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总有人抢公交车方向盘,为什么不判刑呢,你怎么看?

动人风和雾DAVE


最近总有人抢公交车方向盘,为什么不判刑呢?

通过重庆大型客车坠江事件,可以看出我们少部分市民的素质低下,且容易发火,然而不但发怒,而且上前抢方向盘,这是一起违反公共安全的一种罪行,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近年来发生在城市公交车上的抢方向盘的事件不是第一次了,而仅仅是为了坐过了一站,这位妇女就跟司机发生口角,而随着口角的上升,发生动手,乃至大客车在失控的情况下坠入江中,十几条人命一同坠入滚滚长江,你说乘客是无辜的吧?但是对这件事件发生,我们国人也要很好的深思一下,如果当事情发生了,妇女去抢方向盘的那几秒时间里,如果有乘客主动发出警告,并上前制止这种违反公共安全的事情,那也许不会发生坠入江中的事情发生,乃至于保住十几条人的性命。

再说对公交车抢方向盘的一事,我个人认为要对违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进行法律上的重严处理,虽然说,当事人也一同坠入江中,但是法律还是要追究她的刑事责任,对死者的补偿,还是要她负主要责任,但是对这起坠江事件,我个人观点是,只个社会要不要讲文明,要不要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对于有违害公共安全的事情发生时,同乘车的人是否要不耍出来制止,是否认为事不关起,高高挂起。看来需要大家共同讨论,我们社会怎么了...!我们人民怎么会变成这样了的,希望大家好好学习武汉抢方向盘的事情!让我们这个社会更能传播正能量!谢谢题主!个人观点,供大家讨论!


顾云孙


公交司机每个站点都会开门,自己坐过了站能怪司机吗?对司机死缠烂打多次司机才还击,某些媒体竟然说是互殴,难道司机哪怕被敲破头也不能还手,只要还手就是互殴?简直就是歪曲事实胡说八道!![发怒][发怒]抢方向盘者纯属故意杀人,明知会造成危险后果却故意这样做,这样的行为应该判刑!






动人风和雾DAVE


万洲公交车坠江事故发生后,国民对殴打驾驶员、抢公交车方向盘的行为深恶痛绝,网上一边到的正能量的呐喊表达出人们正义的呼唤。但过去到现在一直总有人殴打驾驶员、抢公交车方向盘,为什么不被判刑呢?原因很简单也很无奈。

打人者、抢方向盘者大都是因为公交过站了而要求停车,驾驶员不同意,因而产生口角纠纷。而打人者大多是老年人,即经历上世纪那特定年代的故事的人,否定一切,没有规则,也不讲规则,他们习惯了不合我意者就以暴力相加,这就是规则。

有关部门处理时,一般都会以道德层面为前提,教育他们,原谅他们的年纪,原谅他们的无知,却从未考虑司机被打、方向盘被夺会造成怎样恶劣的后果。只要没出车祸,没造成损失,就轻易放他一马。所以某地竟然出现一老人打公交司机后,被判三年缓刑三年的事,原因就是,那打司机抢夺方向盘后造成公交撞树者是一位老人。

主管部门一直认为这打司机抢方向盘行为纯属个人吵架纠纷过激所致,从未向另一角度——方向盘被夺会车毁人亡考虑。是因为这个后果太严重,一旦成为事实,他们怕承担不起这么大的责任。不是还没有发生吗?就当吵架处理算了。不是遵守规则,而是以人为本息事宁人,最终一般都是对打人者教育一番,然后司机向打人者道歉。因为司机服务不周到,只知道安全开车,不懂得好好招呼个别“上帝”,引起“上帝”不满。一旦“上帝”不满,就会影响公家形象。

现在许多法规是根据已经发生的事情后定出相应的处罚,比如高铁霸座事件,缺乏对有些行为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作出严格处罚规定,如抢夺方向盘一事。仅从双方吵架纠纷现象去分析,无疑只民事纠纷,教育批评,有损失就判定赔偿,性质态度恶劣一些就关几天;如果从抢夺后会搭上几十条生命的严重后果的实质去量刑,无疑属于严重刑事案件,即以暴力威胁的手段故意危害一大部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危害几十个家庭。就如万州公交坠江一事。

所以,如果还以简单民事纠纷去放任直接殴打驾驶员、抢夺方向盘的恶行,从道德绑架上放任那些无知无畏的个人,相信还有更多的民众会莫名成为无辜的牺牲品,到那时万州坠江悲剧还会重演。


红豆诗社


万州公交车坠江只是平凡中的一个不平凡事件。如果没有发生如此恶劣的事件,恐怕依旧没有人重视公交车方面的安全隐患。公交车行驶速度慢,范围小,大多是行人,小汽车居多的市区,相对来说比长途大巴安全。自然人民对公交安全产生忽视。公交车除了司机都没有安全带,乘坐人数众多,有时堵的连门都打不开,满满当当不浪费一丝空间,在一定程度上这都是安全隐患。

其次,我见过很多公交司机为了图方便,把安全带过肩一搭,并不插到锁扣里,以此来蒙骗监控。还有,就是不得不提一些公民的素质问题。有些人由于各种原因,坐过站,有纠纷等,与公交司机产生口角乃至肢体接触,抢夺方向盘,控制行车,达到自私目的,至全车人员性命于不顾。

万州事件发生后,类似事件还在全国各地上演,穷而不绝,我们不能期望所有人变好,只能寄希望于把驾驶位与这些人隔开,让司机安心专心驾车,国家也在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加大行车安全。

事既已发,加快节奏,亡羊补牢,为时不晚。


缘来缘重


我觉得这是法律制定的观念问题。现在很多法律规定是根据已经发生的事情,然后定出相应的处罚。缺少对有些行为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作出严格处罚规定。打一个比方,如果相应的法律规定。如果抢夺方向盘干扰公交车司机正常驾驶,一律判两年罚3万。并且广为宣传,达到人所共知。还可以在公交车上经常做语音播报。毫无疑问,此类事件必大幅度减少。


富民安民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殴打公交司机或者抢夺方向盘的行为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公安民警介入此类纠纷以后,由于执法素质不高,对法律尤其是对刑法的理解并不到位,一般他们认为属于治安案件,不做刑事案件处理,殊不知危害公共安全罪是行为犯,后果只是量刑的一个情节


鍅鍅


气愤,真的无法原谅她们的无知。

这一件小事引起的悲剧:大概就是一大妈坐过站了,要求司机停车,司机不同意(本来就没法停)于是大妈便殴打司机,导致了公交车坠江,一车人死亡。



本来就是大妈的责任:你坐过了站,到下一站下车再坐回去不就好了,何必跟个市井无赖一样大闹,最后伤人又害己。

说说打人者的特征:多是大妈大爷,特征是不讲理,世界之大唯我独尊。漠视规则,一贯的做法就是你做的事情不合我心水我就打你。

中国是个讲人情的社会,处理这类案件时,往往拿他们没办法。教育两句话就完事,年纪大真的可以为所欲为。呼吁有关部门,能否将闹事者判刑?



有一个案例跟这个还挺相似的,就是一位年轻妈妈带着宝宝在超市,被一群大妈抢孩子。后来警察来到,大妈说认错人了,这样的行为太过分,给那位年轻妈妈留下了很大的阴影。

然而,这几位抢孩子的老太太只是被教育了一下,这让人心里真心不好受。



说真的,挺害怕大妈的!

回到问题本身,事件出来后,居然还有一部分人责怪司机,我给你一个笑脸自己体会。当个司机真不容易啊,要钢铁般的意志,铁血的身躯,还要服务这帮上帝!

最后想说一句,路见不平一定要见义勇为,否则,谁也不知道下一个受伤的会不会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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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交坠江缘的魔女击公交司机,抢夺方向盘。但事后总有人把自己装扮成正义的化身,要从公交司机身上找点什么,把公交司机也推上审判台,其实他也是受害者。又有几位司机能在那种状态下做出正确的操作呢?不要坐在安乐椅上你应该这样,应该那样。教科书谁都会背。真正死有余辜的只有那个女魔。:


O胡说九道O


法律对负能量很“友好”吧?

“法无禁止皆可为”是民权。

公权力无权干涉民权。

依法治国是不是不治理社会上的一切伤害普通老百姓的负能量呀?量变到质变,黑恶势力是不是如此“培养”起来的呀?

愚民阶级蒙圈啦吧?


御鼎汗青


不要判刑也不要罚款。像印度一样,对违法者当众施以几十记杖刑!或像新加坡一样当众施以数十记鞭刑!还会有无赖吗?无赖绝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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