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天门市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彭钊钊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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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门市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彭钊钊依法提起公诉。

2018年7月18日在天门市西湖路附近,彭钊钊趁汪某下车没带手机,让汪某儿子解锁手机。通过手机号认证的方式获取了汪某支付宝账户密码,随后将自己的支付宝账户与汪某设置为亲情号。2018年7月19日,彭钊钊分两次盗转汪某支付宝资金共计9000元。

2018年7月26日,彭钊钊近亲属将现金9000元返还给汪某,汪某对彭钊钊表示谅解。

目前,该案已依法起诉至天门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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