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少奇糾正冤假錯案軼事——劉桂陽“反革命”案、“破壞耕牛”刑事案

刘少奇纠正冤假错案轶事——刘桂阳“反革命”案、“破坏耕牛”刑事案

刘少奇纠正冤假错案轶事——刘桂阳“反革命”案、“破坏耕牛”刑事案
刘少奇纠正冤假错案轶事——刘桂阳“反革命”案、“破坏耕牛”刑事案

劉少奇與劉桂陽“反革命”案

1960年下半年曾發生這樣一件事:湖南郴縣鯉魚江電廠青年女工劉桂陽,因為看到湖南農村公社化以後發生的種種問題,隻身來到北京,在中南海國務院北門外張貼不滿人民公社的標語,被湖南郴縣人民法院定為“現行反革命”,判處有期徒刑5年。當時,劉少奇得知後,認為這樣處理是錯誤的,建議對案件進行復查。

湖南省公安廳對案件複查後,給中央彙報提出:劉桂陽一貫表現較好,同共產黨在根本利益上沒有矛盾,張貼標語的動機不是以推翻人民民主政權為目的,因此可按人民內部矛盾處理,建議無罪釋放。

1961年2月,劉少奇在《公安工作簡報》第8期刊登的湖南省公安廳對劉桂陽案處理意見一文上批示:“我同意湖南省公安廳對劉桂陽案的處理意見。將此件寄湖南省委,建議張平化同志親自找劉桂陽談一次,一方面適當地鼓勵她認真向中央反映農村情況,另一方面適當地批評她對人民公社的認識和她採取的方法,以便引導她走上正確的道路。”

這次來湖南,劉少奇又一次提起這件事。他對湖南省公安廳負責人談道:“根據什麼判她的罪?法律有這一條嗎?無非是根據她寫了‘反動標語’,反動標語是以反革命為目的。她跑到北京,還相信中央,這能說是以反革命為目的嗎?她對公社的認識有錯誤,採取的方法是錯誤的,但這不應該判罪。”

刘少奇纠正冤假错案轶事——刘桂阳“反革命”案、“破坏耕牛”刑事案

劉少奇同家鄉的農民座談

劉少奇糾正“破壞耕牛”刑事案

調查期間,劉少奇還過問了一件“飼養員破壞耕牛”的案子:天華大隊的一頭耕牛在1957年2月死亡,解剖後在牛肺內發現一根三寸多長的鐵絲,就認為是飼養員馮國全有意破壞,馮因此遭到批鬥和關押。

調查組向劉少奇彙報了這件事,劉少奇當即指出:“這不可能吧?牛皮那麼厚,牛勁那麼大,怎麼能釘進去呢?這件事還要查,不僅要查當事人,還要問問老獸醫或專門學過這種醫的人。”並指示省公安廳對此進行復查。

省公安廳經過調查,查明鐵絲是一個小孩出於好奇餵給牛吃,然後穿進肺中造成了牛的死亡,這個案件完全是冤案。省公安廳為馮國全平了反,並向中共湖南省委和公安部寫了《關於長沙縣廣福公社天華大隊社員馮國全破壞耕牛一案的調查報告》。

劉少奇在審閱這個報告後寫信給公安部部長謝富治:“各地如馮國全這樣的冤案還是有的,應由各地公安政治機關進行認真的調查研究,作出合乎實際情況的結論。”劉少奇對這兩個案件的指示,體現了實事求是的精神,對廣大幹部起到了示範與教育作用。

通過這些事,劉少奇感到,要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辦事,必須在農村中加強法制建設。為方便群眾起訴和案件的及時正確處理,在劉少奇的建議下,經過湖南省委和有關部門的努力,長沙縣人民法院很快建起了13個人民法庭。

刘少奇纠正冤假错案轶事——刘桂阳“反革命”案、“破坏耕牛”刑事案

劉少奇回到北京後,認真審閱了長沙縣人民法院關於建立區人民法庭的報告,並轉給中央負責公檢法工作的彭真、謝覺哉閱。不久,全國各地也普遍建立起了區人民法庭。這一措施,對推進我國農村的法制建設起了重要作用。

校審丨劉飛平

校對丨黃 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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