2.檢測項目:

應至少進行顆粒級配、含泥量、泥塊含量檢驗;對於海砂或有氯離子汙染的砂還應檢驗氯離子含量;對於海砂還應檢驗貝殼含量,對於人工砂及混合砂還應檢驗石粉含量;對重要工程或特殊工程應根據工程需要增加檢測項目。

3.取樣方法或要點:

(1)從料堆上取樣時,取樣部位應均勻分佈,取樣前應先將取樣部位表層剷除,然後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8份,組成各一組樣品。

(2)其他地方取樣略。

4.檢測頻率:

按同產地同規格分批驗收。採用大型工具運輸的,以400m³或600t為一驗收批;採用小型工具運輸的,以200m³或300t為一驗收批,不足上述量者應按一批驗收。

材料類別:粉煤灰

1.檢測依據:

GB/T 1596-2005《用於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2.檢測項目:

應對相關性能指標進行檢驗(如:需水量比、燒失量、三氧化硫、細度)

3.取樣方法或要點:

按GB 12573進行,取樣應有代表性,可連續取,也可從10個以上不同部位取樣,總量不少於3kg。

4.檢測頻率:

按同一廠家、同一品種、同一批號且連續進場、不超過200t為一批。

材料類別:礦渣粉

1.檢測依據:

GB/T 18046-2008《用於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爐礦渣粉》

2.檢測項目:

應對相關性能指標進行檢驗(如:密度、比表面積、活性指數、流動度比、含水量、三氧化硫、燒失量、氯離子、鹼含量)

3.取樣方法或要點:

按GB 12573進行,取樣應有代表性,可連續取,也可從20個以上不同部位等量取樣,總量至少20kg,試樣應混合均勻,按四分法縮取出比試驗所需要量大一倍的試樣。

4.檢測頻率:

按同一廠家、同一品種、同一批號且連續進場的不超過200t為一批。

材料類別:減水劑

1.檢測依據:

GB 8076-2008《混凝土外加劑》

2.檢測項目:

應對相關性能指標進行檢驗(如:pH值、密度或細度、含固量或含水率、減水率,早強型還應檢驗1d抗壓強度比,緩凝型還應檢驗凝結時間差)

3.取樣方法或要點:

每一批號取樣量不少於0.2t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劑量,同一批號的產品必須混合均勻。

4.檢測頻率:

摻量大於1%(含1%)同品種的外加劑每一批號為100t,摻量小於1%的外加劑每一批號為50t,不足100t或50t的也應按一個批量計。

材料類別:膨脹劑

1.檢測依據:

GB 23439-2009《混凝土膨脹劑》

2.檢測項目:

應對相關性能指標進行檢驗(如:細度(篩餘、比表面積)、凝結時間、抗壓強度、限制膨脹率、氧化鎂、鹼含量)

3.取樣方法或要點:

按GB 12573進行,取樣應有代表性,可連續取,也可從20個以上不同部位取樣,總量不少於10kg。

4.檢測頻率:

按每200t為一個檢驗批,不足200t時也應按一個檢驗批計。

材料類別:阻鏽劑

1.檢測依據:

JT/T 537-2004《鋼筋混凝土阻鏽劑》

2.檢測項目:

應對相關性能指標進行檢驗(如:凝結時間差、抗壓強度比、鋼筋耐鹽水浸漬性能、鋼筋耐鏽蝕性能、細度)

3.取樣方法或要點:

每一批號取樣量不少於0.2t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劑量,同一批號的產品必須混合均勻。

4.檢測頻率:

摻量大於1%(含1%)同品種的外加劑每一批號為100t,摻量小於1%的外加劑每一批號為50t,不足100t或50t的也應按一個批量計。

材料類別:砂漿防水劑

1.檢測依據:

JC 474-2008《砂漿、混凝土防水劑》

2.檢測項目:

應對相關性能指標進行檢驗(如:安定性、透水壓力比、48h吸水量比、凝結時間、抗壓強度比、含水率、氯離子含量)

3.取樣方法或要點:

每一批號取樣量不少於0.2t膠凝材料所需用的外加劑量,同一批號的產品必須混合均勻。

4.檢測頻率:

按每50t為一個檢驗批,不足50t時也應按一個檢驗批計。

材料類別:混凝土防水劑

1.檢測依據:

JC 474-2008《砂漿、混凝土防水劑》

2.檢測項目:

應對相關性能指標進行檢驗(如:淨漿安定性、泌水率比、凝結時間差、抗壓強度比、滲透高度比、48h吸水量比、固體含量和氯離子含量)

3.取樣方法或要點:

每一批號取樣量不少於0.2t膠凝材料所需用的外加劑量,同一批號的產品必須混合均勻。

4.檢測頻率:

按每50t為一個檢驗批,不足50t時也應按一個檢驗批計。

材料類別:混凝土抗硫酸鹽類侵蝕防腐劑

1.檢測依據:

JC/T 1011-2006《混凝土抗硫酸鹽類侵蝕防腐劑》

2.檢測項目:

應對相關性能指標進行檢驗(如:抗蝕係數、膨脹係數、凝結時間、抗壓強度比、膨脹率)

3.取樣方法或要點:

按GB 12573進行,取樣應有代表性,可連續取,也可從20個以上不同部位取樣,總量不少於10kg。

4.檢測頻率:

日產量超過200t時,以不超過200t為一個編號;不足200t時,應以不超過100t為一個編號。

材料類別:噴射混凝土用速凝劑

1.檢測依據:

JC 477-2005《噴射混凝土用速凝劑》

2.檢測項目:

應對相關性能指標進行檢驗(如:凝結時間、抗壓強度、抗壓強度比、含水率或含固量)

3.取樣方法或要點:

應在16個不同點取樣,每個點取樣不少於250g,總量不少於4000g,將試樣混合均勻取一半作為試驗樣。

4.檢測頻率:

按每20t為一個批,不足20t時也應按一批計。

材料類別:混凝土用水

1.檢測依據:

JGJ 63-2006《混凝土用水標準》

2.檢測項目:

應對其成分進行檢驗(如:pH值、不溶物、可溶物、氯化物、硫酸鹽、鹼含量、凝結時間差、膠砂強度比)

3.取樣方法或要點:

採集水樣的容器應無汙染;容器應用待採集水樣沖洗三次再灌裝,並應密封。水質檢測樣不少於5L;用於測定水泥凝結時間和膠砂強度的水樣不少於3L。

4.檢測頻率:

同一水源不少於一次。

材料類別:混凝土耐久性

1.檢測依據:

GB/T 50082-2009《普通混凝土長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試驗方法標準》

2.檢測項目:

混凝土有耐久性要求時,進行耐久性試驗(如:抗滲性能、抗氯離子滲透試驗(電通量、擴散係數))

3.取樣方法或要點:

應在施工現場抽取試件抗滲試件6個/組、電通量或擴散係數3個/組

4.檢測頻率:

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樣不應少於一次,留置的數量應符合GB/T 50082及JGJ/T 193的規定。

材料類別:混凝土抗凍性

1.檢測依據:

GB/T 50080-2002《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試驗方法標準》

2.檢測項目:

含氣量(有抗凍要求時應檢測)

3.取樣方法或要點:施工現場取樣

4.檢測頻率:

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樣不應少於一次,取樣數量應符合GB/T 50080的規定。

材料類別:混凝土試塊

1.檢測依據:

GB/T 50081-2002《普通混凝土力學性能試驗方法》

2.檢測項目:抗壓強度

3.取樣方法或要點:

混凝土試樣應在混凝土澆築地點隨機抽取,3個/組

4.檢測頻率:

同一配合比混凝土取樣和留置組數符合以下規定:

(1)每拌制100盤且不超過100m³,取樣不得少於一次。

(2)每工作臺班拌制不足100盤時,其取樣不得少於一次。

(3)當連續澆築超過1000m³時,每200m³取樣不得少於一次。

(4)每一樓層,取樣不得少於一次。

(5)每次取樣應至少留置一組標準養護試件,同條件養護試件的留置組數應根據實際需要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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